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子被狗撞倒致十級傷殘狗主人賠12萬元是怎麼回事?
2016年5月某日晚9點,洪山區男子段某在南湖一綠道上與同事散步,邊走邊聊天。突然,一條白色的金毛犬從背後沖上來,將他撞倒在地,隨後他發現自己的腿沒法動彈。被送往醫院救zd治後,經鑒定為傷殘十級。
今年2月14日,洪山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內狗主人胡某稱,原告段某當時也帶了狗,但沒有使用牽引繩,其受傷與兩條狗嬉鬧不無關系,原告自身沒有注意到安全防護。
段某的同事邱某作為證人回憶,當時看到一隻狗突然沖出來,撞到段某的腿,段某隨即倒在地容上,後扶都扶不起了,大家覺得傷得比較嚴重,趕緊報警並送醫。
昨日有記者獲悉,洪山區法院審理此案,在法官的調解下,被告胡某賠償段某12萬元。
2、狗狗撞傷人,但沒有骨折等嚴重的後果,應該怎麼辦?
過了四天才找你,肯定就是訛你的啊。她再找你就不要理她,說你咨詢律師了,想要賠償必須先報警立案,然後去民事訴訟通過法律手段。她報警的話她也要拿出證據是你家狗撞了她
3、大爺被狗撞骨折,狗狗主人應該承擔老人的後續治療嗎?
8月底,成都68歲的陳大爺在飯後下樓散步的時候被同小區兩只寵物狗撞翻在地,導致左肩和胯骨骨折。兩只寵物狗的主人先後到醫院看望陳大爺並支付了部分住院款。但這些錢遠不夠陳大爺的治療費,陳大爺的老伴兒謝女士找到狗主人,希望對方可以寫一份保證書,保證會支付陳大爺前期治療以及後期康復的費用,但遭到了狗主人的拒絕。在我看來,這兩位狗主人有義務也有責任承擔陳大爺的全部住院費及後續治療費。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至第八十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該事件中,姚先生家的狗雖然並未碰到、撞到陳大爺,但是他家狗狗出門沒有拴牽引繩,且起因也是由他家狗狗隨意跑動引起的;而董女士家的狗雖然栓了牽引繩,但是由於牽引繩較長,並未起到控制狗狗行為的作用,從而導致了狗狗撞倒了陳大爺,造成骨折傷害。
由於兩位狗主人未採取安全措施而導致陳大爺受傷骨折,兩位狗主人應該共同承擔陳大爺的住院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不論狗主人是否簽署保證書,都不能將責任外推。如三方在協商不成功的時候,陳大爺的家人還可以通過起訴對方來解決問題。
現在養寵物狗的人不在少數,大家在帶寵物出門的時候,務必要做好保護措施,這既是對他人人身安全的一種保障,也是對自己和狗狗的一種約束。
4、被別人家的狗撞倒骨折,對於這事如和處理,是否彵應賠產.
應當由狗主人負責賠償。
5、人的腿如果被土狗直接撞了會不會骨折?
你好。
我覺得不會吧,
但是也要根據情況來看,
如果你沒有感覺很嚴重的話,
那麼就沒事的。
不要想太多了,
別自己嚇自己呀。
6、一位老人被狗撞倒導致骨折怎麼辦
找狗主人賠償
7、被狗撞倒骨折,該怎麼追究責任
向狗主人索賠報警去法院,既然骨折了怎麼也得賠10w,有沒有牽繩,有沒有狗證,都沒有就提出弄死狗,危害社會安全給狗安樂死
8、騎電車被狗撞骨折了,狗主人應該怎麼賠償,他全責
你是為了躲狗撞到還是跟狗一起撞了
9、男子被狗咬後又遭車撞誰來擔責?
霉到極致!男子被狗追咬後又遭車撞,涉事多方均不願擔責…
事發
2016年7月一天下午,王先生在自家小區內散步。在經過一處路口時,突然一條大狗竄了出來,王先生驚慌之下連連閃避,沒想到這些舉動反而引來大狗的追咬。王先生身上多處被咬傷,他只能盡力掙脫,踉蹌閃到路上。
沒想到,此時一輛機動三輪車駛近事發地,司機未能察覺王先生情況,直接撞上了王先生。
事發後,王先生被送到醫院,經診斷,患者「脛骨平台骨折,膝關節損傷,多發性動物咬傷等」,住院治療期間,共支出醫療費5.28萬元。
調查
警方調查表明,王先生為躲避犬只撲咬與一輛三輪摩托車發生事故,該事故經公安部門證明,無法查清事故成因。
涉案犬只為高加索犬系大型、烈性犬種,主人是洪某、管理人是晁某,晁某是洪某的雇員,涉案犬只平時由晁某飼養、管理,涉案犬只未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而機動三輪車車主叢某駕駛的車輛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未投保商業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內。
遭遇這樣的飛來橫禍讓王先生很郁悶,更讓他氣憤的是,因為事故原因已無法查明,涉事的狗主人、遛狗人、機動三輪車車主互相推脫,都認為自己不該擔責任,連王先生的醫葯費也無人肯承擔,無奈之下,王先生將涉事三方都告上了法院。
結果
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二條規定:「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院判定晁某承擔80%的賠償責任,叢某承擔20%的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王先生醫療費10000元;叢某賠償王先生醫療費7753.74元;洪某賠償王先生醫療費33214.94元,晁某對上述洪某應承擔的責任部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解讀
法院為什麼會這樣判呢?
四川華楚律師事務所陳恆安律師表示,晁某沒有盡到動物飼養人的管理責任,未對大型犬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致使飼養的大型犬只突然竄出咬傷王先生。王先生為躲避犬只的追咬,在慌亂中後退與叢某駕駛的三輪摩托車相撞,是引發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晁某對王先生損害後果的發生具有重大過失,應當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雖然叢某在正常行駛過程中難以預料會與躲避犬只追咬而突然後退的王先生相撞,但是在行人眾多的小區道路上行駛,應降低車速並盡到更為謹慎的注意、觀察義務,叢某對王先生損害後果的發生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
此外,這只狗雖然是是洪某的,但是遛狗的是晁某,根據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晁某對王先生損害後果的發生存在重大過失,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應當與洪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提醒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將閑暇時間用於飼養各類動物,犬只傷人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日益增多,不論是受害人還是犬只主人都因此平添了許多煩惱。作為動物飼養人應加強對動物的管理和約束,防止其對他人的傷害。同時,廣大居民也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對有傷害能力的動物只要有防範意識,行走時注意觀察,切莫挑逗、激怒動物,以免造成傷害。
新聞來源:揚子晚報
10、被狗撞倒骨折,該怎麼追究責任?
找狗主人談判吧。
打起官司來他們解釋不了如果不是他家的狗,他們為什麼又擺現場又報案,弄不好他們又要賠錢還要承擔騙保的法律責任。
有這個把柄在你手裡,應該好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