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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不用坐牢

發布時間:2021-07-11 01:02:50

1、開車不小心把人撞骨折了會坐牢嗎

正常的交通事故
只要賠錢,基本是
不需要坐牢的

2、把他打成骨裂要坐牢嗎?

如果不是構成傷害
對方不追究你的
法律責任,配點錢就行了

3、我老公被人打骨折了,打他的人在法律中需坐牢嗎?如判刑一般是多久呢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鑒定是輕微傷,打人者應受到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4、骨折不能行走,醉駕還要進去坐牢嗎

當然是要進去坐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據法律規定,酒後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如果構成輕傷的承擔行政責任,並根據各自的過錯責任承擔民事賠償。
法律依據: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33號 ):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行為人有前款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5、把別人打成骨折如果被打的人不追究刑事責任了還用坐牢嗎

把他人打成骨折已經報案或進入法律程序的,如果已經得到受害人諒解的,可根據傷情鑒定結論按程序處理,屬於輕傷的可由公安部門和司法部門審查主持雙方和解。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6、哪些病症不用坐牢,具體。

罪犯有下列嚴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康的,屬於適用保外就醫的疾病范圍: 

一、嚴重傳染病 

1、肺結核伴空洞並反復咯血;肺結核合並多臟器並發症;結核性腦膜炎。 

2、急性、亞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療的機會性感染。 

4、其他傳染病,如Ⅲ期梅毒並發主要臟器病變的,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及新發傳染病等監獄醫院不具備治療條件的。 

二、反復發作的,無服刑能力的各種精神病,如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礙、偏執性精神障礙等,但有嚴重暴力行為或傾向,對社會安全構成潛在威脅的除外。 

三、嚴重器質性心血管疾病 

1、心臟功能不全:心臟功能在NYHA三級以上,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可由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高血壓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肺源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肌病、重度心肌炎、心包炎等引起。) 

2、嚴重心律失常:如頻發多源室性期前收縮或有R on T表現、導致血流動力學改變的心房纖顫、二度以上房室傳導阻滯、陣發性室性心動過速、病態竇房結綜合征等。 

3、急性冠狀動脈綜合征(急性心肌梗死及重度不穩定型心絞痛),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有嚴重心絞痛反復發作,經規范治療仍有嚴重冠狀動脈供血不足表現。 

4、高血壓病達到很高危程度的,合並靶器官受損。具體參見注釋中靶器官受損相應條款。 

5、主動脈瘤、主動脈夾層動脈瘤等需要手術的心血管動脈瘤和粘液瘤等需要手術的心臟腫瘤;或者不需要、難以手術治療,但病情嚴重危及生命或者存在嚴重並發症,且監獄醫院不具備治療條件的心血管疾病。

6、急性肺栓塞。 

四、嚴重呼吸系統疾病 

1、嚴重呼吸功能障礙:由支氣管、肺、胸膜疾病引起的中度以上呼吸功能障礙,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2、支氣管擴張反復咯血,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3、支氣管哮喘持續狀態,反復發作,動脈血氧分壓低於60mmHg,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五、嚴重消化系統疾病 

1、肝硬化失代償期(肝硬化合並上消化道出血、腹水、肝性腦病、肝腎綜合征等)。 

2、急性出血性壞死性胰腺炎。 

3、急性及亞急性肝衰竭、慢性肝衰竭加急性發作或慢性肝衰竭。 

4、消化道反復出血,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且持續重度貧血。 

5、急性梗阻性化膿性膽管炎,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6、腸道疾病:如克隆病、腸傷寒合並腸穿孔、出血壞死性小腸炎、全結腸切除、小腸切除四分之三等危及生命的。 

六、各種急、慢性腎臟疾病引起的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如急性腎衰竭、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盂腎炎、腎結核、腎小動脈硬化、免疫性腎病等。 

七、嚴重神經系統疾病及損傷 

1、嚴重腦血管疾病、顱內器質性疾病並有昏睡以上意識障礙、肢體癱瘓、視力障礙等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如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腦血栓形成、腦栓塞、腦膿腫、乙型腦炎、結核性腦膜炎、化膿性腦膜炎及嚴重的腦外傷等。 

2、各種脊髓疾病及周圍神經疾病與損傷所致的肢體癱瘓、大小便失禁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生活難以自理。如脊髓炎、高位脊髓空洞症、脊髓壓迫症、運動神經元疾病(包括肌萎縮側索硬化、進行性脊肌萎縮症、原發性側索硬化和進行性延髓麻痹)等;周圍神經疾病,如多發性神經炎、周圍神經損傷等;急性炎症性脫髓鞘性多發性神經病;慢性炎症性脫髓鞘性多發性神經病。 

3、癲癇大發作,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每月發作仍多於兩次。 

4、重症肌無力或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等疾病,嚴重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5、錐體外系疾病所致的肌張力障礙(肌張力過高或過低)和運動障礙(包括震顫、手足徐動、舞蹈樣動作、扭轉痙攣等出現生活難以自理)。

如帕金森病及各類帕金森綜合症、小舞蹈病、慢性進行性舞蹈病、肌緊張異常、穢語抽動綜合症、遲發性運動障礙、投擲樣舞動、陣發性手足徐動症、陣發性運動源性舞蹈手足徐動症、扭轉痙攣等。 

