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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勞動能力鑒定標准

發布時間:2020-04-24 05:01:29

1、骨折八級傷殘鑒定標准

八級傷殘鑒定標准,又名工傷八級勞動能力鑒定標准,凡符合如下情況之一者,應鑒定為八級傷殘,享受八級傷殘賠償標准。
1)人格改變;
2)單肢體癱肌力4級,
3)單手全肌癱肌力4級;
4)雙手部分肌癱肌力4級;
5)雙足部分肌癱肌力4級;
6)單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
7)腦葉切除術後無功能障礙;
8)符合重度毀容標准之一項者;
9)面部燒傷植皮≥1/5;
10)面部輕度異物沉著或色素脫失;
11)雙側耳廓部分或一側耳廓大部分缺損;
12)全身瘢痕面積≥20%;
13)女性一側乳房缺損或嚴重瘢痕畸形;
14)一側或雙側眼瞼明顯缺損;
15)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總體高度減少1/2以上者;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兩指近側指間關節離斷;
17)一手除拇、食指外,有兩指近側指間關節無功能;
18)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19)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喪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20)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21)因開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復發作者;
22)四肢大關節創傷性關節炎,無積液;
23)急性放射皮膚損傷Ⅳ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手術治療後影響肢體功能;
24)放射性皮膚潰瘍經久不愈者;
25)一眼矯正視力≤0.2,另眼矯正視力≥0. 5 ;
26)雙眼矯正視力等於0. 4 ;
27)雙眼視野≤80%(或半徑≤50°);
28)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者;
29)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者;
30)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者;
31)外傷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術後眼壓控制正常者;
32)雙耳聽力損失≥41 dB或一耳≥91 dB;
33)體力勞動時有呼吸困難;
34)發聲及言語困難;
35)牙槽骨損傷長度≥6 cm,牙齒脫落8個及以上;
36)舌缺損<舌的1/3;
37)雙側鼻腔或鼻咽部閉鎖;
38)雙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Ⅱ°;
39)上、下頜骨骨折,經牽引、固定治療後有功能障礙者;
40)雙側顴骨並顴弓骨折,無開口困難,顏面部凹陷畸形不明顯,不需手術復位;
41)肺段切除術;
42)支氣管成形術;
43)雙側多根多處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44)膈肌破裂修補術後,伴膈神經麻痹;
45)心臟、大血管修補術;
46)心臟異物滯留或異物摘除術;
47)食管重建術後,進食正常者;
48)胃部分切除;
49)十二指腸帶蒂腸片修補術;
50)小腸部分切除;
51)結腸部分切除;
52)肝部分切除;
53)膽道修補術;
54)腹壁缺損面積<腹壁的1/4;
55)脾部分切除;
56)胰部分切除;
57)甲狀腺功能輕度損害;
58)甲狀旁腺功能輕度損害;
59)輸尿管修補術;
60)尿道修補術;
61)一側睾丸、副睾丸切除;
62)一側輸精管缺損,不能修復;
63)性功能障礙;
64)一側腎上腺缺損;
65)已育婦女單側卵巢切除;
66)已育婦女單側輸卵管切除;
67)已育婦女單側乳腺切除;
68)其他職業性肺疾患,肺功能正常;
69)中毒性腎病,持續低分子蛋白尿;
70)慢性中度磷中毒;
71)工業性氟病II期;
72)減壓性骨壞死II期;
73)輕度手臂振動病;
74)二度牙酸蝕。

2、工傷骨折的傷殘鑒定標准

骨折不是十級傷殘的鑒定標准。

十級傷殘的鑒定標准: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椎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 cm2,並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積>100 cm2;

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4)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15)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_度及_度以上者;

16)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跟矯正視力≥0.8;

17)雙眼矯正視力≤0.8;

18)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9)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0)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後人工晶狀體跟,矯正視力正常者;

22)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矯正視力正常者;

23)晶狀體部分脫位;

24)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26)外傷性瞳孔放大;

27)角鞏膜穿通傷治癒者;

28)雙耳聽力損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30)鉻鼻病(無症狀者);

31)嗅覺喪失;

32)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脫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2個以上;

33)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i度;

