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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手托支架

發布時間:2021-06-29 10:24:56

1、26. 把骨折傷員抬上擔架時,要由2名救護人員把手托放在傷員身下,一起將傷員抬上擔架。

當然錯了!

1。現在擔架都是分拆式的了,直接把擔架分開,再在傷員身下組裝好,這樣傷員不用動就能抬走了! 你以為還是抗美援朝,木頭做擔架阿!

2。骨折要先做固定的阿!加固後才能動。

現在好多開放傷口都用膠布帖了,不是小米加步槍年代了! 記住一點:神七都上天了。

2、車禍右手骨折,做的外固定支架手術,能不能做等級傷殘鑒定

可以,但是要等醫療期過了,再進行傷殘鑒定。

根據右手骨折傷情,傷殘鑒定程序參考: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後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後,才能做傷殘鑒定。

因此,交通事故致殘的,應在治療終結後,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一般應在治療終結,出院後進行鑒定,如有內固定的,必須待內固定取出恢復後才能做傷殘鑒定。
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鑒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後,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治療終結後的情況。
傷殘鑒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託,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託,但在委託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鑒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鑒定資質,否則其鑒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採納。

3、骨折患者的骨折部位有哪幾種固定方法?

骨折的部位不同固定的方法也不同,常見有上肢、下肢、脊柱和骨盆部位的骨折。

(1)上肢骨折:找兩塊寬窄、長短適合的木板,托著折臂,然後用綳帶綁緊骨折部的上端和下端,再用三角巾懸吊在胸前。

(2)下肢骨折:用兩塊長短不同的木板,長木板放在患肢及軀乾的外側,短木板放在內側,然後用綳帶或布條紮好。

(3)脊柱骨折:應有三人平起平落慢慢地同時抬起,使脊柱伸直,成仰卧位放上擔架,擔架應用硬板床,身體兩側放些疊好的衣服、被單、枕頭等把身體固定,防止晃動。如果是頸椎骨折,搬動時必須有一人挾住頭,放在擔架後,頭部兩側用衣物或紗帶固定。

(4)骨盆骨折:用床單把骨盆局部包起來,然後把傷者的兩腿綁在一起,中間加軟棉墊,搬動時,有一人用手托住傷者的臂部,另一手托住腰部,一人托起頭及胸背,另一人抬下肢,三人一起平穩地把傷者輕輕地平放在硬木板的擔架上。

4、我媳婦今天不小心滑倒用手托地現在手疼的厲害,手指能動問一下好心的醫師告訴我她傷了骨頭沒有現在又去不

外傷後手部疼痛劇烈,有可能存在骨關節的錯位或骨折,手指能動也不能說明骨頭沒事。光憑描述是很難診斷的,還是要醫院拍片檢查。

5、骨折的治療方法有哪些?

凡因外力致使骨的完整性和連續性遭到破壞,稱為骨折。骨折可分為兩大類,一是閉合性骨折,指骨折處沒有傷口;一是開放性骨折,指骨折處有傷口,折斷的骨頭有的碎成幾片,也有的已露出傷口。骨折的主要症狀是疼痛、壓痛、腫脹、瘀斑、功能障礙、畸形等。骨折常合並有軟組織損傷,這些合並損傷造成的嚴重後果往往超過骨折本身,如頭顱骨骨摺合並腦組織損傷或顱內血腫;肋骨骨摺合並血氣胸或肝脾破裂;脊柱骨摺合並脊髓損傷使下半身癱瘓等,甚至可直接危及生命。

症狀表現:

1.疼痛骨折病人都有疼痛,一般局限在骨折的損傷處。

2.腫脹骨折損傷的局部腫脹或出現瘀斑。

3.功能障礙完全骨折時,傷肢的功能喪失。

4.畸形骨折的肢體發生短縮、旋轉、彎曲或成角等。

5.骨擦音和異常活動在搬動傷肢時,常可感到骨折面相摩擦或聽到骨折面相摩擦的聲音,移位的骨折還可以在正常的活動以外,發生異常活動。

救治措施:

1.搶救生命如發現患者心跳、呼吸已經停止或瀕於停止,應立即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昏迷者應保持其呼吸道通暢,及時清除其口咽部的異物;開放性骨折的患者傷口處可有大量出血,一般可採用敷料加壓包紮止血,嚴重出血者在使用止血帶止血時每隔3O分鍾應放鬆1次,每次3O~6O秒鍾。如遇以上有生命危險的患者,應盡量快速送往醫院救治。

