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顱骨正位CR片特徵
一、頭顱CR
1、 頭顱CR片未見異常
頭顱大小、形態正常,顱骨內外板及障未見骨質破壞腦回壓跡可見,蝶鞍形態及位置未見異常。
2、 顱內壓增高
頭顱大小、形態正常,顱縫增寬(冠狀縫或人字縫),鞍背基部內面局部骨密度減低和模糊。腦回壓跡增多增深。
3、 多發性骨髓瘤顱骨改變
頭顱大小、形態正常,顱骨骨板可見多發性、大小不等、密度不均圓形透亮區。未見硬化邊,病灶邊緣清楚銳利。呈「穿鑿樣」,未見軟組織腫塊。
4、 蛛網膜粒壓跡
頭顱大小、形態正常,顱骨中線旁局限變薄,向外膨隆,邊界清楚。腦回壓跡可見,蝶鞍形態及位置未見異常。
5、 顱骨骨折
頭顱大小、形態正常,可見頂骨及顳骨線樣骨折影。腦回壓跡可見,蝶鞍形態及位置未見異常。
6、 頂骨凹陷骨折
頭顱大小、形態正常,可見頂骨向內凹陷並可見骨折線影。腦回跡可見,蝶鞍形態及位置未見異常。
7、 嬰兒腦積水
頭顱增大呈球形,顱壁薄,囟大,蝶鞍淺,顱底平,顱蓋骨與面骨失去正常比例。
8、 狹顱症
頭顱小,近於球形。顱較薄。各顱逢均已封合。腦回壓跡極為顯著。蝶鞍形態及位置未見異常。
二、眼及眼眶
1、 正常眼眶
兩側眼眶基本對稱,眶內密度正常,骨質連續性完整,眶上裂對稱。
2、 淚腺腫瘤
左眼眶普遍性增大,眶內密度增高,左眶外上方密度明顯增高,局部骨皮質不連續,淚腺窩擴大。右側眼眶未見異常。
3、 眼球異物
左眼眶內有一點狀高密度影,位於眼球內水平軸下( )MM、偏顳側( )MM。
4、 眼眶骨骨折
左側眶底即上頜竇頂壁骨下塌、骨質連續性中斷,眶底軟組織內積氣影,上頜竇內可見積血。右側眼眶未見異常。
三、 鼻及鼻竇
1、 正常鼻竇
兩側額竇、雙側前組篩竇、雙側上頜竇對稱,竇腔清晰密度均勻,與兩側眼眶密度相仿。周圍骨質未見破壞,骨白線影清楚銳利。
2、 兩側上頜竇炎
雙側上頜竇竇腔密度增高,竇腔縮小,竇壁骨質完整未見破壞。額竇及前組織篩竇未見異常。
3、 全前組鼻竇炎
兩側額竇、雙側前組篩竇、雙側上頜竇竇腔密度增高,竇腔縮小,周圍骨質未見破壞,骨白線模糊。
4、 上頜竇囊腫
右側上頜竇底部見一圓形軟組織影,密度均勻,表面光滑,周圍骨質未見異常,左側上頜竇、雙側額竇及前組篩竇未見異常。
5、 額竇骨瘤
左側額竇內有一類圓形、緊貼於前壁的高密度影,邊緣清楚銳利。右側額竇、雙側上頜竇及前組篩竇未見異常。
6、 上頜竇癌
右側上頜竇擴大,密度增高,右側上頜竇內上壁骨質破壞,斷裂,左側上頜竇、雙側額竇及前組篩竇未見民常。
7、 鼻骨骨折
可見鼻骨近端連續性中斷,遠端未見明顯錯位。軟組織未見腫脹。
8、 鼻息肉
兩側額竇、雙側前組篩竇、雙側上頜對稱,竇腔清晰密度均勻,與兩側眼眶密度相仿。周圍骨質未見破壞,骨白線影清楚銳利。右側鼻腔內可見橢圓形密度增高影,鼻中隔左移。
四、耳病變
1、 右側乳突炎
右側乳突氣化不良,乳突氣房透亮度減低,密度增高、小房間隔模糊,周圍骨質未見破壞。左側乳突氣化良好,周圍骨質未見破壞。
2、 左耳乳突炎伴膽脂瘤形成
左側乳突氣化不良,乳突氣房透亮減低,密度增高、小房間隔模糊,左側鼓室區可見骨質破壞呈馬蹄形透亮區,邊緣光滑硬化,其後壁臨近乙狀竇後壁。右側乳突氣化良好,周圍骨質未見破壞。
3、 右側中耳癌
右側乳突氣化不良,乳氣房消失,密度增高、外耳道壁骨質破壞、斷裂、外耳孔擴大明顯,鼓竇入口及上鼓室骨質吸收,邊緣模糊。
2、頭皮損傷有什麼表現?
