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個女生骨折了,作為男生應該怎麼說話去安慰她,讓她開心,或者說找什麼話題會比較合適?
聊她喜歡的就可以了,不一定非要有什麼個頂的話題,靈活運用,讓她不會覺得孤單,不會覺得自己骨折了,就沒有人和她玩,被別人看不起的感覺,讓他感受到溫暖就可以了
2、女生在男生面前掰手,男生說別弄了,骨折了,說完就給女生按摩手指頭來回揉,男生什麼意思?
女生已經在男生心裡了,希望女生好,可能也在苦惱怎麼向女生表達心意。
3、怎麼快速骨折 一小時內 我是女生 誰能讓我骨折我給他磕頭 真的
額,這個問題嘛,從樓上下去就行了,不過是掉下去,還有滾樓梯也可以
4、我喜歡的女生腿骨折了,我該怎麼辦,我認識她但我不想讓她發現我刻意接近她,她大家告訴我怎麼辦
女生生病的時候很脆弱哦,呵呵 你要抓住機會了 ,去關心她吧 不管以什麼身份,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也要細心照顧啊,看看有關骨折的資料,相信他會感動的,加油嘍!
5、誤碰女生被打骨折/當健康權被侵害時該怎麼辦
難以置信
不小心碰女生胸部 男子被對方打骨折
被打男子將對方訴至法院追討1萬多元醫葯費獲法院支持
本報訊(記者 周志英 通訊員 蔡夢婕)直到現在,陳某仍覺得自己很冤,只因不小心碰到女大學生趙某胸部,竟被對方毆打至身上多處骨折,連牙齒也脫落。雖然過後對方賠了7000多元醫葯費,但他的傷一直沒治好,牙齒也得不到及時的治療。最後陳某將趙某訴至法院,追討1萬多元的醫葯費。日前西鄉塘區法院一審作出判決,因打人在先,趙某需再支付陳某醫葯費10400元。
說起自己被打這事,21歲的陳某還有些恍惚。今年1月6日,當晚陳某在友愛路秀靈村一公共廁所偶遇女子趙某,對方是名比他還小一歲的女大學生,這過程中,陳某不小心碰到趙某胸部,雙方因此發生了爭吵。他們越吵越激烈,到最後升級為肢體沖突,趙某一方對陳某大打出手,將其毆打至頭部破裂,鼻翼骨折,下頜骨骨折,牙齒折斷,左眼、嘴角及腰部淤血等。
這架勢,把旁人都給驚呆了。後報警處理,在北湖派出所的調解下,陳某和趙某達成和解,雙方互相賠禮道歉,並由趙某賠償陳某醫葯費18000元,因考慮到趙某為學生,一時拿不出這么多錢,雙方約定,首次趙某支付陳某5000元,以後每個月的15日至20日支付1300元,直至賠償完畢。
不過,除了2月、3月如期支付約定數額,往後趙某再也沒有賠錢。陳某一肚子氣,幾次三番打電話給趙某,但趙某不接,發信息也只回「沒錢」。為討餘下的醫葯費,今年7月,陳某將趙某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趙某賠償醫葯費10400元、違約費1000元以及交通費500元。
西鄉塘區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中,原告陳某與被告趙某發生爭執後,趙某對陳某的身體造成傷害,侵害了陳某的健康權,陳某有權要求被告給予相應賠償,雙方既已在公安部門達成調解協議,趙某應按協議約定履行賠償義務。
現陳某主張趙某尚欠10400元醫葯費未支付,趙某未提出任何異議,法院予以採信,故法院確認趙某尚應支付陳某醫葯費10400元。
至於陳某要求趙某支付違約費,因雙方在協議中未對違約情形進行約定,且陳某在庭審中未能就違約費的請求作出合理解釋,故對陳某關於違約費的請求法院不予支持。陳某主張支出交通費500元,但未能舉證證明,法院不予採信,故對陳某關於交通費的主張法院亦不予支持。綜上所述,法院最終判被告趙某支付原告陳某醫葯費10400元,駁回原告陳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6、介紹的女孩骨折了在醫院怎麼安慰?