八、嚴重內分泌代謝性疾病合並重要臟器功能障礙,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如腦垂體瘤需要手術治療、肢端肥大症、尿崩症、柯興氏綜合征、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鉻細胞瘤、甲狀腺機能亢進危象、甲狀腺機能減退症出現嚴重心臟損害或出現粘液性水腫昏迷,甲狀旁腺機能亢進及甲狀旁腺機能減退症出現高鈣危象或低鈣血症。

糖尿病合並嚴重並發症:糖尿病並發心、腦、腎、眼等嚴重並發症或伴發症,或合並難以控制的嚴重繼發感染、嚴重酮症酸中毒或高滲性昏迷,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心:診斷明確的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

腦:診斷明確的腦血管疾病,出現痴呆、失語、肢體肌力達IV級以下。 

腎:診斷明確的糖尿病腎病,肌酐達到177mmol/L以上水平。 

眼:診斷明確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達到增殖以上。 

九、嚴重血液系統疾病 

1、再生障礙性貧血。 

2、嚴重貧血並有貧血性心臟病、溶血危象、脾功能亢進其中一項,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3、白血病、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 

4、惡性組織細胞病、嗜血細胞綜合征。 

5、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 

6、嚴重出血性疾病,有重要器官、體腔出血的,如原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血友病等,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十、嚴重臟器損傷和術後並發症,遺有嚴重功能障礙,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1、腦、脊髓損傷治療後遺有中度以上智能障礙,截癱或偏癱,大小便失禁,功能難以恢復。 

2、胸、腹腔重要臟器及氣管損傷或手術後,遺有嚴重功能障礙,胸腹腔內慢性感染、重度粘連性梗阻,腸瘺、胰瘺、膽瘺、肛瘺等內外瘺形成反復發作;嚴重循環或呼吸功能障礙,如外傷性濕肺不易控制。 

3、肺、腎、腎上腺等器官一側切除,對側仍有病變或有明顯功能障礙。 

十一、各種嚴重骨、關節疾病及損傷 

1、雙上肢,雙下肢,一側上肢和一側下肢因傷、病在腕或踝關節以上截肢或失去功能不能恢復。雙手完全失去功能或傷、病致手指缺損6個以上,且6個缺損的手指中有半數以上在掌指關節處離斷,且必須包括兩個拇指缺失。 

2、脊柱並一個主要關節或兩個以上主要關節(肩、膝、髖、肘)因傷、病發生強直畸形,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脊柱伸屈功能完全喪失。 

3、嚴重骨盆骨摺合並尿道損傷,經治療後遺有運動功能障礙或遺有尿道狹窄、閉塞或感染,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4、主要長骨的慢性化膿性骨髓炎,反復急性發作,病灶內出現大塊死骨或合並病理性骨折,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十二、五官傷、病後,出現嚴重的功能障礙,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1、傷、病後雙眼矯正視力<0.1,經影像檢查證實患有白內障、眼外傷、視網膜剝離等需要手術治療。內耳傷、病所致的嚴重前庭功能障礙、平衡失調,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2、咽、喉損傷後遺有嚴重疤痕攣縮,造成呼吸道梗阻受阻,嚴重影響呼吸功能和吞咽功能。 

3、上下頜傷、病經治療後二度張口困難、嚴重咀嚼功能障礙。 

十三、周圍血管病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患肢有嚴重肌肉萎縮或干、濕性壞疽,如進展性脈管炎,高位深靜脈栓塞等。 

十四、非臨床治癒期的各種惡性腫瘤。 

十五、暫時難以確定性質的腫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嚴重影響機體功能而不能進行徹底治療。 

2、身體狀況進行性惡化。 

3、有嚴重後遺症,如偏癱、截癱、胃瘺、支氣管食管瘺等。 

十六、結締組織疾病及其他風濕性疾病造成兩個以上臟器嚴重功能障礙或單個臟器功能障礙失代償,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硬皮病、皮肌炎、結節性多動脈炎等。 

十七、寄生蟲侵犯腦、肝、肺等重要器官或組織,造成繼發性損害,伴有嚴重功能障礙者,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十八、經職業病診斷機構確診的以下職業病: 

1、塵肺病伴嚴重呼吸功能障礙,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2、職業中毒,伴有重要臟器功能障礙,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3、其他職業病並有癱瘓、中度智能障礙、雙眼矯正視力<0.1、嚴重血液系統疾病、嚴重精神障礙等其中一項,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 

十九、年齡在六十五周歲以上同時患有兩種以上嚴重疾病,其中一種病情必須接近上述一項或幾項疾病程度。 

(6)骨折不用坐牢擴展資料:

《暫予監外執行規定 》

第五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經減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患有屬於本規定所附《保外就醫嚴重疾病范圍》的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7、一般傷者骨頭骨折坐牢一般做多久般傷者骨

構成輕傷以上的傷害,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負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8、我把一個人撞了骨折,沒錢賠能坐牢嗎

如果肇事車輛有購買保險,可以將肇事車輛車主、司機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進來;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才由肇事者承擔賠償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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