然而頭皮血液循環十分豐富,雖然頭皮發生裂傷,只要能夠及時施行徹底的清創,感染並不多見。在頭皮各層中,帽狀腱膜是一層堅韌的腱膜,它不僅是維持頭皮張力的重要結構,也是防禦淺表感染侵入顱內的屏障。當頭皮裂傷較淺,未傷及帽狀腱膜時,裂口不易張開,血管斷端難以退縮止血,出血反而較多。若帽狀腱膜斷裂,則傷口明顯裂開,損傷的血管斷端隨傷口退縮、自凝,故而較少出血。
(1)頭皮單純裂傷:常因銳器的刺傷或切割傷,裂口較平直,創緣整齊無缺損,傷口的深淺多隨致傷因素而異,除少數銳器直接穿戳或劈砍進入顱內,造成開放性顱腦損傷者外,大多數單純裂傷僅限於頭皮,有時可深達骨膜,但顱骨常完整無損,也不伴有腦損傷。
(2)頭皮復雜裂傷:常為鈍器損傷或因頭部碰撞在外物上所致,裂口多不規則,創緣有挫傷痕跡,創內裂口間尚有纖維相連,沒有完全斷離,即無「組織挫滅」現象,在法醫鑒定中,頭皮挫裂傷創口若出現「組織挫滅」,常暗示系金屬類或有稜角的凶器所致。傷口的形態常能反映致傷物的大小和形狀。這類創傷往往伴有顱骨骨折或腦損傷,嚴重時亦可引起粉碎性凹陷骨折或孔洞性骨折穿入顱內,故常有毛發、布屑或泥沙等異物嵌入,易致感染。檢查傷口時慎勿移除嵌入顱內的異物,以免引起突發出血。
(3)頭皮撕裂傷:大多為斜向或切線方向的暴力作用在頭皮上所致,撕裂的頭皮往往是舌狀或瓣狀,常有一蒂部與頭部相連。頭皮撕裂傷一般不伴有顱骨和腦損傷,但並不盡然,偶爾亦有顱骨骨折或顱內出血。這類病人失血較多,但較少達到休克的程度。
2.頭皮撕脫傷(scalp avulsion) 頭皮撕脫傷是一種嚴重的頭皮損傷
,幾乎都是因為留有發辮的婦女不慎將頭發捲入轉動的機輪而致。由於表皮層、皮下組織層與帽狀腱膜3層緊密相接在一起,故在強力的牽扯下,往往將頭皮自帽狀腱膜下間隙全層撕脫,有時連同部分骨膜也被撕脫,使顱骨裸露。頭皮撕脫的范圍與受到牽扯的發根面積有關,嚴重時可達整個帽狀腱膜的覆蓋區,前至上眼瞼和鼻根,後至發際,兩側累及耳廓甚至面頰部。病人大量失血,可致休克,但較少合並顱骨骨折或腦損傷。
3.頭皮血腫(scalp hematoma) 頭皮富含血管,遭受鈍性打擊或碰撞後,可使組織內血管破裂出血,而頭皮仍屬完整。頭皮出血常在皮下組織中、帽狀腱膜下或骨膜下形成血腫,其所在部位和類型有助於分析致傷機制,並能對顱骨和腦的損傷作出估計。
(1)皮下血腫:頭皮的皮下組織層是頭皮的血管、神經和淋巴匯集的部位,傷後易於出血、水腫。由於血腫位於表層和帽狀腱膜之間,受皮下纖維隔限制而有其特殊表現:體積小、張力高;疼痛十分顯著;捫診時中心稍軟,周邊隆起較硬,往往誤為凹陷骨折。
(2)帽狀腱膜下血腫:帽狀腱膜下層是一疏鬆的蜂窩組織層,其間有連接頭皮靜脈和顱骨板障靜脈以及顱內靜脈竇的導血管。當頭部遭受斜向暴力時,頭皮發生劇烈的滑動,引起層間的導血管撕裂,出血較易擴散,常致巨大血腫。故其臨床特點是:血腫范圍寬廣,嚴重時血腫邊界與帽狀腱膜附著緣一致,前至眉弓,後至枕外粗隆與上項線,兩側達顴弓部,恰似一頂帽子頂在病人頭上。血腫張力低,波動明顯,疼痛較輕,有貧血外貌。嬰幼兒巨大帽狀腱膜下血腫,可引起休克。
(3)骨膜下血腫:顱骨骨膜下血腫,除嬰兒因產傷或胎頭吸引助產所致者外,一般都伴有顱骨線形骨折。出血來源多為板障出血或因骨膜剝離而致,血液集積在骨膜與顱骨表面之間,其臨床特徵是:血腫周界止於骨縫,這是因為顱骨在發育過程中,將骨膜夾嵌在骨縫之內,故鮮有骨膜下血腫超過骨縫者,除非骨折線跨越兩塊顱骨時,但血腫仍將止於另一塊顱骨的骨縫。
1.頭皮裂傷 因銳器傷、鈍器傷而致,如切割傷或砍傷,高速尖器投射傷,頭部撞擊傷等。頭部有裂傷劇痛,伴有不同程度的出血,由於頭皮血管豐富,血管破裂後不易自行閉合,即使傷口不大出血也較多。銳器傷傷口邊緣齊整,鈍器傷傷口邊緣不整齊,可呈直線或不規則形。
2.頭皮血腫 常與頭皮挫傷並存或是深面顱骨骨折的一種間接徵象。
(1)頭皮下血腫:血腫位於表層頭皮與帽狀腱膜之間,此層內的血腫較局限。血腫部位常在暴力作用點。
(2)帽狀腱膜下血腫:血腫位於帽狀腱膜與骨膜之間,出血彌漫在帽狀腱膜下間隙,不易局限而廣泛蔓延,血腫范圍廣,嚴重時遍及整個頭顱穹窿部血腫邊界與帽狀腱膜附著邊緣相一致,觸診有明顯波動感,在嬰幼兒,出血多時可並發休克。
(3)骨膜下血腫:多見於鈍性損傷時頭顱發生明顯變形之後,血腫位於骨膜與顱骨外板之間,血腫不超過顱縫。
