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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術後3

發布時間:2020-04-20 18:20:26

1、股股干骨折術後3個月骨痂不多。看看長的怎麼樣了

看片子股骨出骨折線模糊了,外骨痂不多,骨折癒合的一般

2、脛骨骨折內固定手術後3個多月,摸上去很明顯

那你現在這個地方已經有3個月了,復查的時候這個骨折癒合的怎麼樣了呢?單純你這么摸上去那可不一定是准確的呀!

3、骨折術後三個月還沒癒合是不是醫療事故

要經過以下步驟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一、醫療糾紛初起
1.發生醫療糾紛的當事人(醫護人員)負責寫出事實經過,同時向患者或家屬做好溝通、解釋、解答工作。
2.發生糾紛的科室主任負責組織本科醫護人員對發生的醫療糾紛進行討論總結,從中吸取教訓,糾正不足,制定杜絕類似糾紛的有關制度,科主任負責書寫該起糾紛的討論意見,上報醫務部,並向患者或家屬作出相應的解釋工作,妥善解決好醫療糾紛。若確屬負有醫療責任的醫療糾紛,科內能自行解決的,也要上報醫務部備案。
3.經科主任及責任人解釋、調解無效的醫療糾紛應及早上報醫務部,同時上報有關糾紛的書面材料。
二、院內醫療技術討論會
1.科室解釋、調解無效的醫療糾紛及時上報醫務部,醫務部接到上報後做相應調查、了解和溝通,然後組織科主任、當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屬進行調解。若不能調解,由醫務部報請醫院醫療安全委員會批准召開院內醫療糾紛技術討論會。
2.由醫院醫療安全委員會負責,醫務部集體組織實施相關醫療糾紛的技術討論工作。
3.技術討論會主持人宣布醫療技術討論程序和會議紀律。
4.科主任、當事人必須准時出席院內醫療技術討論會,在會上當事人應認真、負責地陳述診療經過,科主任應公正、科學的陳述科內討論意見。
5.專家討論。
6.書面材料需經醫療安全委員會、參加討論的專家反復討論、認證後,討論結論於會議後的30日內交與患方及科主任。
7.患方及我院科室責任人對醫療技術討論結論有異議時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利,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市區級醫學會組織召開的醫療事故鑒定會
1.發生醫療糾紛的科主任及當事人必須在一周內提交醫療事故鑒定材料,准時將材料交到醫務部。由醫務部提交到醫學會,配合醫學會組織開展鑒定工作。
2.根據鑒定結論同患者協商解決。
3.協商解決不成功,患者及家屬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法院訴訟
1.醫務部准備相關向法庭提交的材料,由專職聘請律師准備陳述及答辯。醫務部專職幹事及發生糾紛科室科主任出庭。
2.根據法院審判結果進行處理。
3.如果醫院承擔相應責任,院內根據相關制度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理。
4.醫院制定相關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4、骨折術後3個月的恢復情況,有片子

骨折本身不嚴重,醫生的手術較細致,骨痂明顯,恢復得挺好。現在負重鍛煉完全沒問題,需要把握循序漸進規律即可。

1. 鍛煉肌肉力量。
骨折都會伴有肌肉萎縮現象,坐著前平抬大腿,腳尖內勾,可鍛煉大腿肌肉群。站立後勾起小腿,可鍛煉小腿肌肉群。鍛煉每天三-五次,每次5組,每組堅持一分鍾以上。

2. 藉助拐杖練習站立,行走。
好腿負重,壞腿觸地,調整重心,慢慢增加壞腿負重量,剛開始時間不宜過長。如果不覺得酸、疼,說明骨骼已經能承受這個重量了。循序漸進,藉助拐杖行走,慢慢過渡到單拐,最後脫拐。

3. 踝關節角度。
關節長期制動,活動肌腱自然收縮,關節活動角度會變小。前期如果鍛煉沒跟上,可能會明顯覺得腳踝壓不下去,會影響走路姿態。需要每天堅持下壓恢復功能角度,能觸地後,功能角度鍛煉會容易些

5、股骨骨折,手術後腿短3厘米,醫院有責任嗎?

看怎樣引起的
如果是粉碎性骨折,那幾乎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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