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骨折 > 傷骨骨折結構

傷骨骨折結構

發布時間:2021-06-28 08:25:54

1、骨折根據受傷情況分為哪些?

骨折分類的目的,在於明確骨折的部位和性質,利用臨床上正確、完善地診斷和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各種骨折的分類和名稱。 骨折類型:(一)依據骨折是否和外界相通可分為:1.開放性骨折 骨折附近的皮膚和粘膜破裂,骨折處與外界相通恥骨骨折引起的膀胱或尿道破裂,尾骨骨折引起的直腸破裂,均為開放性骨折。因與外界相通,此類骨折處受到污染。開放骨折:1 恥骨骨折伴有後尿道破裂 ;2 尾骨骨可引起直腸破裂;2.閉合性骨折:骨折處皮膚或粘膜完整,不與外界相通。此類骨折沒有污染。(二)依據骨折的程度分類1.完全性骨折: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全部中斷,管狀骨骨折後形成遠、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骨折段。橫形、斜形、螺旋形及粉碎性骨折均屬完全性骨折。2.不完全性骨折: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僅有部分中斷,如顱骨、肩胛骨及長骨的裂縫骨折,兒童的青枝骨折等均屬不完全性骨折。(三)依據骨折的形態分類1.橫形、斜形及螺旋形骨折 多發生在骨幹部。2.粉碎性骨折:骨碎裂成兩塊以上,稱粉碎性骨折。骨折線呈「T」形或「Y」形時,又稱「T」形骨折或「Y」形骨折。3.壓縮骨折:松質骨因壓縮而變形,如椎體和跟骨。4.星狀骨折:多因暴力直接著力於骨面所致,如顱骨及髕骨可發生星狀骨折。5.凹陷骨折 如顱骨因外力使之發生部分凹陷。6.嵌入骨折:發生在長管骨幹骺端皮質骨和松質骨交界處。骨折後,皮質骨嵌插入松質骨內,可發生在股骨頸和肱骨外科頸等處。7.裂紋骨折:如長骨幹或顱骨傷後可有骨折線,但未通過全部骨質。8.青枝骨折:多發生在小兒,骨質部分斷裂,骨膜及部分骨質未斷。9.骨骺分離:通過骨骺的骨折,骨骺的斷面可帶有數量不等的骨組織,是骨折的一種。(四)依據解剖部位來分類如脊柱的椎體骨折,附件骨折,長骨的骨幹骨折,骨骺分離,干骺端骨折,關節內骨折等。(五)依據骨折前骨組織是否正常分類1.外傷性骨折:骨結構正常,因暴力引起的骨折,稱之為外傷性骨折。2.病理性骨折:病理性骨折不同於一般的外傷性骨折,其特點是在發生骨折以前,骨本身即已存在著影響其結構堅固性的內在因素,這些內在因素使骨結構變得薄弱,在不足以引起正常骨骼發生骨折的輕微外力作用下,即可造成骨折。(六)依據骨折穩定程度分類1.穩定性骨折:骨折復位後經適當的外固定不易發生再移位者稱穩定性骨折。如裂縫骨折、青枝骨折、嵌插骨折、長骨橫形骨折等。2.不穩定性骨折:骨折復位後易於發生再移位者稱不穩定骨性骨折,如斜形骨折,螺旋骨折,粉碎性骨折。股骨幹既是橫骨折,因受肌肉強大的牽拉力,不能保持良好對應,也屬不穩定骨折。(七)依據骨折後的時間分類1.新鮮骨折:新發生的骨折和尚未充分地纖維連接,還可能進行復位者,2~3周以內的骨折。2.陳舊性骨折:傷後三周以上的骨折,三周的時限並非恆定,例如兒童肘部骨折,超過10天就很難整復。

2、骨折分為哪幾種?(根據完整程度)

骨折分類的目的,在於明確骨折的部位和性質,利用臨床上正確、完善地診斷和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

(一)依據骨折是否和外界相通可分為:

1.開放性骨折 骨折附近的皮膚和粘膜破裂,骨折處與外界相通
恥骨骨折引起的膀胱或尿道破裂,尾骨骨折引起的直腸破裂,均為開放性骨折。因與外界相通,此類骨折處受到污染。
2.閉合性骨折 骨折處皮膚或粘膜完整,不與外界相通。此類骨折沒有污染。

(二)依據骨折的程度分類

1.完全性骨折 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全部中斷,管狀骨骨折後形成遠、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骨折段。橫形、斜形、螺旋形及粉碎性骨折均屬完全性骨折。
2.不完全性骨折 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僅有部分中斷,如顱骨、肩胛骨及長骨的裂縫骨折,兒童的青枝骨折等均屬不完全性骨折。