3.頭皮撕脫傷 頭皮多從帽狀腱膜下或骨膜下撕脫。
3、新生兒顱骨有哪些特點
與體型類似的其他動物相比,人類胎兒出生時的大腦尺寸絕對「出類拔萃」,因此新生兒都是「大頭寶 寶」,從腦細胞數量的角度來說,大頭是人類在進化過程中積累的一個優勢,從分娩的角度來看,這卻導致人類幾乎成為自然界最難生產的動物。大腦袋對於自然分 娩是一個很大的挑戰,為了最大限度化解這種矛盾,嬰兒出生時,頭部的骨頭相互之間是游離可以活動的。
【新生兒固定睡姿會影響頭型】
剛出生的小寶寶全身軟綿綿,甚至連頭部都是軟軟的。為了能夠順利分娩,新生兒頭部之間的骨頭並沒有完全癒合,而是互相游離留著一些縫隙,等到出生後花上多年的時間才能完全癒合,尤其是面部的骨骼成型要比頭部骨骼還要晚。
由於骨片之間縫隙的存在,在嬰兒時期,人類面、顱的形狀很容易收到外力作用而發生改變。 而嬰兒的大部分時間是在睡眠中度過,如果嬰兒的顱面部某個部位長期接觸枕頭,而枕頭又不能很好的保持柔軟、彈性的話,就很可能造成嬰兒的顱面畸形。
新生兒睡姿應該仰卧、側卧交替進行
所 以在護理嬰兒時,應該盡量避免嬰兒長時間保持同一個睡姿,最好是能保證仰卧、側卧交替進行,這樣才能為寶寶今後留下一張五官端正的臉。某些地區給新生兒 「睡扁頭」的習俗,就是用字典、厚書、硬枕頭等改變嬰兒顱骨的形狀。雖然這種習俗於健康並無大礙,但很容易把孩子的頭睡偏了,反倒影響美觀。
【寶寶前囟門 最遲1歲半閉合】
新生兒頭頂有一個「特殊的地方」,摸上去柔軟,有時候甚至能看到它在「跳動」,老人認為這個地方不能隨便摸,否則寶寶會變啞巴,而醫生把這個地方叫「囟門」。 人類顱骨是由6塊骨頭組成的,寶寶在出生之後由於顱骨還沒有發育完全,所以骨與骨之間有縫隙,並在頭的頂部與枕後部形成兩個沒有骨頭覆蓋的區域,分別稱為前 囟門和後囟門。
後囟門在寶寶出生時已接近閉合或僅可容納指尖,不太容易被摸到,而且閉合的也比較早,通常在寶寶出生1-4個月內即閉合了,而前囟門一般1 歲左右才能完全閉合。正常情況下,新生兒的前囟門的直徑大約為1.5-2厘米,在出生後的數月里,前囟門會隨著頭圍的逐漸增大而略微增大,約至6個月時最 大可達到2.5-3厘米,以後隨著顱骨縫逐漸骨化,面積又開始慢慢地變小,通常到1歲至1歲半左右時即可完全閉合,最遲不超過1歲半閉合。
【囟門異常的情況】
囟門雖然不大,但卻像個小「天窗」一樣,可以反映出寶寶的健康狀況,囟門的閉合情況,有時候能反應寶寶的健康狀況。前囟門變化有幾種,包括早閉、遲閉、過大、過小、膨隆及凹陷等6種情況。
囟門早閉不一定代表寶寶有疾病
囟門早閉:有一些小寶寶因為先天發育差而出現了囟門早閉的現象,這在醫學上稱為「先天性小頭畸形」。不過,並不是所有的囟門早閉都是疾病,有的媽媽孕期營養比較好,小寶寶出生後發育較好,也可能會出現囟門相對稍早一點閉合的現象。
鑒別方法:要做好常規兒童保健,通過定期的專業檢查及測量,看孩子頭圍是否按照正常的速度增長,全身的發育水平是否與該月齡相吻合,如果全身發育與該月齡相吻合的話, 是不必太擔心囟門早閉會影響到孩子大腦發育的。但如果發現孩子有異常的變化,如頭圍明顯低於該月齡的正常值,全身的發育也明顯落後於正常的水平,比如到了 四個月還是不會抬頭等情況時,則最好及時到醫院檢查,以盡早干預。
囟門遲閉:有些寶寶超過一歲半了,囟 門還是沒有閉合。囟門遲閉,比較常見的原因有佝僂病、骨骼組織發育不良或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等。對於超過1歲半,囟門還未閉合的寶寶,最好能帶去醫院 檢查下,查明原因,以便有針對性地治療。最常見的是因為缺鈣引起的,那麼,就要多點曬曬太陽,並在醫生的指導下補充鈣劑和維生素D。
寶寶囟門遲閉可能是缺鈣引起的
囟門過大:有些孩子出生後囟門較大,可達4厘米以上,而且頭也比其他同齡的小孩大很多,這時候要懷疑是否是先天性腦積水。這種疾病的寶寶,出生之後囟門會迅速增大,頭 圍也比正常的偏大,而且頭摸上去鼓鼓的,有一種很飽滿的感覺,用手拍拍,可以聽到「撲撲」的聲音,跟敲一個有裂紋的茶壺所發出的聲音差不多。
當孩子出現這 種情況時,建議最好做一個腦MRI,以明確是否為腦積水的可能。此外,如果囟門過大,同時還伴有肋外翻、出牙少等體征時,也要考慮是否跟缺鈣有關,患有先 天性佝僂病的寶寶,出生後,不但前囟門大,後囟門也大,正中的一條骨縫也比較寬。
