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市疫情防控】「我是黨員、中隊長」——龍江交警帶傷堅守崗位
黑龍江交警在疫情期間,涌現很多感人的事跡
他是一名普通的鶴崗交通中隊長,疫情期間,他的手在骨折的情況下,依然連續堅守7天,同事與領導多次勸他回家養傷,他都婉言謝絕,他一直跟大家說「我是黨員、我是中隊長,這個時候我必須戰斗在一線!」
願疫情早些過去,人民公僕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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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疫情期間在家等待開工,不小心腿部骨折了,現在要求上班,但我不能活動工作,公司?
不能上班那就在家好好休息吧,跟公司說明情況等好了再去上班,公司會安排好的,不過不上班工資肯定是沒有了,如果傷重留下殘疾不能再從事原來的工作,合同恐怕也要終止了。
3、關於疫情期間春節節假期間不讓休息上班路上滑倒怎麼算?
景區將憧憬期節假期不讓休息,上班路上滑倒怎麼算?嗯,我就是其中的一員,我在食堂工作,當時來嘍以後工資嗯,你的經歷不不給嗯,不給承認也不給保險。
4、疫情期間在家休息腿部骨折,現在不能上班,單位要解除合同,請我需要賠償嗎?
疫情期間在來家休息腿部骨折自的,現在公司要求上班了,而你沒法去上班,公司肯定不願意了,沒辦法,你要麼去上班,要麼辭職,但你要是想讓公司賠償你,我覺得是不可能的,因為你不是在公司把腿弄骨折的,相反的是,公司現在上班,而你卻不能來,所以公司想把你抄了,你要是喜歡這份工作,就跟領導好好商量一下,如果真的不行,那也沒辦法。但要是跟公司提賠償,我覺得不可能吧!
5、疫情期間骨折手術沒有家屬簽字手術合理嗎?
有一些這種情況,要是當時沒有家屬在啊什麼的是可以自己簽字吧,不一定非得家屬簽字吧,有沒有問清楚呀?
6、湖南一男子因疫情期間帶口罩被打骨折,施暴者獲刑8個月是否合理?
湖南一男子因疫情期間戴口罩被打骨折,施暴者被判刑8個月。是否合理,我們從以下幾點來討論:
因戴口罩所以被暴打湖南一男子因為戴口罩,被施暴者覺得很“裝”,於是乎跑上前撕扯男子的口罩,而為什麼要這么做?原因僅僅是施暴者覺得男子戴口罩的行為太做作於是想要去將其口罩扯下,隨後兩人發生口角,再被周邊的人拉開後,受害人又再次撞見施暴者,於是施暴者將該男子進行一頓打,到底是出於什麼深仇大恨以至於兩個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大打出手?最終致受害者手臂骨折。
故意傷害,無冤無仇隨後兩人的事情不斷發酵,也步入了法庭,讓法院來定性這件事,而施暴者最終被判刑8個月。而施暴者始終是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什麼選擇上訴,最終法院維持原判駁回上訴。而該男子的行為也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判刑8個月。不得不說兩個素不相識的人,就僅僅是因為自己不想戴口罩看著別人戴口罩就覺得別人很做作很裝,這真的是腦子有問題。這樣的人判8個月的教訓真的是很有必要!
無事生非,涉嫌故意傷害如今新冠疫情任然蔓延著,因為疫情太多人失去了太多東西,而在這疫情嚴峻的前提下,人們都是自覺戴好口罩,盡量不外出且積極配合疫情防控的相關工作。在這樣的條件下,自覺戴好口罩是每個人的義務,這等於是對自己的安全著想的同時也對他人的安全著想。但像施暴者這種自己不想戴口罩就見不得別人戴口罩的行為屬實有些欠揍。所以說惡人自有惡人磨,最終被得以法律的制裁。
綜上所述,不知道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呢?歡迎補充討論,歡迎關注提問!
7、我在疫情期間等待開工,不小心骨折了,現在開工上不了班,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請問我可以要求補償嗎?
疫情期間在哪兒等待能骨折啊,骨折了不能工作,工地老闆沒辦法養閑人,你是骨折老闆不要了,還是簽了合同又被解除勞動合同了,感覺你在工地幹活都是季節工可能補償幾乎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