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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骨折

發布時間:2020-04-20 01:04:16

1、二度燒傷屬於幾級傷殘

一般指熱力,包括熱液(水、湯、油等)、蒸氣、高溫氣體、火焰、熾熱金屬液體或固體(如鋼水、鋼錠)等所引起的組織損害,主要指皮膚和/或黏膜,嚴重者也可傷及皮下或/和黏膜下組織,如肌肉、骨、關節甚至內臟。燙傷是由熱液、蒸氣等所引起的組織損傷,是熱力燒傷的一種。

中國九分法: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軍醫大學提出,將成人體表面積分為11等份,其中頭面頸部為9%,雙上肢為2個9%,軀干前後(各佔13%)及會陰(佔1%)為3個9%,雙下肢包括臀部為5個9%+1%(46%)。

Ⅰ度燒傷

又稱紅斑性燒傷,僅傷及表皮的一部分,但生發層健在,因而增殖再生能力活躍,常於3~5天內癒合,不留瘢痕。

2.淺Ⅱ度燒傷

傷及整個表皮和部分乳頭層。由於生發層部分受損,上皮的再生有賴於殘存的生發層及皮膚附件,如汗腺及毛囊的上皮增殖。如無繼發感染,一般經1~2周左右癒合,亦不留瘢痕。

3.深Ⅱ度燒傷

燒傷深及真皮乳頭層以下,但仍殘留部分真皮及皮膚附件,癒合依賴於皮膚附件上皮,特別是毛囊突出部內的表皮祖細胞的增殖。如無感染,一般需3~4周自行癒合,常留有瘢痕。臨床變異較多,淺的接近淺Ⅱ度,深的則臨界Ⅲ度。

4.Ⅲ度燒傷

又稱焦痂性燒傷。一般指全程皮膚的燒傷,表皮、真皮及皮膚附件全部毀損,創面修復依賴於手術植皮或皮瓣修復。

5.Ⅳ度燒傷

燒傷深及肌肉、骨骼甚至內臟器官,創面修復依賴於手術植皮或皮瓣修復,嚴重者需截肢。

6.淺度燒傷

創面在傷後21天內自行癒合的燒傷,包括Ⅰ度燒傷和淺Ⅱ度和部分較淺的深Ⅱ度燒傷。

7.深度燒傷

創面自行癒合需要21天以上的燒傷。包括較深或伴感染的深Ⅱ度燒傷、Ⅲ度燒傷和Ⅳ度燒傷,通常需要手術治療。

深Ⅱ度燒傷表皮發白或棕黃,去除壞死皮後,創面微濕或紅白相間,感覺遲鈍,可見粟粒大小的紅色小點,一般需3~4周癒合,

Ⅲ度燒傷局部表現可為蒼白、黃褐色、焦黃,嚴重者呈焦灼狀或炭化,皮膚失去彈性,觸之硬入皮革,乾燥無滲液,感覺差,需要手術植皮治療,癒合後有瘢痕。

8.中度燒傷

成人燒傷面積在11%~30%之間(小兒5%~15%)或Ⅲ度燒傷面積在10%以下(小兒5%以下),並且無吸入性損傷或者嚴重並發症的燒傷。

9.重度燒傷

成人燒傷面積在31%~50%之間(小兒16%~25%之間)或Ⅲ度燒傷面積在10%~20%之間(小兒10%以下),或成人燒傷面積不足31%(小兒不足16%),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全身情況嚴重或有休克;

②復合傷(嚴重創傷、沖擊傷、放射傷、化學中毒等);

③中、重度吸入性損傷;

④嬰兒頭面部燒傷超過15%。

(1)二度骨折擴展資料:

傷、殘鑒定是指傷後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託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

工傷鑒定標准

十級標准

(GB/T16180—1996)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是工傷鑒定的國家標准,標准共分十級。其中,符合一至四級標準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一、一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准

(1)極重度智能減退;

(2)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3)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4)四肢癱肌力三級或三肢癱肌力二級;

(5)重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關節部分功能喪失;

(7)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8)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雙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喪失;

(10)小腸切除90%以上;

(11)肝切除後原位肝移植;

(12)雙側腎切除或孤立腎切除術後,用透析維持或同種腎移植術後腎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二、二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准

(1)重度智能減退;

(2)精神病性症狀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半徑≤5度);

(4)雙側上頜骨完全性缺損;

(5)雙側下頜骨完全性缺損;

(6)一側上頜骨及對側下頜骨完全缺損,並伴有顏面軟組織缺損>30平方厘米;

(7)靜止狀態下或僅輕微活動即有呼吸困難;

(8)三肢癱肌力三級或截癱、偏癱肌力二級;

