1、骨折有哪些臨床表現?
骨折,是外傷及暴力造成的骨骼斷裂。骨折的主要臨床表現為:局部有疼痛、壓痛和腫脹;
受傷部位有外形改變,如短縮、彎曲或形成不正常的角度(即變形);
不是關節的部位,表現異常活動和骨摩擦的聲音;
多發性骨折或特殊部位的骨折,可造成大出血、休克,並危及生命。骨斷端可損傷而殘廢。
外傷以及暴力擊打骨骼;從高處跌落或重物擠壓身體;老年人骨質疏鬆導致骨頭不結實,用力過猛,或下樓提物,或跌倒,均可造成骨折。
2、怎麼判斷一個人是否骨折?
看受傷部位的外形有沒有變化,多數(不是所有)骨折受傷部位的外形都有改變。
1.頭骨碎裂,尤其受到重物打擊,頭骨會出現凹陷,這是「顱骨凹陷性骨折」。如凹陷很厲害,還會壓迫大腦,使腦損傷。
2.四肢骨折,斷骨分離,還發生錯位,會發現傷肢縮短(傷肢比健肢短)、彎曲,甚至折成一個角度。
骨頭折斷一定會痛,傷處還會腫起,但要注意傷處不能動,移動後會引發劇痛。病人自己一動斷骨,會感覺出一種斷骨之間互相摩擦的聲音(醫生稱它為「骨擦音」),這也是骨折所特有的徵象。
3、我爸被人打,反擊時候把對方鼻子打骨折,對方鑒定為輕傷,我家負擔他所有醫療費用,對方又索賠5萬元!
首先協議只要不是自己真心簽的就是無效的,存在重大誤解和脅迫的情況,所以是無效的。如果你爸是在他打你爸的時候反擊就是正當防衛,不負擔責任。
時間條件:侵害正在進行
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才能對合法權益造成威脅性和緊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衛行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開始時間,一般認為以不法侵害人開始著手實施侵害行為時開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現實威脅十分明顯緊迫,且待其實施後將造成不可彌補的危害時,可以認為侵害行為已經開始。例如恐怖分子在放置炸彈後,即使尚未引爆炸彈,但也構成不法侵害;為了殺人而侵入他人住宅的,即使尚未著手殺害行為,但也被視為不法侵害行為已經開始。不法侵害的結束時間——當合法權益不再處於緊迫現實的侵害威脅的時候,視為不法侵害已經結束。具體表現在:不法侵害人被制服,喪失了侵害能力,主動中止侵害,已經逃離現場,已經無法造成危害結果且不可能繼續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在財產性犯罪中,即使侵害行為已經構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時挽回損失的,可以認為不法侵害尚未結束。例如:搶劫犯奪走他人財物,雖然搶劫罪已經完成,但是防衛人仍然可以當場施以暴力奪回財物,這也被視為正當防衛。在上述開始時間之前或者結束時間之後進行的防衛,屬於防衛不適時。具體分為:事前防衛(事前加害)或者事後防衛(事後加害)。前者被俗稱為「先下手為強」。防衛不適時不屬於正當防衛,有可能還會構成犯罪行為。
正在進行或者諸多跡象表明將要實施危害的行為都可進行正當防衛。
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識
正當防衛要求防衛人具有防衛認識和防衛意志。前者是指防衛人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後者是指防衛人出於保護合法權益的動機。防衛挑撥、相互斗毆、偶然防衛等都是不具有防衛意識的行為。防衛挑撥——為了侵害對方,故意引起對方對自己先行侵害,然後以正當防衛為由,對對方施以侵害。這被俗稱為「激將法」。因行為人主觀上早已具有犯罪意識,自不可能實施正當防衛。但仍為不法加害行為。相互斗毆——雙方都有侵害對方身體的意圖。這種情況下,雙方都沒有防衛意識,因此不屬於正當防衛,而有可能構成聚眾斗毆、故意傷害等罪名。但是,在斗毆結束後,如果一方求饒或者逃走,另一方繼續侵害,則有可能構成正當防衛。偶然防衛——一方故意侵害他人的行為,偶然符合了防衛的其他條件。例如,甲正欲開車撞死乙,恰好乙正准備對丙實施搶劫,而且甲對乙的犯罪行為並不知情。這種情況下,甲不具有保護權益的主觀意圖,因此也不構成正當防衛。
對象條件:針對侵害人防衛
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侵害人本人防衛。由於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針對其本身進行防衛,才能保護合法權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況下,也只能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的人進行防衛,而不能對其沒有實行侵害行為的同夥進行防衛。如針對第三人進行防衛,則有可能構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衛亦或是緊急避難。
也可以是對侵害人所帶協助其傷害的對象實施。
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防衛行為必須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內進行,否則就構成防衛過當。例如,甲欲對乙進行猥褻,乙的同伴丙見狀將甲打倒在地,之後又用重物將甲打死。這就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必須注意的是,並非超過必要限度的,都構成防衛過當,只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的,才是防衛過當。針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進行的防衛,不會構成防衛過當。例如,甲欲對乙實施強奸,乙即使在防衛中將甲打死,也仍然屬於正當防衛的范圍。
限度把握:
1.不法侵害的強度。所謂不法侵害的強度,是指行為的性質、行為對客體已經造成的損害結果的輕重以及造成這種損害結果的手段、工具的性質和打擊部位等因素的統一。對於不法侵害實行正當防衛,如果用輕於或相當於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不足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可以採取大於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當然,如果大於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不是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那就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
2、不法侵害的緩急。是指侵害的緊迫性,即不法侵害所形成的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的危險程度。不法侵害的緩急對於認定防衛限度具有重要意義,尤其是在防衛強度大於侵害強度的情況下,確定該行為大於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是否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更要以不法侵害的緩急等因素為標准。
3.不法侵害的權益。不法侵害的權益,就是正當防衛保護的權益,它是決定必要限度的因素之一。為保護重大的權益而將不法侵害人殺死,可以認為是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因而沒有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而為了保護輕微的權益,即使是非此不能保護,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重大傷亡,而就可以認為是超過了必要限度。
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它的主要意義在於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鼓勵公民和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作斗爭,震懾犯罪分子,使其不敢輕舉妄動。可以說正當防衛不僅是免除正當防衛行為的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而且是公民與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作斗爭的法律武器。正確認識正當防衛,了解正當防衛的構成條件,有利於公民大膽地運用正當防衛的法律武器同不法侵害作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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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過當