34)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取出;

35)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36)鼻中隔穿孔;

37)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38)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後,胸膜粘連增厚;

39)開胸探查術後;

40)肝外傷保守治療後;

41)胰損傷保守治療後;

42)脾損傷保守治療後;

43)腎損傷保守治療後;

44)膀胱外傷保守治療後;

45)卵巢修補術後;

46)輸卵管修補術後;

47)乳腺修補術後;

48)免疫功能輕度減退;

49)慢性輕度磷中毒;

50)工業性氟病i期;

51)煤礦井下工人滑囊炎;

52)減壓性骨壞死i期;

53)一度牙酸蝕病;

54)職業性皮膚病久治不愈。

3、骨折九級傷殘鑒定標准

工傷的情況下,九級傷殘需要符合: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3)腦挫裂傷無功能障礙;
4)開顱手術後無功能障礙;
5)顱內異物無功能障礙;
6)頸部外傷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支架置人或血管搭橋手術後無功能障礙;
7)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兩項或輕度毀容者;
8)發際邊緣瘢痕性禿發或其他部位禿發,需戴假發者;
9)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
10)面部有≥8cm2或三處以上≥lcm2的瘢痕;
11)兩個以上橫突骨折;
12)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小於1/2者;
13)椎間盤髓核切除術後;
14)1~2節脊柱內固定術;
15)一拇指末節部分1/2缺失;
16)一手食指2~3節缺失;
17)一拇指指間關節僵直於功能位;
18)除拇趾外,餘3~4指末節缺失;
19)一足拇趾末節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響足弓者;
22)外傷後膝關節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交叉韌帶修補術後無功能障礙
23)四肢長管狀骨骨折內固定或外固定支架術後;
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
25)第V對腦神經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兩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錯位變形影響外觀者;

4、最新勞動能力鑒定標准九級傷殘里是不是取消了骨折內固定術標准?是不

「23)骨折內固定術後,無功能障礙者」百是九級,這是《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06)》中規定的。工傷認定以後,申度請勞動能力鑒定,就是評定傷殘等級,所依據的就是這個標准。只要是施行了骨折內固定手術,無論取出與否,術後無功知能障礙的(有無障礙要以勞動能力鑒定為准),就是九級,勞動道能力鑒定主要是看功回能有無障礙,而不是說內固定不取出是九級,取出就不是九級了。所以,如果勞動能力鑒定時,符合「骨折內固答定後,無功能障礙」的情形,就可以評為九級,能享受九級工傷待遇

5、骨折是十級傷殘的鑒定標准嗎

一、認定工傷後,如果有骨折情況,按工傷傷殘鑒定的依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來評定,有骨折的,可以評上傷殘十級的。

二、《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5)骨折勞動能力鑒定標准擴展資料

十級傷殘鑒定標准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註:2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稚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 cm2(註:2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 cm2(註:2為平方),並有明顯瘢痕。

9)、、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6、骨折傷殘等級評定標准

7、傷殘鑒定標准:肋骨骨折能算幾級?

肋骨骨折傷殘鑒定標准:

出現肋骨骨折的現象就要進行傷殘鑒定,以肋骨骨折傷殘鑒定標准作為具體賠償事宜。

十級級的標准: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九級的標准: 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八級標准 :12肋以上骨折。

肋骨骨折屬於可恢復傷,不會構成傷殘。但如果引起並發症,可以一並索賠。傷者的傷情在交通事故中定不上傷殘,傷者可以向責任方索賠的項目有醫療費、後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其中醫療費以醫療票據為准,後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這四項建議到當地的司法鑒定中心做一個鑒定,鑒定中會將誤工期限、護理人數和期限等做一個科學的鑒定,有了鑒定就算責任方不賠錢傷者也可以到法院去起訴,這就是賠償依據。

8、最新的關於骨折的工傷傷殘鑒定標准

輕微骨折和隱裂無法達到傷殘標准。更嚴重的可以被鑒定為十級甚至更高。
工傷鑒定的標准在2016年沒有變動,繼續沿用之前的判斷標准。
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11)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13)四肢大關節肌腱及韌帶撕裂傷術後遺留輕度功能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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