(9)雙側前臂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

(10)雙下肢高位缺失;

(11)雙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2)雙膝雙踝僵直於非功能位;

(13)雙膝以上缺失,不能裝假肢;

(14)雙膝、踝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15)同側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6)四肢大關節(肩、髖、膝、肘)中四個以上關節功能完全喪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級;

(18)一側全肺切除並胸改術,呼吸困難三級;

(19)肺功能重度損傷;

(20)呼吸困難四級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塵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三級;

(22)放射性肺炎後,兩葉以上肺纖維化,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三級;

(23)肝功除3/4,並有常規肝功能重度損害;

(24)肝外傷後發生門脈高壓三聯症或發生Budd—chiari綜合症;

(2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26)膽道損傷致重度肚功能損害;

(27)全胰切除;

(28)全胰切除胰腺移植術後;

(29)急性白血病;

(30)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Ⅰ、Ⅱ型);

(31)食管閉鎖或切除後,攝食依賴胃造瘺者;

(32)小腸切除> 3/4,未施行逆蠕動吻合術;

(33)孤腎部分切除後,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4)腎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三、三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准

(1)精神病性症狀表現為危險或沖動行為者;

(2)面部重度毀容;

(3)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半徑≤10度);

(4)雙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半徑≤10度);

(5)一側眼球摘除或眶內容剜出,另眼矯正視力< .1或視野≤24%(或半徑≤15度);

(6)同側上、下頜骨完全性缺損;

(7)一側上頜骨完全性缺損,伴顏面部軟組織缺損> 30平方厘米;

(8)一側下頜骨完全性缺損,伴顏面部軟組織缺損> 30平方厘米;

(9)呼吸完全依賴氣管套管或造口;

(10)截癱肌力三級;

(11)偏癱肌力三級;

(12)雙手全肌癱肌力三級;

(13)完全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

(14)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5)雙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6)一側肘上缺失(利側);

(17)利手缺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8)利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9)雙髖、雙膝關節中,有一個關節缺失或無功能及另一關節功能不全;

(20)一側髖、膝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1)非同側腕上,踝上缺失;

(22)非同側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3)Ⅲ度房室傳導阻滯;

(24)一側全肺切除並胸廓改形術後;

(25)一側胸改術後(切除6根肋骨以上);

(26)塵肺Ⅲ期;

(27)塵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三級;

(28)塵肺Ⅰ期、Ⅱ期合並活動性肺結核;

(29)放射性肺炎後,兩葉肺纖維化,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三級;

(30)肝切除2/3,並肝功能中度損害;

(31)粒細胞缺乏症;

(32)全胃切除;

(33)小腸切除3/4,未施行逆蠕動吻合術;

(34)一側腎切除,對側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5)雙側輸尿管狹窄,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6)永久性尿管腹壁造瘺;

(37)膀胱全切除。

四、四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准

(1)中度智能減退;

(2)精神病性症狀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癲癇重度;

(4)面部中度毀容,全身瘢痕面積>70%;

(5)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 0.2或視野≤32%(或半徑≤20度);

(6)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1;

(7)雙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32%(或半徑≤20度);

(8)雙耳聽力損失≥91Dbhl;

(9)牙關緊閉或因食管狹窄只能進流食;

(10)一側上頜骨缺損1/2,伴顏面部軟組織缺損> 20平方厘米;

(11)下頜骨缺損長6cm以上的區段,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 20平方厘米;

(12)雙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完全不能張口;

(13)舌缺損>全舌的2/3;

(14)雙側完全性面癱;

(15)甲狀腺功能重度損害;

(16)甲狀旁腺功能重度損害;

(17)單肢癱肌力二級;

(18)雙手部分肌癱肌力三級;

(19)雙足全肌癱肌力二級;

(20)中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21)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

(22)利手前臂缺失;

(23)利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部分功能喪失;

(24)一側肘上缺失(非利側),不能安裝假肢;

(25)一側膝以下缺失,不能裝假肢,另一側前足缺失;

(26)一側膝以上缺失,不能裝假肢;

(27)一側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難;

(28)雙膝以下缺失或無功能;

(29)食管重建術後吻合口狹窄,僅能進流食者;

(30)瓣膜置換術後;

(31)心功能不全二級;

(32)病態竇房結綜合症(需安裝起博器者);

(33)一側全肺切除術後;

(34)肺功能中度損害;

(35)肺葉切除後並部分胸改術;

(36)塵肺Ⅱ期;

(37)塵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

(38)呼吸困難三級;

(39)肝切除2/3;

(40)肝切除1/2,肝功能輕度損害;

(41)膽道損傷致中度肝功能損害;