中國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一)防衛過當概念、特徵及罪過形式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損害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防衛過當具有以下特徵: 防衛過當1.防衛過當的犯罪客體只能是其所構成的具體犯罪的客體。對於防衛過當,應當依據其罪過形式和客觀行為的性質,按照我國刑法分則的有關條文定罪量刑。
2.防衛過當在客觀上表現為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最大損害,但其具有防衛前提且不具有社會危害性,應當減輕、免除處罰。
3.防衛過當構成犯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然有罪過。這種罪過表現為行為人對自己的防衛行為是否會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主觀心理態度。
關於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防衛人明知自己的防衛行為會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為了達到正當防衛目的而放任這種重大損害發生的,是間接故意的防衛過當。
(2)防衛人知道自己的防衛行為可能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但輕信這種重大損害不會發生,是過於自信過失的防衛過當。
(3)防衛人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至發生重大損害的,是忽視大意的過失。
(二)防衛過當的刑事責任
防衛過當的刑事責任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防衛過當
一是防衛過當的定罪;二是防衛過當的處罰。
防衛過當本身不是獨立的罪名,對防衛過當應根據防衛人主觀上的罪過形式及客觀上造成的具體危害結果來確定罪名。從司法實踐來看,防衛過當行為觸犯的罪名主要有(間接)故意殺人罪、過失致死罪、(間接)故意傷害罪和過失重傷罪。為了表明防衛過當的情況,在製作判決書時,應當註明因防衛過當而構成某種犯罪。
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對防衛過當:「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因為在防衛過當的情形中防衛人主觀上是為了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雖然對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害,但其行為的客觀危害性比其他犯罪行為小的多,所以,對防衛過當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三)關於防衛過當刑事責任的規定,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
但因為正當防衛行為是不法侵害引起的,是為了使被不法侵害者所侵害的客體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所以「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四)關於對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正當防衛行為不負責任的規定。
本款是對第三款的重要補充。對於正在進行的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於這些不法侵害行為性質嚴重,且強度大,情況緊急,因此,採取正當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和其他後果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所謂「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與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類似的暴力犯罪,如在人群中實施的爆炸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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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防衛權
中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根據這一規定,特別防衛權的行使,必須具備三個條件:第一,客觀上存在著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這是行使特別防衛權的前提條件;第二,嚴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進行中的,這是行使無限防衛權的時間條件;第三,防衛行為只能是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實施的,這是行使無限防衛權的對象條件。
在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情況下防衛人因防衛行為至不法侵害人傷亡後果的,即使「明顯超過了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仍為正當防衛而不屬於防衛過當,應受法律的保護而不負刑事責任。這主要是因為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對社會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嚴重,而且制止這些犯罪的難度非常大,新刑法特別如此規定,有利於鼓勵公民同那些極端犯罪分子作斗爭,使廣大公民更有利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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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誤區
「正當防衛」的誤區。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種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1.打架斗毆中,任何一方對他人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兩人及多人打架斗毆,一方先動手,後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2.對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不法侵害必須是在客觀上確實存在,而不是主觀想像的或者推測的。
3.對尚未開始不法侵害行為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4.對自動停止,或者已經實施終了的不法侵害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5.不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無關的第三者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經喪失繼續侵害能力時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7.防衛挑撥式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即為了侵害對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進攻,然後借口正當防衛加害對方。
8.對精神病人或者無刑事責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9.對合法行為採取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公安人員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實行所謂的「正當防衛」。對緊急避險行為也不能實行正當防衛。
10.起先是正當防衛,但後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此種行為,法律稱為「防衛過當」,不屬正當防衛的范疇(出現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的情況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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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刑法]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根據這些要件你就知道了!
