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工傷骨折賠付多少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我是工地的左腳粉碎性骨折是工傷最後應該怎樣進行賠償
1、勞動者應當盡快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的有效期為受傷後1年內,超過有效期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視為勞動者放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勞動者在傷情穩定的情況下,申請傷殘等級鑒定,拒絕配合傷殘鑒定的,視為放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3、勞動者領取到傷殘等級鑒定結論書後,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賠償金。
4、用人單位不配合勞動者申請工傷賠償金的,勞動者應當收集證據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工傷賠償金與勞動者工資、傷殘等級以及所在地的工傷保險政策法規有關,條件不足的情況下無法計算,建議勞動者撥打12333咨詢所在地賠償標准後,自行計算。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各種骨折賠償費用
因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對賠償的標准和計算方法都是不一樣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異。
為自己的侵權行為,致使受害人受傷的,是需要賠償受害人的損失的,具體的損失是需要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支出來確定的。有的受害人可能會因為自己的侵權行為而骨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六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准。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3)骨折焊接濟擴展資料
侵權損害賠償費用計算方法
在人身損害賠償費用的計算上,我國制定的總原則是:具體損失採取「差額賠償」,抽象損失採取「定型化賠償」。
「具體損失」就是:受害人實際支出的費用或實際減少的收入等可以交換價值計算的損失,如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等;而「抽象損失」則是:因勞動能力喪失或受害人死亡等因素只能抽象評價的未來收入損失。如:對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死亡補償費採取定型化賠償,設定固有的標准和期限。
此外,對賠償金的支付採取一次性賠償和定期賠償兩種形式。一般以一次性賠償為原則,定期賠償為補充。
其中,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賠償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的,應提供相應的擔保。
如果超過原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權利人仍沒好,其可以申請法院根據情況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10年。
骨折給人的損害是比較大的,但是具體的賠償費用,還是需要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失的。如果要行使自己的賠償請求權的,對於侵權行為訴訟,訴訟時效是一年,當事人是需要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起訴的時候,需要注意保管醫療費、交通費等必要發票憑證,這是為了證明自己因為侵權行為所受到的損失費用,這樣才有利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4、骨折後用什麼膏葯癒合最好最快
骨折病人除了在最初一些日子裡可能伴有輕微的全身症狀外,其餘時間里大多沒有全身症狀,所以可和一般健康人的日常飲食相仿,選用多品種,富有各種營養的飲食就可以了。但要注意使食物易消化和吸收,慎用對呼吸道和消化道有不良刺激的辛辣品辣椒、生蔥、芥末、胡椒等。在全身症狀明顯的時候,應給予正常飲食和半流質飲食之間所謂的軟飯菜,供給的食物必須少含渣滓,便於咀嚼和消化,烹調時須切碎煮軟,不宜油煎、油炸。
以上是骨折病人的一般飲食原則。為了更快更好的促進骨折癒合,骨折病人還應根據骨折的早、中、晚三個階段,根據病情的發展,配以不同的食物,以促進血腫吸收或骨痂生成。
早期(1~2)周:受傷部位瘀血腫脹、經絡不通、瘀血阻滯。此期治療以活血化瘀、行氣消腫為主,中醫認為。瘀不去則骨不能生「瘀去則新骨生「。可見消腫散瘀為骨折癒合之首要。飲食配合原則上以消炎為主。如蔬果、蛋類、豆製品、水果、魚湯、瘦肉等。忌食酸辣、燥熱、油膩。尤不可過早施以肥膩滋補之品如骨頭湯、肥雞、燉水魚等。否則瘀血積滯,難以消散,必然拖延病程,使骨痂生長遲緩。影響日後關節功能的恢復,在此階段,食療可用三七10q,當歸10q,肉鴿1隻,共燉熟爛,湯肉並進,每日 1次。連續7~1 O天。
中期(3~4)周瘀腫大部分吸收。此期治療以和營止痛,祛瘀生新,接骨續筋為主,飲食上由清淡轉為適當的高營養補充,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可在初期的食譜上加以骨頭湯,田七煲雞、動物肝臟之類,以補給更多的維生素A、D和鈣及蛋白質。食療可用當歸1 0q,骨碎補1 5q,續斷10q,新鮮豬排或牛排骨250g,燉煮1小時以上。湯肉共進,連用2周。
後期(5周以上)5周以後,骨折部瘀腫基本吸收,已經開始有骨痂生長,此為骨折後期,治療宜補,通過補益肝腎、氣血,以促進更牢固的骨痂生成,以及舒筋活絡,使骨折部的鄰近關節能自由靈活運動,恢復往日的功能,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食譜可再配以老母雞湯,豬骨湯,羊骨湯、鹿筋湯,燉水魚等,能飲酒者可選用杜仲補酒,雞血藤酒,虎骨木瓜酒等,食療可用枸杞子10g,骨碎補15g,續斷 10g,苡米50g,將骨碎補與續斷先煎去渣,再入餘2味煮粥進食,每日1次, 7天為1療程,每個療程間隔3~5天,可用3~4個療程。
一般傷筋動骨100天,可能要三個月才能好吧.ok
5、骨折的後期恢復應該怎麼做
象你這種情況基本不會完全恢復到正常情況,如果沒有傷到神經就還好,走動不要太多,適當對部位做一點按摩,偶爾熱敷下。最好還是咨詢下醫生,他們肯定能給出更好的建議。一般的不是很嚴重的粉碎性骨折都要1年半,所以你不要太急,病會好的!!只是個時間的問題。只要你自己有信心,一切都會好的!