2.妥善處理傷口開放性傷口的處理除及時恰當地止血外,還應立即用消毒紗布或干凈布包紮傷口,傷口表面的異物要取掉,外露的骨折端切勿推入傷口。有條件者,最好用高錳酸鉀等消毒液沖洗傷口,再行包紮與固定。

3.固定應力求簡單而有效,不要求對骨折准確復位;開放性骨折有骨端外露者更不宜復位而應原位固定。急救現場可就地取材,如木棍、板條、樹枝、硬紙板等可應用,其長短以固定住骨折處上下兩個關節為准。如找不到固定的硬物,也可用布帶將傷肢綁在身上,骨折的上肢可固定在胸壁上,使前臂懸於胸前;骨折的下肢可同健肢固定在一起。

固定的方法因骨折的部位而不同,常見有上肢、下肢、脊柱和骨盆部位的骨折。

(1)上肢骨折:找兩塊寬窄、長短適合的木板,托著折臂,然後用綳帶綁緊骨折部的上端和下端,再用三角巾懸吊在胸前。

(2)下肢骨折:用兩塊長短不同的木板,長木板放在患肢及軀乾的外側,短木板放在內側,然後用綳帶或布條紮好。

(3)脊柱骨折:應有三人平起平落慢慢地同時抬起,使脊柱伸直,成仰卧位放上擔架,擔架應用硬板床,身體兩側放些疊好的衣服、被單、枕頭等把身體固定,防止晃動。如果是頸椎骨折,搬動時必須有一人挾住頭,放在擔架後,頭部兩側用衣物或紗帶固定。

(4)骨盆骨折:用床單把骨盆局部包起來,然後把傷者的兩腿綁在一起,中間加軟棉墊,搬動時,有一人用手托住傷者的臂部,另一手托住腰部,一人托起頭及胸背,另一人抬下肢,三人一起平穩地把傷者輕輕地平放在硬木板的擔架上。

4.止痛骨折經初步固定後,疼痛可以減輕,可對症用些止痛葯,劇痛者可用小劑量的哌替淀。

5.迅速轉運經以上現場救護後,應將病人迅速、安全地轉運到醫院進一步救治。在途中要注意動作輕穩,防止震動和碰壞傷肢,以減少疼痛。脊柱骨折者尤其要注意正確的搬動方法,應由2~3人一起用力將患者托到硬板床上或翻滾到硬板上,使之採取仰卧或俯卧位,並一定要保持其脊柱平直,切忌使其頸部或軀干前屈或扭轉。

6、骨折的治療方法都有哪些?哪種效果好?

將骨折後發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復正常或接近原有解剖關系,以重新恢復骨骼的支架作用。復位的方法有閉合復位和手術復位。 骨折復位後,因不穩定,容易發生再移位,因此要採用不同的方法將其固定在滿意的位置,使其逐漸癒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夾板、石膏綳帶、外固定支架等。骨折復位後,恢復期間也馬虎不得,可以使用玉林正骨水。人們在患處皮膚噴上此葯後,其所含的止痛消腫成分會很快滲透到深層組織中,迅速起到止痛的效果。

7、抬擔架時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問題?

兩個人抬擔架的時候,要保持兩根竹竿的高度基本一致,否則傷員會滾落。前後兩人要注意前進速度的協調,保持擔架表面基本水平。

8、骨折後胳膊沒有勁,怎麼鍛煉最有效恢復力量

1.通常患者在骨折癒合後,都會出現了關鍵僵硬的情況發生,這樣就會導致患者的抬臂,彎曲等正常活動都受到了限制,所以建議患者在最初恢復階段時,最好在熱水中浸泡30分鍾,在進行活動,這樣不容易使患處受到傷害。
2.此外,當患者可以解除固定以後,就需要進行功能性的鍛煉,常見的方法有,患者可以向前彎腰,使上臂自然下垂,順時針在水平面畫圓圈活動上肢,並且,將患側手置於背後,然後用鍵側手托扶患側手去觸摸鍵側肩胛骨。
3.患者還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握住受傷的腕部,然後在慢慢的使患肢向前進行伸張。並且身體向前傾斜,屈肘90°,使上臂與地面垂直,以鍵手握患側腕部,做劃圓圈動作。患者只要堅持進行鍛煉,都可以幫助患者不斷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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