4、什麼是骨折?
5、粉碎性骨折一般是怎麼形成的?打籃球可能會發生嗎?
粉碎性骨折屬於完全性骨折,指骨質碎裂成三塊以上,又稱為t或y型骨折開放性骨折是指骨折處皮膚或粘膜破裂,骨折端與外界相通。股骨部位粉碎性骨折會使人變成瘸子。籃球比賽中激烈程度過大也會造成粉碎性骨折,所以劇烈運動要小心。
6、怎麼處理骨折?
骨折,是外傷及暴力造成的骨骼斷裂。骨折的主要臨床表現為:局部有疼痛、壓痛和腫脹;受傷部位有外形改變,如短縮、彎曲或形成不正常的角度(即變形);不是關節的部位,表現異常活動和骨摩擦的聲音;多發性骨折或特殊部位的骨折,可造成大出血、休克,並危及生命。骨斷端可損傷而殘廢。
外傷以及暴力擊打骨骼;從高處跌落或重物擠壓身體;老年人骨質疏鬆導致骨頭不結實,用力過猛,或下樓提物,或跌倒,均可造成骨折。
發生骨折後,應立即進行家庭急救,然後送往醫院。家庭急救方法有以下幾種:
(1)止血和包紮傷口,注意骨折傷口,無論大小都不宜使用外用葯物(如止血粉等葯)和未經消毒的水沖洗。妥當的處理是把傷口周圍消毒後,用無菌紗布覆蓋,加壓包紮止血。沒有大血管損傷時,不要使用止血帶止血。
(2)任何骨折都要給予臨時性固定,其目的是不讓骨折部位活動,以免加重損傷。
骨折固定要點是:固定范圍一定要超過受傷部位上、下的關節;固定時要添加堅硬不易彎曲的支撐物才有效,比如木棍、木板、樹枝、雨傘等物。
(3)骨折端如有畸形、彎曲等情況而皮膚又無傷口時,應使用手法牽引(一般是向兩側牽拉)後,進行骨折復位,再用夾板固定;如骨折斷端已穿破皮膚,應只行包紮而不要復位,以免將污物帶入傷口深處,導致感染。
(4)骨折病人必須固定後才能夠搬動和運送,尤其是脊柱骨折時更應注意,防止不正確的運送方法而加重損傷。
骨折固定如沒有現成的夾板,可就地取材,用木棒、竹板、手杖、傘以及樹枝等。常見中老年骨折固定方法如下:
①大腿骨折:將傷腿拉直,夾板長度上至腋窩,下過腳跟。兩塊夾板放於大腿內、外側,用綳帶或三角巾纏繞固定。
②小腿骨折:將傷肢拉直,夾板長度上至膝關節、下過腳跟。兩塊夾板放於小腿內、外側,用綳帶或三角巾纏繞固定。
③前臂骨折:上肢呈屈肘狀,夾板長度上至肘關節,下過手心。兩塊夾板放於前臂內、外側,用綳帶纏繞固定,然後用三角巾懸吊傷肢。
④上臂骨折:上肢呈屈肘狀,夾板長度上稍高於肩,下過肘關節。如有兩塊夾板,則一塊夾板放在臂內側,另一塊放在臂外側;如一塊夾板固定,則夾板放在臂外側,用綳帶來回纏繞固定,用三角巾懸吊傷肢。
⑤脊柱骨折:嚴禁亂加搬動,應在保持脊柱安定的狀況下,輕巧平穩地移至硬板擔架上,用三角巾固定,轉至醫院。如扶持傷員走動,或躺在軟擔架上,脊柱骨折會加重並引起神經損傷,發生截癱。
7、重物打到面部及耳部容易骨折嗎
你好,很高興為你服務,你說的情況,如果是重物打擊,應該拍的片子看看,就清楚了。耳朵不一定有事,因為它是游離的,也就是說有可能吃不上勁,力量被分散了。面部就不好說了。
8、重物打擊會不會造成手腕骨折?如果是,多久可以恢復?
您好!一般局部嚴重損傷有可能會引起骨折請情況,一般應進行局部X光檢查即可明確診斷。一般骨折後需要進行固定和抗炎治療,多數需要恢復4周以上。
9、前臂粉碎性骨折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是有肌肉萎縮的情況,是需要自己加強鍛百煉才可以慢慢恢復,你現在的情況應該是骨折還沒有癒合,鍛煉的時候注意力度,慢慢增加活動的次數時間以及重度量,注意專性生活時患肢堅決不可以持重。
治療方面 配合中葯治療,服用專業接骨、活血、化瘀、通經絡的中葯進行治療,能幫助你骨折恢復的快些,一般屬40天左右就可治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