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髕骨骨折屬於幾級傷殘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判斷可評九級,符合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九級 24條 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
2、髕骨骨折十及傷殘能辦殘疾證嗎?
是不能的,達不到殘疾證辦理的標准。
肢體殘疾標准
編輯
1、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的肢體殘疾、畸形、麻痹所致人體運動功能障礙。
肢體殘疾包括:
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偏癱:
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小兒麻痹後遺症
後天性截肢
先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症
兩下肢不等長
脊柱畸形:駝背、側彎、強直
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
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2、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生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宣傳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腳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上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級別 程度 計分
一級
(重度) 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0—4
二級
(中度) 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4.5—6
三級
(輕度) 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6.5—7.5
《注》: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推動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雙下肢不等長,小於5cm。
4、小於70度駝背或小於45度的脊柱側凸。
3、髕骨骨折能評為幾級傷殘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
六級
25)一髖或一膝關節伸屈活動達不到0°~ 90°者;
七級
27)膝關節韌帶損傷術後關節不穩定,伸屈功能正常者;
九級
22)患肢外傷後一年仍持續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腫者;
23)骨折內固定術後,無功能障礙者;
24)外傷後膝關節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交叉韌帶修補術後無功能障礙;
十級
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4)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4、膝蓋左髕骨骨折,多久可以丟掉拐杖練習走路。
我是去年年初髕骨骨折過,可能比你嚴重,是粉碎性骨折。你可以睡在床上往上抬起,說明情況比較好。我那時平躺在床上直至滿一年後才能往上抬起。
肌肉萎縮是正常現象,因為這條腿受了傷嘛。我那時是做了內固定(用克氏針及鋼釘固定)手術後用石膏托板外固定。大概躺了一個半月後,去掉外固定物,然後腳踩一隻瓶子在地上滾,因為我就算坐著也不能主動抬起腿。只能通過這樣的方法鍛煉往前抬腿,然後就是練習下蹲,用雙拐杖練習抬腿向前走。之後換為一支拐杖,一直到去掉拐杖練習走路,每步走的很慢而且需要每步走穩才能再邁下一步,從骨折後到去掉拐杖大概到2個半月吧。
醫生說髕骨骨折比其他骨折麻煩,一般需要兩年的時間恢復功能,需要不斷的鍛煉,腿部的肌肉也是需要鍛煉才能恢復的,只有恢復了肌肉,這條腿才會有力氣蹬力、跑步。
5、左髕骨骨折可以評級傷殘
1.你這屬於人身傷害,傷殘的評定標准和工傷不一樣,復主要看治療結束後的情況;
2.如果恢復後的功能和沒受傷之前的功能一樣,沒有受到影響,那麼評不了傷殘;
3.如果有功能障礙,只要活動度制受限10%,就能達到10級傷殘;zd受限越高,等級越高;
4.只要骨折,就要申請傷殘鑒定,鑒定到等級,賠償傷殘金安慰一下;鑒定不到等級,應該高興對以後沒有影響;
6、我是部隊髕骨骨折評殘9級已轉業4年,摔傷後一直腰疼沒注意,今年診斷為強直,請問可以提升傷殘等級嗎?
首先謝謝戰友的信任!可能我對您的回答您不會滿意:依據您的提問條件,如果在部隊里評定殘疾軍人時並沒有涉及「腰疼」殘疾條款評定記錄的,是不能去縣市區級民政部門申請調整等級的。其理zd由是:依據《傷殘撫恤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50號)第四條規定: 殘疾等級評定包括新辦評定殘疾等級、補辦評定殘疾等級、調整內殘疾等級。
新辦評定殘疾等級是指對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以外的人員認定因戰因公殘疾性質,評定殘疾等級。補辦評定殘疾等級是指對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未能及時評定殘疾等級,在退出現役後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認定因戰因公性質、評定殘疾等級。調整殘疾等級是指對已經評定殘疾等級,因殘疾情況變化與所評定的殘疾等級明顯不符的人員調整殘疾等級級別。
也就是說容,我們殘疾軍人要申請調整等級的必須是「舊傷加劇(評定殘疾軍人記錄處傷情)」。而您提及的「強直性脊椎炎」起病原因( 1、自身免疫原因;2、家族遺傳原因;3、風寒濕致病原因; 4、內分泌原因),與原評定殘疾軍人的「髕骨骨折」並沒有關聯的。
7、髕骨骨折能評幾級傷殘
工傷職工髕骨骨折可以評定為九級或十級傷殘。
工傷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導致髕骨骨折的,行內固定術的,可以評定為九級;其他方式癒合的,可以評定為十級。
附:《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
……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