(42)胰次全切除,胰島素依賴;

(43)再生障礙性貧血;

(44)慢性白血病;

(45)小腸切除3/4,施行逆蠕動吻合術;

(46)小腸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

(47)全結腸、直腸、肛門切除,回腸造瘺;

(48)外傷後肛門排便重度障礙;

(49)腎修補術後,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50)輸尿管修補術後,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51)永久性膀胱造瘺;

(52)重度排尿障礙;

(53)神經原性膀胱,殘余尿≥50mL;

(54)尿道狹窄,需定期行擴張術;

(55)雙側腎上腺缺損;

(56)未育婦女雙側卵巢切除;

(57)腎上腺皮質功能明顯減退;

(58)免疫功能明顯減退。

五、五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准

(1)完全運動性失語;

(2)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

(3)腦脊液瘺,不能修補;

(4)面部輕度毀容;

(5)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 0.3或視野≤40%(或半徑≤25度);

(6)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2;

(7)一眼矯正視力<0.1,另眼矯正視力等於0.1;

(8)雙眼視野≤4%(或半徑≤25度);

(9)一側眼球摘除者;

(10)雙耳聽力損失≥81dBHL;

(11)鼻缺損1/3以上;

(12)一般活動及輕工作時有呼吸困難(喉原性);

(13)一側上頜骨缺損1/4,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10平方厘米;

(14)下頜骨缺損長4cm以上的區段,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10平方厘米;

(15)上或下唇缺損>1/2;

(16)面頰部洞穿性缺損> 20立方厘米;

(17)舌缺損< 2/3、> 1/3;

(18)脊柱骨折後遺30度以上側彎或後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或有椎管狹窄者;

(19)四肢癱肌力四級;

(20)單肌癱肌力三級;

(21)雙手部分肌癱肌力二級;

(22)利手全肌癱肌力三級;

(23)雙足全肌癱肌力三級;

(24)非利手前臂缺失;

(25)非利手功能完全喪失;

(26)肩、肘、腕關節之一功能完全喪失;

(27)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28)一手拇指無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缺失;

(29)一手功能完全喪失;

(30)雙前足缺失或雙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31)一髖(或一膝)功能完全喪失;

(32)莫氏Ⅱ型Ⅲ度房室傳導阻滯;

(33)病態竇房結綜合症(不需安起博器者);

(34)瓣膜置換術後;

(35)雙肺葉切除;

(36)肺功能中度損傷;

(37)呼吸困難三級或PaO2>8—10.7 kPa;

(38)肝切除1/2;

(39)慢性中度中毒性肝病;

(40)青年脾摘除;

(41)胰切除2/3;

(42)血小板減少並有出血傾向(≤4×1010/L)

(43)胃切除3/4;

(44)小腸切除2/3,保留回盲部;

(45)直腸、肛門、結腸部分切除,結腸造瘺;

(46)肛門外傷後排便輕度障礙;

(47)一側腎切除,對側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48)慢性中毒性腎病;

(49)一側輸尿管狹窄,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50)膀胱部分切除;

(51)尿道瘺不能修復者;

(52)兩側睾丸、副睾丸缺缺損;

(53)兩側輸精管缺損,不能修復;

(54)陰莖缺損;

(55)未育婦女子宮切除或部分切除;

(56)已育婦女雙側卵巢切除;

(57)未育婦女雙側輸卵管切除;

(58)陰道閉鎖;

(59)未育婦女雙側乳腺切除;

(60)生殖功能重度損傷。

2、腰椎壓縮性骨折二度重嗎

重不重,看你採取的治療方式。如果去動手術,那就是很嚴重的事,因為手術容易傷到神經,加重骨頭創傷,同時造成氣血損傷。而且傷到神經的是不可逆轉的。同時恢復時間長回,半年一年都很難好,有的甚至兩三年都沒有好。好不是手術成功,而是徹底的好,跟正常人一樣,沒答有任何不適和後遺症。

如果採用傳統的中醫治療,只需要復位外用固定,一個月就好了。

所用重不重關鍵在於你選擇的醫療方式。

3、我在隊里幹活從高登上掉下來胳膊骨折了,二度傷勢,隊里有責任嗎?應該怎麼補償我?

