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骨折 > 指骨遠節骨折

指骨遠節骨折

發布時間:2021-07-03 19:28:37

1、中指遠節指骨骨折

這就要看你的骨折嚴重程度而定。鑒定細則十級上、下肢部分3項規定: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待遇:1、為6個月本人工資。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你省自定。僅供參考

2、我右手拇指遠節指骨骨折,請問能評幾級傷殘

1.你說的這種情況能否達到傷殘等級不好界定,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的規定,「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的,傷殘等級應該可以評為十級傷殘;
2.但是,現在很多地區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認為,單純的手指、腳趾骨折,不能認定為十級傷殘;
3.只能說這個是存在地區差異的,但是以我個人的工作經驗來看,我還是比較傾向可以認定為十級傷殘!!

3、左手第四指骨遠節指骨骨折能評上十級傷殘嗎

1.根據所說的傷情,抄結合《勞動能力鑒襲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傷殘等級大約在10級左右吧,具體的結果要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家組的鑒定結論了;
2.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進而獲得傷殘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3.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4、左手小指遠節指骨骨折能評到工傷十級嗎

1.這種情況能否達到傷殘等級不好界定,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的規定,「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的,傷殘等級應該可以評為十級傷殘;
2.但是,現在很多地區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認為,單純的手指、腳趾骨折,不能認定為十級傷殘;
3.只能說這個是存在地區差異的,但是以我個人的工作經驗來看,還是比較傾向可以認定為十級傷殘!!

5、如果右手中指遠節指骨遠端骨折能否被評定為十級傷殘

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劃分依據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六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d.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流動受限;
   c. 斷續工作;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你應該能判定了吧~

6、手指遠節指骨遠端骨折

你是遠節指骨的末節骨折,那個位置在甲床的部位。那裡沒有肌腱的附著點,所以不會因為指頭的活動而移位,所以醫生沒有給你做固定。外敷葯的意義不大,口服三七片就可以了。

7、左手大拇指遠節指骨骨折能評上等級嗎

符合國家標准《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5.10十級」「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之規定,應評定為十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與指骨遠節骨折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