精神上,鼓勵和陪伴。都說「傷筋動骨100天」,百骨折的康復時間相對是比較長的,期間還得注意各種並發症,對受傷度的人的心理也是一種折磨。
也不要求要多雞血地去打氣,沒事和她說說話,聊聊你知們的日常生活,下班了去看看她,這道種微小但細心的關愛是很打動人的。
骨折後續的康復是循序漸進的,當醫生說可以下床走動時,你可以陪她走走,這樣也是促專進感情的方式。
如果屬她是讓你特別中意的、很不錯的女孩,就加油吧,祝你們圓圓滿滿。
7、誤碰女生被打骨折怎麼回事 事件始末原因過程
日廣西一男子因不小心碰到一女生的胸部而被對方毆打。不但頭部破裂鼻翼骨折,就連牙齒都脫落了幾顆,這是怎麼回事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具體的詳情資訊吧!
誤碰女生被打骨折怎麼回事
直到現在,陳某仍覺得自己很冤,只因不小心碰到女大學生趙某胸部,竟被對方毆打至身上多處骨折,連牙齒也脫落。雖然過後對方賠了7000多元醫葯費,但他的傷一直沒治好,牙齒也得不到及時的治療。最後陳某將趙某訴至法院,追討1萬多元的醫葯費。日前西鄉塘區法院一審作出判決,因打人在先,趙某需再支付陳某醫葯費10400元。
對此,網友紛紛直呼惹不起。俗話說的好,唯小人與女子難養也。所以,惹誰都千萬別惹女人。對於女子的行為,有網友表示理解,稱畢竟現在色狼太多,誰知道他是故意還是無意的。不過,也有人認為女生能夠保護自己當然是好事,但就因一點小誤會就做出過激的行為也不可取。
誤碰女生被打骨折事件過程
說起自己被打這事,21歲的陳某還有些恍惚。今年1月6日,當晚陳某在友愛路秀靈村一公共廁所偶遇女子趙某,對方是名比他還小一歲的女大學生,這過程中,陳某不小心碰到趙某胸部,雙方因此發生了爭吵。他們越吵越激烈,到最後升級為肢體沖突,趙某一方對陳某大打出手,將其毆打至頭部破裂,鼻翼骨折,下頜骨骨折,牙齒折斷,左眼、嘴角及腰部淤血等。
這架勢,把旁人都給驚呆了。後報警處理,在北湖派出所的調解下,陳某和趙某達成和解,雙方互相賠禮道歉,並由趙某賠償陳某醫葯費18000元,因考慮到趙某為學生,一時拿不出這么多錢,雙方約定,首次趙某支付陳某5000元,以後每個月的15日至20日支付1300元,直至賠償完畢。
不過,除了2月、3月如期支付約定數額,往後趙某再也沒有賠錢。陳某一肚子氣,幾次三番打電話給趙某,但趙某不接,發信息也只回「沒錢」。為討餘下的醫葯費,今年7月,陳某將趙某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趙某賠償醫葯費10400元、違約費1000元以及交通費500元。
西鄉塘區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中,原告陳某與被告趙某發生爭執後,趙某對陳某的身體造成傷害,侵害了陳某的健康權,陳某有權要求被告給予相應賠償,雙方既已在公安部門達成調解協議,趙某應按協議約定履行賠償義務。
現陳某主張趙某尚欠10400元醫葯費未支付,趙某未提出任何異議,法院予以採信,故法院確認趙某尚應支付陳某醫葯費10400元。
至於陳某要求趙某支付違約費,因雙方在協議中未對違約情形進行約定,且陳某在庭審中未能就違約費的請求作出合理解釋,故對陳某關於違約費的請求法院不予支持。陳某主張支出交通費500元,但未能舉證證明,法院不予採信,故對陳某關於交通費的主張法院亦不予支持。綜上所述,法院最終判被告趙某支付原告陳某醫葯費10400元,駁回原告陳某的其他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