直接找律師

4、怎樣判斷是腿骨折了

在摔傷或被重物撞擊後,傷處感覺很疼痛,此時應該先判斷有沒有骨折。第一,先看受傷時的暴力大還是小,一般暴力大更容易造成骨折。第二,看自己受傷時的姿勢,如果是滑倒,手會不由自主先著地,這時手臂易骨折。第三,從傷後出現的症狀加以分析。如果傷處疼痛劇烈,局部腫脹明顯,有嚴重的皮下淤血、青紫,出現外觀畸形,均應考慮骨折的可能。此外,骨折處常常存在功能障礙,比如手臂骨折後,手的握力差,甚至不敢提東西;下肢骨折後不能站立或行走;腰部骨折後不能坐。第四,可以用遠離受傷部位叩擊的方法檢查。如上肢骨折,此手握拳,用另一隻手手掌輕輕撞擊,若傷處感覺疼痛,則骨折的可能性較大。懷疑下肢骨折,可以用拳頭輕輕叩擊痛肢足跟,所疑處有痛感,骨折的可能性較大。如果通過以上幾條的判斷,自己能夠確認的確是骨折,最好還是在同伴的幫助下,中止這次出遊,迅速就醫為上。 仔細判斷後,發現沒有骨折,只是傷處輕微出血,這並無大礙,也不必特別恐慌。因為,小傷口出點血不但無害,反而與康復有利。少量出血,可以沖洗傷口,使傷道內的污物隨血液流出,從而達到自凈目的。少量出血,還可以起到加速傷口的癒合的作用,這是由於血液中的纖維蛋白能使傷口迅速粘合的緣故。同時,讓血液充滿傷道後,還可以及時殺滅傷口內的細菌,因為血中的溶菌霉和白細胞對傷道內的細菌和異物有溶解和吞噬作用,這對防止感染有好處。不過傷口也不能一直裸露在外,等少量血液流出後,就用創可貼把傷口處理好。

5、腳踝關節骨折,韌帶撕裂3度恢復到2度了,保守治療,4個多月了,能不拄拐走路了嗎?

一般骨折恢復時間在十到十二周左右,韌帶恢復一般在四周左右。你這已經四個多月了,恢復良好的話是可以棄拐了。但為了保險起見還是到醫院復查一下骨折恢復情況為好。

6、二度腰椎壓縮骨折動手術沒有撐起來有後遺證嗎

蟬(李商隱)

7、對方先罵我我打對方鼻骨折二度法院該怎麼判

1、《百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規定:燒燙傷占體表面積淺二度5%以上(兒童3%以上);深二度度2%以上(兒童1%以上);三度0.1%以上已經構成輕傷問。
2、犯故意傷害罪的,答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專、拘役或者管制。
3、賠償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營養屬費等實際損失。

8、什麼叫做開放性骨折?

放性骨折的治療

開放性骨折:骨折附近的皮膚或粘膜破裂,骨折處與外界相通。

開放性骨折因創口有發生感染的危險,必須及時正確地處理創口,防止感染,力爭創口迅速癒合,從而將開放性骨折轉化為閉合性骨折。

開放性骨折按軟組織損傷的輕重,可分為三度:

第一度開放性骨折:皮膚被自內向外的骨折端刺破。

第二度開放性骨折:皮膚被割裂或壓碎。皮下組織與肌肉有中等度損傷。

第三度開放性骨折:廣泛的皮膚、皮下組織與肌肉嚴重損傷,常合並神經血管傷。

急診抗休克治療:開放性骨折由於創傷嚴重,在處理創口之前必須注意抗休克治療。

開放性骨折清創術特點

一、術前准備:在決定行清創術後,於攝X線片時即應作手術准備,爭取及時進行手術。術前給予足量的抗生素,並准備輸血。

二、麻醉選擇:盡量避免用全身麻醉及腰椎麻醉,因有加深休克的危險。

三、清創術要點:第一為清理,第二為修復。

1、清理:(1)清洗傷肢(2)止血帶的應用:作清創術時最好不用止血帶。(3)切除創口邊緣(4)清除創腔或創袋:清創要徹底,勿遺漏。(5)皮下組織及脂肪組織的處理:已污染的及失去生活力的組織應切除。(6)筋膜、肌肉、肌腱、血管、神經的處理:一切已撕碎、斷裂和壓爛的筋膜、肌肉和肌腱都要徹底予以切除。(7)關節、韌帶與關節囊的處理:已被污染與挫傷的韌帶、關節囊均應切除。(8)骨外膜的處理:骨外膜為骨折癒合的重要組織,應盡量保留。(9)止血(10)骨折端的處理:用毛刷洗刷污染骨是不適宜的,因可將污物和細菌擠入深處。(11)再次清洗:新潔爾滅溶液浸泡創口3-5分鍾。

2、修復:(1)開放性骨折的內固定:清創後應在直視下將骨折復位。(2)血管的修復(3)神經的修復(4)肌腱的修復(5)創口引流(6)創口的閉合(7)術後應用持續骨牽引作外固定(8)術後應給予抗生素,並肌注破傷風抗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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