囟門過小:
有些爸爸媽媽可能會為自己寶寶囟門過小而緊張,唯恐孩子的頭會畸形,其實,只要頭顱在不斷地增長,頭圍始終在正常范圍內,只是單純的囟門稍微小一點,還是不必太過於擔心的。
囟門膨隆:
正 常情況下,前囟門比其他部分略為凹陷,如果見到它突然膨隆起來,尤其是在寶寶哭鬧的時候,鼓得更加明顯,而且摸上去有緊綳的感覺,同時寶寶伴有發熱、嘔吐 甚至抽風的症狀時,則要警惕寶寶是否由於顱內感染而引起了顱內高壓,如患了腦膜炎、腦炎等疾病。此外,長時間服用大劑量的魚肝油、維生素A或四環素,也可以使寶寶的前囟門隆起。
囟門凹陷:
如果囟門比其他部位凹陷明顯的話,則最常見於嚴重缺水的現象,此時需要到醫院就診。此外,營養不良、體格消瘦的寶寶,也可能會出現囟門凹陷的情況。
4、多發傷,多處傷,復合傷和聯合傷的概念有何區別
多發傷、多處傷、復合傷和聯合傷的概念區別如下:
(1)多發傷是指同一致傷因素作用下,人體同時或相繼有兩個以上的解剖部位或器官受到創傷,且其中至少有一處是可以危及生命的嚴重創傷,或並發創傷性休克者。
(2)多處傷屬於多處傷。
(3)復合傷成的損傷。同一部位或同一臟器的多處損傷。多發傷者不兩種以上致傷因素同時或相繼作用於人體所造
(4)聯合傷:多見於胸腹聯合傷,即穿透性或鈍性傷所致創傷性膈肌破裂。
多發傷:同一致傷因素,機體同時或相繼遭受兩種以上臟器或解剖部位的損傷,至少一處損傷危及生命或並發創傷性休克。
特點:休克發生率高,機制復雜,傷情重,變化快;生理紊亂 嚴重,易合並低氧血症,休克,代謝性酸中毒等;死亡率高;易誤診漏診;傷後感染概率高。
治療原則:
①現場急救;
②生命支持;
③進一步處理;
④把握手術時機及手術原則;
⑤復甦後治療。
復合傷:兩種以上致傷因素造成機體的損傷。特點:常以一傷為主;傷情可能被掩蓋;多為復合效應,傷情加重時易有所體現。比如放射復合傷、燒傷復合傷、化學復合傷等。
治療原則:
①去除致傷因素;
②清除口、鼻、耳道的粉塵和異物,保持呼吸道通暢;
③戴口罩、圍毛巾、紮好袖口褲腳;
④對氣胸、休克等進行急救處理;
⑤迅速使傷員撤離現場,按輕重緩急轉送傷 員;
⑥抗感染、抗休克、止血等支持治療。
聯合傷:是指創傷造成膈肌破裂,既有胸部傷,又有腹部傷,又稱胸腹聯合傷。
多處傷:同一解剖部位或臟器兩處以上創傷。此兩種創傷治療原則與上述復合傷,多發傷治療原則類似。
(4)顱骨骨折特點擴展資料多發傷的三個死亡高峰:
第一死亡高峰:出現在傷後數分鍾內,為即時死亡。死亡原因主要為腦、腦干、高位脊髓的嚴重創傷或心臟主動脈等大血管撕裂,往往來不及搶救。
第二死亡高峰:出現在傷後6-8h之內,這一時間稱為搶救的「黃金時間」,死亡原因主要為腦內、硬膜下及硬膜外的血腫、血氣胸、肝脾破裂、骨盆及股骨骨折及多發傷大出血。如迅速及時,搶救措施得當,大部分病人可免於死亡。這類病人是搶救的主要對象。
第三死亡高峰:出現在傷後數天或數周,死亡原因為嚴重感染或器官功能衰竭。無論在院前或院內搶救多發傷病人時,都必須注意預防第三個死亡高峰。
多發傷的急救與早期診斷
急救原則:面對大量傷情復雜且嚴重的傷員,首先要採取急救措施,有多發傷時要先搶救危及生命的損傷,包括大出血、呼吸道梗阻、心搏驟停、張力性氣胸、腹部實質性臟器出血、腦疝等。在救治中堅持「危重者優先、救命第一」的原則。首先要完成VIPC,具體技術如下:
V(Ventilation,通氣)。要求保持呼吸道通暢及充分通氣供氧。在處理多發傷傷員,特別是頭、頸、胸部傷的傷員時,首先應維持呼吸道暢通。對顱腦外傷傷員,應及時清除口腔血塊、嘔吐物、痰及分泌物,即刻行氣管內插管,必要時用呼吸機進行機械通氣。對頜面外傷、頸椎外傷、喉部外傷的傷員,應早期行環甲膜切開或氣管切開術。
I(Infusion,輸液)。指通過輸液、輸血擴充血容量及細胞外液。多發傷休克的主要病理變化是有效血容量不足,微循環障礙。因此,在搶救嚴重多發傷傷員時,恢復血容量的重要性不次於糾正缺氧。
P(Pulsation)。指對心泵功能的監測。多發傷傷員發生休克時,除考慮低血容量休克外,還要考慮到心源性休克,特別是伴有胸部外傷的多發傷,可因心肌挫傷、心臟壓塞、心肌梗死或冠狀動脈氣栓導致心泵功能衰竭。有時,低血容量性休克和心源性休克可同時存在。在嚴重多發傷搶救中,要監測心電圖及必要的血液動力學的變化,如中心靜脈壓(CVP)和平均動脈壓(MAP)。
