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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跟骨骨折固定器材

發布時間:2020-04-20 15:59:28

1、工傷職工在單位受傷。發生右足跟骨粉碎骨折。做了右足跟骨切開復位內固定手術,用一塊鋼板和八枚鋼釘固定

勞動能力鑒定,需要傷治癒後,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勞動能力等級,這與傷害程度鑒定是有區別的。網友理解,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2、左足根骨骨折35天了,可以拆石膏了嗎

千萬不要自己拆石膏!石膏松動抄是因為腫脹消退了的緣故,應該更換一個服帖適合的石膏外固定效果才牢靠。但跟骨的恢復最重要是不能過早負重,也就是說不能下地用力,需要拄拐杖才行。無移位的跟骨癒合時間一般至少需要6到8周,建議你現在就去復查X片看骨折是否有移位、骨折線是否模糊(35天也許看不出來骨折線模糊),換一個石膏或根據情況不用繼續石膏固定,但一定不能負重。切記不要自己處理,應該請骨科醫生處理,祝早日康復!

3、工傷造成腰椎壓縮骨折和雙腳跟粉碎骨折都做了內固定手術這樣估計可以評多少級呢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很關鍵,也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像你說的這種情況,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鑒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3.根據你所說的傷情,結合《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傷殘等級大約在8級左右吧,具體的結果要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家組的鑒定結論了;
4.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4、求助!!骨折後遺症!

腕舟骨缺血或壓迫橈神經

5、後腳跟骨折術後拆鋼板螺絲釘斷了,還用取出來嗎

「骨折癒合以後,固定骨折的鋼板螺釘是否一定要再拆除?」,有許多患者及家屬在接受骨科內固定手術後都會問及這個問題。
許多患者及家屬甚至將這個問題的答案作為選擇內固定器械的參考標准:如果以後要拆出來,就用價格便宜的國產鋼板;如果以後不用拆,就用進口的鋼板。其實這種認識是不對的。
隨著原材料工業的進步和骨科內固定器械的發展更新,目前絕大多數的醫療機構應用的骨科內固定鋼板螺釘的生物相容性和剛度都是相當好的。所謂國產和進口的鋼板螺釘的材質差別,是一種統計學理論上的差別,比如說,用進口鋼板螺釘和國產鋼板螺釘進行同樣條件下的負荷疲勞試驗,1000塊進口鋼板里只有1塊斷裂,而1000塊國產鋼板里有6塊斷裂,但是實際上,在臨床中應用國產鋼板時斷裂的比例還是很低的。因為導致鋼板斷裂的因素很多,就算是進口鋼板,如果骨折不癒合,那麼鋼板最終也會松動或斷裂的。
至於鋼板的材質,部分國產鋼板的質量也確實存在一些瑕疵,比較多見的就是螺釘尾部和螺釘桿連接處有應力薄弱點,有時會出現試圖擰緊螺釘時,在螺釘尾部和螺桿連接處發生斷裂。或者螺釘尾部滑絲,打滑,不能用螺絲刀擰了。這種情況如果發生在拆除鋼板時,就會帶來很大的麻煩,所以,那種認為「如果以後要拆除,就應用國產鋼板」的想法是不對的。
其實,對於成年人來講,無論選用國產還是進口鋼板,絕大多數的鋼板螺釘都是沒有必要拆除的。除非人體對鋼板螺釘發生了排斥反應,切口長期不癒合,滲出,或者螺釘鋼板松動了,或者鋼板螺釘在皮下凸起,刺激皮膚或者影響肌腱的滑動,才考慮在骨折癒合後拆除鋼板螺釘。

6、骨折固定器材繁多,下面哪一組不能是固定器材

骨折固定器材繁多,下面哪一組不能是固定器材:( )
A、木製夾板 鋼絲夾板;
B、充氣夾板, 負壓氣墊 樹枝;
C、頸托;
D、血壓計, 橡皮條, 測糖儀;

答案選:(D),

7、腳跟跟骨粉碎性骨折內固定能評幾級傷殘

後跟粉碎性骨折有內固定的,可定為九級傷殘;沒有的,可定為十級傷殘。

8、腳跟骨骨折取內固定有十五天了能拆線了嗎

可以了
建議中葯泡腳促進恢復,網路貼吧--中葯與骨折吧 有醫生解答.......

9、我的右足跟骨粉碎性骨折並塌陷,用克氏針固定的,請問多久可以拔針?

估計就九級吧 賠了十萬頂多~~~~哥們 同輩中人。我整條腿都不能用了~~

10、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司法簽定怎麼定級?

如果是工傷,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未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委託,司法鑒定是無效的。工傷一足根骨骨折未經內固定的應評定為十級傷殘,經內固定的應評定為九級傷殘。
如果是人身損害,一足根骨粉粹性骨折畸形癒合的應評定為十級傷殘,未畸形癒合的不夠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 
5.9 九級
5.9.6 脊柱、骨盆及四肢損傷
13)雙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癒合;
5.10 十級
5.10.6 脊柱、骨盆及四肢損傷
17)一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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