6、骨折可以用焊接技術把它焊好嗎
?
7、骨折費用
這是個copy無法確切回答的問題。
因為這涉及到諸如區域經濟、醫院等級、骨折程度、採用何種方式治療等問題,而且其中還有些變數等。一般來說,如果採用手術,則一般要1—4萬元之間;如果不採用手術,運用祖國的傳統中醫中葯治療,則一般幾千元就可以解決問題,而且在較短的時間內治癒。
更多詳情請登陸本空間,參看《淺說夾板與鋼板之長與短》、《葯物療法——中醫醫治骨傷快速痊癒的關鍵》、《駁醫治骨傷葯物作用不大論》等文章,也許對你有所啟發。
建議找當地中醫治療。
祝早日康復!
8、骨折怎麼辦?
骨折相信大家並不陌生,尤其是在年輕人中,有時玩耍或者打籃球都會有人受傷骨折,那麼,對於骨折我們可以採取哪些措施呢?
骨折後該怎麼辦?
1、對於骨折患者,我們要盡量保持其不要活動,查看其傷口的嚴重程度,若不是很嚴重,可以採取些簡單的消毒方法,比如酒精或碘酒擦一下,再將其帶進醫院治療。
2、若此時傷口很嚴重,則應立即撥打120,讓患者平躺在地上,保持患者的清醒,不要將露出的骨頭歸位,而是用綳帶幫助骨折處上面的部位止血,防止流血過多。然後等待救援人員的到來。
3、骨折復位後患者的休養也是十分重要的,此時患者處於恢復期,稍不注意就會落下病根。患者在此期間不要洗冷水,多吃些富含鈣質的食物,另外可以適當活動,但要注意不要過度。
骨折後患者的休養是非常重要的,我們要注意其安靜的環境,避免落下病根。
哪些骨折需要手術?
一般情況下,能手法復位的是不首選手術的,但是現今社會由於經濟原因,好多不需要手術的被拉上了手術台,下面為您具體講解到底哪些需要手術。
骨折是頗為常見的外傷。要使斷了的骨頭長好,恢復原有的支撐、保護運動功能,首先要將斷端接起來,對好位置,醫學上稱之為復位。可想而知,復位越好,越利於骨折處骨頭的生長癒合,將來功能也越好。
復位的基本方法有兩種,即手法復位和手術復位。前者由醫生運用牽、拉、端、提、擠、按、旋轉等手法技巧,將斷骨復位;後者則是切開皮肉,在直視下將斷骨對好,並用板、釘等接骨材料將其牢固固定。
手法復位對身體干擾小,痛苦輕,癒合好,但由於隔著皮肉,復位效果常不夠理想。因此,在許多情況下需要進行手術治療,這種手術稱為切開復位內固定或切開整復內固定。
到底選擇哪種治療方法無疑應從病人利益出發,力爭效果好、痛苦小、花錢少。
但在市場經濟社會里,「經濟效益」可能左右醫生治療方案:有些本來採取手法復位即可治癒的患者卻被推上了手術台:有些醫院或醫生明明缺乏手術條件和技術,卻將本該開刀的病人攬下來,勉強施行非手術治療,貽誤了手術機會。也有些病人,特別是工傷、交通事故骨折病人,本來適合手法復位治療,只是由於缺乏醫學常識,看了x光片,發現沒有嚴絲合縫地對好,再三要求開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