5、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傷的損傷特點
以下肢傷最多見,其次為上肢傷。損傷多較輕,常為挫擦傷,有時可見撕裂傷,而肌腱傷和骨折較少。
(1)沖撞傷:多由非機動車的前輪、把手及車身兩側的突出部件碰撞造成,出現挫擦傷、扭傷、甚至撕裂傷和骨折,當重力撞擊左季肋部或左腹部時可致脾破裂,伴有腸穿孔和腹膜後血腫,可因大出血休克致死。
(2)摔跌傷:行人被非機動車沖撞後摔跌在地面或其他物體上造成挫擦傷、扭傷、四肢骨折、腦震盪,老年人甚至顱骨骨折、顱內出血而致死。
(3)輾壓傷:非機動車重量不大,故輾壓造成的損傷一般不重,但如馬車或載貨的三輪車輾壓則可造成較嚴重損傷如骨折、出血甚至內臟破裂和出血性休克。 非機動車交通事故主要是自行車事故,所以僅就自行車騎車者的損傷特點予以敘述。
(1)自行車之間相互碰撞:雙方騎車者損傷部位以下肢和上肢損傷為多見,其次為胸部和頭部;損傷類型以摔傷為主,表現為擦傷、挫傷、扭傷和骨折。自行車騎車者在小腿和足踝部內側常出現自行車腳蹬、牙盤的鏈條造成的損傷,其鞋和褲腿也常伴有自行車鏈條的油漬。
(2)自行車與機動車相互碰撞:損傷部位以頭部最常見,其次為下肢和上肢;損傷類型以撞擊傷為主,其次為摔傷和輾壓傷。自行車連人帶車倒地,且人車分離較遠,常造成頭部、胸部、脊椎、骨盆和四肢較嚴重的沖撞傷、摔跌傷和輾壓傷,往往因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和腦組織挫裂出血引起死亡。騎車人突然撞至非機動車車把,可致脾、肝破裂或腸穿孔、腹膜後血腫等損傷。
(3)自行車撞行人事故:自行車碰撞行人後因失去平衡而倒地,騎車者往往因緩慢倒地而形成較輕的挫擦傷和扭傷,少部分可因騎車速度較快或下坡路段碰撞行人後失控倒地造成骨折。 根據人體損傷部位、形態、方向和現場人車分離拋落軌跡、血跡和脫落組織分布以及現場痕跡勘查情況,分析研究損傷形成機制和人車之間的相互關系,從而推斷非機動車交通事故當事人是推或騎非機動車。
6、車禍造成頭部顱骨骨折,腦疝,能定幾級傷殘?
顱骨骨折在閉合性顱腦損傷中佔15%,在重型顱腦損傷中佔70%。顱骨骨折的重要性不在骨折本身,而在於骨折所造成的腦膜、腦膜血管瘤,腦血管和顱神等的損害。顱腦損傷伴有顱骨骨折時,表示作用於頭部的暴力較大,腦損傷也較重。1、骨折形成的因素(1)骨折的形成主要取決於暴力的大小,作用的方向,物體與顱骨接觸的面積和顱骨結構特點(骨質的厚度和彈性)。(2)骨折幾乎都為全層骨折,即外板、板障和內板均同時骨折。(3)致傷物速度、接觸面積大小與骨折性質有關。物體擊中頭部的加速傷,可有以下情況:①致傷物與頭部接觸面積大,速度慢,多產生線形骨折。②致傷與頭部接觸面積大,速度快,多產生環形凹陷骨折或粉碎骨折。③致傷物與頭部接觸面積小,速度慢,容易造成錐形凹陷骨折,速度快則造成洞形骨折。(4)暴力作用方向與骨折性質的關系:暴力垂直作用於顱蓋部,多產生凹陷骨折或粉碎性骨折;暴力斜行或切線作用於顱蓋部,多產生線形骨折。(5)暴力作用於頭的各部位與骨折分布的關系:①暴力擊中於前額部,多產生顱骨垂直部和顱前凹的前後縱行骨折,其次為前後斜行骨折。②暴力作用於顳部,以左右方向的橫行骨折多見,骨折線可能性由顳骨鱗部延伸到顱中凹底,亦可經過蝶骨到達對側顱中凹底。③暴力作用於頂部,骨折線多發生在顱蓋的一側,亦可發生橫過中線的兩側性骨折,有的可延伸到顱中凹底。④暴力作用於枕部,如著力點在一側枕部多見後前方向的縱行骨折,或後前方向的斜行骨折。骨折線由枕骨著力處向顱後窩延伸,骨折線亦可經顳骨岩部,延伸到顱中窩,有時可見到枕乳縫或人字縫下部的顱縫分離。⑤暴力沖擊點愈近顱底水平,顱蓋和顱底聯合骨折的發生率愈高。2、骨折分類(1)按骨折的形狀分類:①線形骨折:骨折呈線條形,大多是單一的骨折線,分枝狀、放射狀和多發線形骨折。②凹陷骨折:為外傷直接沖擊顱蓋所造成,間接暴力沿脊柱上傳造成枕骨大孔區環形凹陷骨折,嬰幼兒乒乓球性骨折為凹陷骨折。③粉碎骨折:暴力直接沖擊顱蓋部所造成。一般暴力較大,與頭部接觸面積廣,形成多條骨折線,分隔成多數骨碎塊。