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人打成雙側鼻骨骨折 是輕傷嗎
被人打成雙側鼻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規定:
5.2.4 輕傷二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b)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d)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0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0cm2以上。
e)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單純眶內壁骨折除外)。
g)眼瞼缺損。
h)一側眼瞼輕度外翻。
i)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
j)一側眼瞼閉合不全。
k)一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l)耳廓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m)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側鼻翼缺損。
o)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摺合並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摺合並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
2、鼻骨骨折要是輕傷還是輕微傷 有什麼區別
鼻骨骨折輕微傷單側單純線性骨折,輕傷則是雙側骨折或者單側伴有明顯移位。按照輕傷鑒定標准,外傷後鼻出血;鼻骨線形骨折。如果外傷後鼻出血、或者鼻骨線形骨折,即屬於輕傷。
鼻骨骨折經傷情鑒定為輕傷的,侵權人應承擔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輕微傷則為治安案件,應接受治安處罰及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打架致人鼻樑骨粉碎性骨折構成輕傷二級,如果致人鼻樑骨線性骨折構成輕微傷。致人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輕微傷不構成犯罪。
鑒定標准
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法(司)發〔1990〕6號
第十條鼻損傷: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在輕傷害案件中,法律對傷害賠償的標准並沒有具體規定,但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執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輕傷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礙的輕微損傷。此種損傷在受傷時或在治療過程中對生命均無危險,勞動能力降低不超過三分之一。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3、我把,對方打鼻樑骨,骨折兩處以上算不算輕傷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發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5.2.4輕傷二級:o)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摺合並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摺合並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突突骨折。打人致鼻樑骨骨折兩處,可能構成輕傷二級。
故意打人致人輕傷二級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4、鼻子雙側骨折算輕傷嗎?
鼻骨骨折中一定要:鼻骨粉碎性骨折,鼻骨骨摺合並鼻中隔骨折,才能定為輕傷,否則是輕微傷。
相關法條: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5.2.4 輕傷二級o)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摺合並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摺合並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
5.2.5 輕微傷g)鼻骨骨折;鼻出血。
5、鼻骨骨折算輕傷嗎?
6、鼻子雙側骨折算輕傷嗎
鼻樑骨骨折不屬於輕傷,是輕微傷,具體如下:
新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於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標準的規定,鼻骨骨折屬於輕微傷,處罰標準是治安拘留或罰款。而在舊的劃分標准中,鼻骨骨折屬於輕傷,量刑標準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也由此可知,鼻骨骨折不算是輕傷,它是屬於輕微傷,處罰標準是治安拘留或罰款。
按程序走,先做傷殘鑒定,如果鼻樑骨粉碎性骨折能評為十級傷殘,傷殘賠償金按戶口性質賠償。然後是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補助費等。按實際損失賠償,沒法一口價。
7、印象:鼻骨骨折。是什麼等級的傷情,有達到輕傷二級嗎?
【1】印象不行。懷疑鼻骨的骨折,
應該去司法部門審批的傷情鑒定部門做傷情鑒定。
這個傷情鑒定報告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2】根據
1、如果達到
就構成了輕傷二級。
2、如果是
就是輕微傷了。
8、鼻樑骨骨折屬於輕傷嗎?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鼻樑骨骨折屬於輕傷二級。
輕傷二級: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摺合並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摺合並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
輕傷的定義: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8)鼻雙側骨折輕傷二期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根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於一九九0年七月一日起頒布試行,共計六章第五十六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 於發布<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的公告》為進一步加強人身損傷程度鑒定標准化、規范化工作,現將《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發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體重傷鑒定標准》(司發[1990]070號)、《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法(司)發[1990]6號)和《人體輕微傷的鑒定》(GA/T 146-1996)同時廢止。
第一條 本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根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託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
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查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
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