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手術內固定,一年半了,一定要取出內固定嗎
一般來說,各個部位的骨折癒合需要的時間各不相同,一般成年人是3~6個月。由於手術置入鋼板的時候會對周圍的軟組織造成損傷,並且一般骨外膜也會有不同程度的損傷,所以,手術的病人骨折癒合將會比非手術的病人慢。正常取內固定物的標準是骨折癒合,除了沒有症狀之外,拍片檢查的時候應該看不到骨折線或者看到大量骨痂形成。過早取出內固定物可能會發生再次骨折或者骨折變形,所以,過早取出內固定物是肯定不行的。如果現在內固定物不影響您日常的生活、學習,您不妨等到中考以後再取出來。
2、小腿骨折必須內固定嗎
你好;
骨折後由於經絡不通,淤血阻滯,導致腫脹,一般採用抬高患肢可消除腫脹。
止痛葯一般按說明書,或醫囑服用,超量後一般對肝腎有損害,
骨折癒合一般按初,中好,後三期劃分,飲食也要根據病情的發展,配以不同的食物,以促進血腫吸收或骨痂生成。
骨折初期,受傷部位淤血腫脹,經絡不通,氣血阻滯,此期治療以活血化淤,行氣消散為主。中醫認為,淤不去則骨不能生,淤去新骨生。可見,消腫散淤為骨折癒合之首要。飲食原則以清淡為主,如蔬菜,蛋類,豆製品,水果,魚湯,廋肉汁等,忌食酸辣,燥熱,油膩,尤不可過早給以肥膩滋補之品。如骨頭湯,煲雞,燉水魚,否則,淤血積滯,難以消散,使骨痂生成遲緩,影響日後關節功能的恢復。
傷後三至四周,淤血大部吸收,骨折恢復中期,治療宜和,以和營止痛,去淤生新,接骨續筋為主。飲食由清淡轉為適當的高營養補充,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補充維生素A,D,鈣及蛋白質。
傷後六至八周。骨折淤腫基本吸收,已經有骨痂形成,治療宜補,通過補益肝腎,氣血,以促進牢固的骨痂形成,以及舒筋活絡,使鄰近的關節自由靈活運動,恢復以往功能。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以高營養的食物給以進補,能飲酒者可給以,杜仲骨碎補酒,虎骨木瓜酒。
飲食只是配合治療,掌握骨折初期宜清淡,中期宜和托,後期宜進補的原則,選擇適當的食物,對促進骨折癒合有積極的作用。
一般6周後拆石膏,8周後開始鍛煉。
3、這個骨折需要內固定嗎
骨折到底是不是需要進行手術?要看你本身拍片檢查,這個骨折的具體嚴重程度來判斷,並不是說出現了骨折都需要手術,以你的片子檢查為准。
4、骨折內固定好還是外固定好
骨折後是根據骨折的部位、嚴重的程度,來選擇是飯內固定,還是外固定的治療。一般情況下,只要是沒有明顯的錯位,還是外固定經濟實惠,恢復的也快。但是,如果是錯位明顯,並且有明顯的碎裂,那就要內固定的治療了。安信醫學祝早日康復!
5、骨折請問內固定是什麼意思?
內固定就是開刀上鋼板或鋼釘直接在體內固定斷骨,不讓斷處移位錯位。一般骨頭中段骨折,在沒有移位和錯位的情況下,可以不用手術內固定,直接上夾板在體外固定就可以了,不管是鋼板體內固定還是夾板外固定,它們的作用都只是起到固定斷骨,不讓斷處移位而已,對骨頭的生長沒有促進作用。就算手術上鋼板固定再好再牢固,斷骨不生長都是沒有用的。
骨折需要的不僅僅是固定,而是治療,能讓斷處在短時間內快速生長癒合這才是治療的重點,你的畢竟是股骨頸骨折,這個部位生長是比較緩慢的,而且也是最容易壞死的,就算骨頭固定好仍需要積極治療,讓斷骨盡快生長癒合達到徹底康復。要不然時間耽誤久了,骨折長期得不到癒合就會容易壞死了。
建議選用中國傳統中醫治療,早期一個月內的骨折,用葯5至7天疼痛可基本消除,全程治療在45天左右可基本康復,恢復正常活動。
在沒有治療前,多休息不宜活動患處,忌吃高鈣高蛋白食物,西葯慎用,尤其是含激素的葯物忌用。
祝早日康復!