局部腦膜撕裂和腦組織常有廣泛的挫裂傷,可合並各類型的顱內血腫,癲癇發生率也較高。(2)按骨折部位分類:①顱蓋骨折,為暴力直接沖擊顱蓋部所致,骨折多位於顱蓋范圍內,也常延伸到顱底。②顱底骨折,大多數是顱蓋骨折的延伸部分,單純發生在顱底的骨折少見。3、臨床表現顱骨骨折主要靠局部腫脹、壓痛、眼、耳鼻出血和流液、顱神經損傷和受壓等症狀。(1)顱蓋骨折:表現為骨折局部的頭皮腫脹和壓痛、顱蓋板障出血可積聚到硬腦膜外腔或骨膜下,顱骨骨膜下血腫,其邊緣多以顱縫為界限。當骨膜被撕裂時,血液流入帽狀腱膜下層,血腫分布更為廣泛,缺乏明顯邊界。較大的骨膜下或帽狀腱膜下血腫,應結合病人的臨床表現,警惕合並硬腦膜外血腫。凹陷骨折時當骨片下陷較深,刺破硬腦膜,損傷和壓迫腦組織,可有偏癱、失語、偏側感覺障礙和局灶性癲癇等表現。骨折常伴有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出現頭痛,頸強直和克氏征陽性等腦膜刺激症狀;如合並顱內血腫時,常有進行性意識障礙,出現腦局部症狀和顱內壓增高症狀等。(2)顱底骨折:臨床表現主要來自骨折所經過的不同顱窩和其向傷和神經和血管等組織。①顱前窩骨折:前額部皮膚有挫傷和腫脹,骨折線可橫過眶上壁、篩板、額竇和視神經管。當出血時入眶內,可見眼瞼和結膜下瘀血,出現一側或二側黑膜。骨折線通過額竇或篩竇時,常產生鼻出血和腦脊液鼻漏,氣體由副鼻竇經骨折線進入顱腔內,氣體分布於蛛網膜下腔,腦內或腦室內,稱為外傷性顱內積氣。骨折線累及篩板,撕裂嗅神經導致嗅覺喪失。當骨折線經過視神經管時,可因損傷或壓迫視神經而致視力減退或喪失。顱前顱骨折也常伴有硬腦膜撕裂,額極和額葉底面的腦挫裂傷,可產生各種類型的顱內血腫。②顱中窩骨折:臨床常見到顳部軟組織腫脹,骨折線多限於一側顱中窩底,有時經蝶骨體達對側顱中窩底。當骨折累及顳骨岩部時,往往損傷面神經和聽神經,出現周圍性面癱、聽力喪失、眩暈或平衡障礙等。如骨折經過中耳和伴有鼓膜破裂時,多產生耳出血和及脊液耳漏。骨折線經過蝶骨,其骨突或骨折片損傷頸內動脈時,可產生頸內動脈--海綿竇瘺,表現頭部或眶部連系性雜音,搏動性眼球突出,眼球運動受限和視力進行性減退等。頸內動脈損傷亦可形成海綿竇段頸內動脈瘤,動脈瘤破裂後又形成頸內動脈--海綿竇瘺。當眶上裂骨折時,可損傷動眼、滑車和外展神經,以及三叉神經第一支,出現眼球運動障礙和前額部感覺障礙,為眶上裂綜合征。顱中窩骨折,如損傷下丘腦的視上核和垂體柄時,可產生外傷性尿崩症,出現長期多飲、多尿。③顱後窩骨折:除著力點皮挫傷外,數小時內可在枕下或乳突部出現皮下瘀血,骨折線經過枕骨鱗部和基底部,亦可經過顳骨岩部向前在顱中窩底。骨折線累及斜坡時,可於咽後壁見到粘膜下瘀血,如骨折線經過頸內靜脈孔或舌下神經孔,可分別出現下咽困難、聲間嘶啞或舌肌癱瘓。骨折累及枕骨大孔,可出現延髓損傷症狀,嚴重時,傷後立即出現深昏迷,四肢弛緩,呼吸困難,甚至死亡。4、診斷顱骨X線檢查可以確定有無骨折和其類型,也可根據骨折線的走行判斷顱內結構的損傷情況,以及合並顱內血腫的可能性。5、治療顱蓋和顱底的線形骨折,骨折本身不需特殊治療。顱底骨折伴有腦液鼻漏或耳漏,行保守治療並預防感染,數周以上不癒合者,應考慮修補手術。對於顱底骨折並發頸內動脈---海棉竇瘺,亦需手術治療。凹陷骨折,陷入深度超0.5cm,出現壓迫症狀,行手術復位,粉碎骨折清除術。6、護理(1)顱底骨折入院病人,按醫囑密切觀察生命體征的改變,早期發現腦疝,及時進行手術治療。(2)顱底骨摺合並腦脊液漏者,要絕卧床休息。(3)有腦脊液漏者,枕下應墊無菌小巾,一切操作應按無菌傷口處理,防止感染。(4)病人的卧位,向患側卧,便於引流。(5)鼻漏者禁用手掏、堵塞,不能用力咳嗽、打噴嚏,防污染有腦脊液逆流入顱內,造成顱內感染積氣。(6)顱底骨折病人禁止做腰穿,已有顱內感染者例外。(7)保持耳、鼻的局部清潔,每日用雙氧水、鹽水棉球清潔局部。(8)顱底骨折累及顳骨岩部而損傷了聽神經,病人聽力喪失,護理人員要關心、體貼病人,加強生活護理。(9)重症腦挫傷合並鼻漏,禁止從鼻腔吸痰,鼻漏未停止,不能從鼻腔插各種管道。(10)中顱窩底骨折損傷下丘腦而產生尿崩症時除給予葯物控制,還要供給充足的飲水。
7、顱骨外傷時,若發生在顱骨頂可能出現的損傷特點是設么?為什麼?