6、我骨折後的內固定植入已4年了,擬做抽取手術,請問手術難度在什麼?
固定又可分為外因定和內固定兩種。外固定指的是使用石膏、牽引、夾板等用具在體外達到固定目的的方法。內固定指的是通過外科手術在骨折復位後用金屬或生物材料維持骨折斷端對位和穩定的技術。如果您實施的是內固定治療,不見得一定要將內固定取出,因為隨著內固定器材的改進,即使體內有這些內固定器材,一般來說患者也很難感受到它們的存在,它們既不會引起疼痛,也不會有特別的不適,有的人可以終身帶著它們。然而根據情況有的患者還是需要取出內固定器材的,這也就是說您出院後經過一段時間的恢復.還需要再次回到醫院接受手術,因此您一定很關心什麼時候才能將這些內固定物取出吧。
通常來說這取決於骨折是否已經完全癒合。如果骨折已經完全癒合,不再需要內固定的支撐作用了,同時骨折鄰近關節的活動已獲得最大限度的恢復,不致於因為取出內固定物的手術而影響功能練習。這時就可取出內固定了。而達到這個條件.四肢骨折多需半年以上的時間。因此,骨折內固定物取出的時間一般在手術後半年至—年。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某些兒童骨折如肱骨髁上骨折,癒合較快,一般術後2~3個月就可以取出內固定,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骨折處發生感染,即時骨折處未癒合也需取出內固定,因為創口一旦感染,內固定物就成為異物,會導致創口不癒合。
7、請問骨折內固定是怎麼回事
骨折的處理方法一般分外固定和內固定,外固定從簡單的打石膏到外固定支架有多種形式,切開從皮內固定一般被稱為內固定術.譬如股骨幹中段骨折,切開骨折部位表皮,剝離肌肉組織,暴露出股骨乾的骨折部位,然後在骨折部位順股骨幹方向放一塊鋼板,鋼板上有孔,可以直接用骨螺釘釘在骨折部位的兩端,依靠鋼板的力量把骨折成兩段的股骨幹連接起來,給其創造骨融合的機會,鋼板有各種孔數.這就是內固定的一種
8、骨折的內固定一般何時取出?
固定又可分為外因定和內固定兩種。外固定指的是使用石膏、牽引、夾板等用具在體外達到固定目的的方法。內固定指的是通過外科手術在骨折復位後用金屬或生物材料維持骨折斷端對位和穩定的技術。如果您實施的是內固定治療,不見得一定要將內固定取出,因為隨著內固定器材的改進,即使體內有這些內固定器材,一般來說患者也很難感受到它們的存在,它們既不會引起疼痛,也不會有特別的不適,有的人可以終身帶著它們。然而根據情況有的患者還是需要取出內固定器材的,這也就是說您出院後經過一段時間的恢復.還需要再次回到醫院接受手術,因此您一定很關心什麼時候才能將這些內固定物取出吧。
通常來說這取決於骨折是否已經完全癒合。如果骨折已經完全癒合,不再需要內固定的支撐作用了,同時骨折鄰近關節的活動已獲得最大限度的恢復,不至於因為取出內固定物的手術而影響功能練習。這時就可取出內固定了。而達到這個條件四肢骨折多需半年以上的時間。因此,骨折內固定物取出的時間一般在手術後半年至—年。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某些兒童骨折如肱骨髁上骨折,癒合較快,一般術後2~3 個月就可以取出內固定,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骨折處發生感染,即時骨折處未癒合也需取出內固定,因為創口一旦感染,內固定物就成為異物,會導致創口不癒合。
9、骨折在什麼情況下選擇用內固定和外支架
剛剛做了手術後,且骨折的部位屬於易活動(如關節,四肢及末梢)部位,都應用內固定,下肢多用外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