最輕的是腦震盪了,較輕的是頭皮裂傷,其次是顱骨骨折,嚴重的會出現顱內血腫。顱內血腫又分為硬腦膜外血腫、硬腦膜下血腫、腦內血腫、腦室內血腫。顱內血腫做CT可明確診斷,具體情況就不贅述了。
8、癲癇病的病因有哪些
引起癲癇病的原因有很多,高燒、外傷、產傷、中毒、顱內感染、顱內腫瘤等等原因都有可能引起癲癇病,另外還有一部分癲癇患者是檢查不出病因的,我們稱這一類的癲癇為原發性癲癇。
9、是否算是工傷?
首先,我表示很抱歉
這屬於工傷的
看起來你對工傷了解的不夠哦,我這有資料,可能對你有幫助哦:
一、什麼是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也稱職業傷害保險,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和其它工作過程中遭受意外傷害或因長期接觸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職業病傷害後,由國家或社會上給予負傷、致殘和死亡者生前供養親屬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制度。實行工傷保險制度,對於維護勞動者基本權益,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生產工具的使用不當,或勞動條件和勞動環境等因素,尤其是機器的使用和化學工業的發展以及先進科學的廣泛應用,在工業化、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交通、建築等工業的高速發展的同時,不可避免的給勞動者增加了職業傷害的危險。據國家有關統計資料表明,我國「八五」期間,各類事故死亡人數共計46萬多人。年均工傷和職業病造成經濟損失348億元。
從國內外實踐經驗來看,對所有勞動者實行工傷社會保險制度,加強工傷事故預防和職業病的防治,妥善處理職業傷害事故的善後工作,對維護社會公平和社會穩定發揮著重要作用。
二、工傷保險范圍
「工傷」是職業傷害的簡稱,主要指職工在生產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和職業病造成的傷殘或死亡。一般而言,意外事故必須與從事工作或職業的時間和地點相關,而職業病必須與從事工作或職業的環境、接觸有害有毒物質的標量和時間有關。
從各國情況看工傷保險的范圍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步擴大。在工傷補償計劃發展初期,計劃范圍只包括企業意外事故,以後發展到包括職業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
1953年我國公布的《勞動者保險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工作范圍:
(1)由於執行日常工作及執行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2)在緊急情況下未經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指定在而從事與企業有利的工作;(3)由於從事發明和技術改造工作。在貫徹實施中,勞動部門和工會組織曾作過一些解釋,把職工參加有組織的社會政治活動、支農勞動、民兵訓練、搶險救災、與壞人壞事作斗爭以及乘單位班車上下班而發生的傷亡事故等,也按工傷處理。
1996年我國《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將工傷保險的覆蓋范圍及補償標准作了重新規定。相對於50年的工傷保險政策而言是一次較大范圍的調整,其中,工傷認定范圍有所擴大,工傷待遇有了較大提高。
三、工傷保險遵循的原則
(一)採取無過失責任原則
所謂無過失責任是指勞動者在各種傷害事故中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為所致,就應該按照規定標准對其進行傷害賠償。只要事故發生不論僱主或雇員是否存在過錯,無論責任在誰,原則上,受害者都可以受到賠償,即無過錯賠償。基於上述情況,一些國家在建立工傷保險制度時,摒棄了民法中的損害賠償舉證責任,確立了無過錯賠償原則。一旦發生意外,實行補償不追究過失,無條件的進行經濟補償。但不追究個人的責任,並不意味不追究事故責任,相反,對於發
生的事故必須認真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吸取教訓。
(二)損害補償原則
工傷保險是以減免勞動者因執行工作任務而導致傷亡或疾病時遭受經濟上的損失為目的。勞動者付出的不僅是勞動的代價,而且是身體與生命的代價。因此,工傷保險應堅持損害補償原則來給付待遇,即不僅是考慮勞動者維持原來本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進行勞動力生產和再生產的最直接、最重要的費用來源的損失外,同時還要考慮傷害程序、傷害性質及職業康復和激勵等因素進行適當經濟補償。工傷事故不同於一般民事責任事故,基於損害賠償的原則對於既有工傷,又有民事責任的工傷事故,受害者不應享有雙重待遇。即受害者只能在享有工傷待遇和民事索賠權宜選擇其中之一。
(三)嚴格區別工傷和非工傷
意外事故實行無過失責任原則並不意味取消因工和非因工的界一,否則工傷保險就毫無意義。勞動者受傷害,一般可以分因工和非因工兩類,前者是由執行公務,或在工作生產過程中,為社會或為集體奉獻而受到的職業傷害所致,與工作和職業有直接關系。後者則與職業無關,完全是個人行為所致,嚴格區分因工和非因工界限,明確因工傷事故發生的費用,應由工傷保險基金來承擔,而且,醫療康復待遇、傷殘待遇和死亡撫恤待遇均比因疾病和非因工傷亡社會保險待遇優厚。這樣做有利於對那些為國家或集體奉獻者進行褒揚撫恤,也有利於生產發展和社會財富的積累。
(四)預防、補償和康復相結合的原則
為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增進和恢復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必須把單純的經濟補償和醫療康復以及工傷預防有機結合起來。工傷保險最直接的任務是經濟補償,保障傷殘職工和遺屬的基本生活。同時要做好事故預防和醫療康復,保障職工安全與健康。但並不是唯一的任務。從長遠看,預防、補償、康復三者結合起來,形成一條龍的社會化服務體系,是我國工傷保險發展必然趨勢。這樣做有利於安全生產和事故防範,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能夠獲得最大的社會效益。
四、國外工傷保險情況
(一)工傷保險的管理形式
工傷保險在世界范圍內實施最廣、立法最早。1883年-1889年在德國宰相俾斯麥主持下,制定了疾病、工傷和養老三項社會保險,從而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保險制度。隨後,歐洲許多國家紛紛效仿,德國1884年制定《工人災害賠償法》,同年英國頒發《僱主責任法》,法國於1898年實行工傷保險,由此至今遍及全球。
鑒於工傷保險制度歷史悠久而廣泛,由於不同國家經濟、文化、傳統的影響,各國管理形式多種多樣,大致可歸納人為僱主責任保險和社會保險兩大類型。
僱主責任保險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受傷害的工人或遺屬直接向僱主要求索賠,由僱主向他們直接支付保險待遇。僱主責任保險的弊端是(1)賠償額較低,一般採取一次性支付,往往低於實際需要。這種辦法不能解決全殘工人和死者遺屬的長期困難,更不能解決職業康復待遇問題。(2)僱主責任制的賠付要根據責任大小,往往要訴諸法律。因此,工作量大,辦事時間長,雇員得不到及時保障。某些職業病有幾年或十幾年的潛伏期,工人轉換工作,很難追究是那一個僱主的責任,最後還是得不到保障。
社會保險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統一籌措基金,共擔風險,並以支付長期待遇為主。社會保險制度組織管理可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由政府部門(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監督下建立半獨立或獨立機構。這種機構特點是快速靈活地對政府政策的要求作出反映,效率較高。這些機構總控和指揮權屬於理事會,它常由政府、僱主和雇員三方聯合組成。另一種管理形式在社會保險領域范圍內,與疾病、生育、醫療保險項目一並納入統一管理。社會工傷保險制度具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非盈利性、互濟性等基本特徵,比僱主責任制保險有較大的優勢,因而得到迅速發展。
(二)保險待遇范圍
1952年國際勞工局《社會保險最低標准公約》第102號規定享受工傷待遇的條件是:(1)因工傷身體呈疾病狀態者;(2)因工喪失勞動能力並因此中斷工資收入者;(3)由於永久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工資收入者;(4)由於供養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費來源者。
1.工傷醫療待遇。
國際勞工公約規定工傷醫療費用,包括矯形設備供應和維修費用。不應由工人分擔,醫療期也不應限制。實行社會保險的國家工傷醫療都是免費的;實行僱主責任制的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難以達到這個標准,有的國家雖然有醫療保險,但是採取限制的辦法較多。
2.暫喪失勞動能力津貼。
所謂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是因為傷者正處在醫療期,尚未鑒定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序。一旦做了鑒定或治療超過一定期限仍需要繼續治療,就視為永久完全喪失或永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了。支付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津貼,1952年102號國際勞工公約規定要有一個等待期,最低保障為工資的50%。 1964年《工傷補償公約》(第121號)規定不需要等待期,最低保障提高到60%工資。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津貼是一種短期待遇,多數國家支付60%(工資的2/3或75%)也有些國家支付100%。支付期限一般為26周至52周。
3.永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津貼。
這項待遇是經鑒定為永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之後支付的,為傷殘撫恤金或傷殘年金。屬工傷長期待遇,實行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才予發給。多數國家支付的標准為工資的66%或75%,需要護理的一般都規定加發護理費。實行僱主責任制的國家,一般是給予一次性撫恤待遇,一般最高為4年工資。
4.永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津貼。
這是對輕度傷殘支付的待遇。一般以永久全殘支付的待遇為100%,部分殘的按比例減少。支付方式視傷殘程序而定,對於傷殘程序達到一定界限以上的一部分人定期支付,最輕度傷殘的一次性支付。
5.死亡待遇。
此項待遇一般除喪葬費外還有遺屬撫恤金或遺屬津貼。實行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遺屬撫恤包括一次性撫恤金和定期撫恤金兩部分。實行僱主責任制的國家均支付一次性待遇,一般不少於死者生前3年工資的收入。遺屬定期撫恤金按照死者生前供養人口、年金等情況給付,標准為死者生前工資收入一定比例。《工傷補償公約》規定一個標准家庭(夫妻加兩個子女)最低標准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