(三)依據骨折的形態分類

1.橫形、斜形及螺旋形骨折 多發生在骨幹部。
2.粉碎性骨折 骨碎裂成兩塊以上,稱粉碎性骨折。骨折線呈「T」形或「Y」形時,又稱「T」形骨折或「Y」形骨折。
3.壓縮骨折 松質骨因壓縮而變形,如椎體和跟骨。
4.星狀骨折 多因暴力直接著力於骨面所致,如顱骨及髕骨可發生星狀骨折。
5.凹陷骨折 如顱骨因外力使之發生部分凹陷。
6.嵌入骨折 發生在長管骨幹骺端皮質骨和松質骨交界處。骨折後,皮質骨嵌插入松質骨內,可發生在股骨頸和肱骨外科頸等處。
7.裂紋骨折 如長骨幹或顱骨傷後可有骨折線,但未通過全部骨質。
8.青枝骨折 多發生在小兒,骨質部分斷裂,骨膜及部分骨質未斷。
9.骨骺分離 通過骨骺的骨折,骨骺的斷面可帶有數量不等的骨組織,是骨折的一種。

(四)依據解剖部位來分類

如脊柱的椎體骨折,附件骨折,長骨的骨幹骨折,骨骺分離,干骺端骨折,關節內骨折等。

(五)依據骨折前骨組織是否正常分類

1.外傷性骨折  骨結構正常,因暴力引起的骨折,稱之為外傷性骨折。
2.病理性骨折 病理性骨折不同於一般的外傷性骨折,其特點是在發生骨折以前,骨本身即已存在著影響其結構堅固性的內在因素,這些內在因素使骨結構變得薄弱,在不足以引起正常骨骼發生骨折的輕微外力作用下,即可造成骨折。

(六)依據骨折穩定程度分類

1.穩定性骨折  骨折復位後經適當的外固定不易發生再移位者稱穩定性骨折。如裂縫骨折、青枝骨折、嵌插骨折、長骨橫形骨折等。
2.不穩定性骨折  骨折復位後易於發生再移位者稱不穩定骨性骨折,如斜形骨折,螺旋骨折,粉碎性骨折。股骨幹既是橫骨折,因受肌肉強大的牽拉力,不能保持良好對應,也屬不穩定骨折。

(七)依據骨折後的時間分類

1.新鮮骨折  新發生的骨折和尚未充分地纖維連接,還可能進行復位者,2~3周以內的骨折。
2.陳舊性骨折  傷後三周以上的骨折,三周的時限並非恆定,例如兒童肘部骨折,超過10天就很難整復。

3、骨折和扭傷有什麼特點?怎樣區分?

骨折系指由於外傷或病理等原因致使骨質部分地或完全地斷裂的一種疾病。其主要臨床表現為:骨折部有局限性疼痛和壓痛,局部腫脹和出現瘀斑,肢體功能部位或完全喪失,完全性骨質尚可出現肢體畸形及異常活動。骨折分類的目的,在於明確骨折的部位和性質,利用臨床上正確、完善地診斷和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
(一)依據骨折是否和外界相通可分為:
1.開放性骨折 骨折附近的皮膚和粘膜破裂,骨折處與外界相通恥骨骨折引起的膀胱或尿道破裂,尾骨骨折引起的直腸破裂,均為開放性骨折。因與外界相通,此類骨折處受到污染。
2.閉合性骨折 骨折處皮膚或粘膜完整,不與外界相通。此類骨折沒有污染。
(二)依據骨折的程度分類
1.完全性骨折 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全部中斷,管狀骨骨折後形成遠、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骨折段。橫形、斜形、螺旋形及粉碎性骨折均屬完全性骨折。
2.不完全性骨折 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僅有部分中斷,如顱骨、肩胛骨及長骨的裂縫骨折,兒童的青枝骨折等均屬不完全性骨折。
(三)依據骨折的形態分類
1.橫形、斜形及螺旋形骨折 多發生在骨幹部。
2.粉碎性骨折 骨碎裂成兩塊以上,稱粉碎性骨折。骨折線呈「T」形或「Y」形時,又稱「T」形骨折或「Y」形骨折。
3.壓縮骨折 松質骨因壓縮而變形,如椎體和跟骨。
4.星狀骨折 多因暴力直接著力於骨面所致,如顱骨及髕骨可發生星狀骨折。
5.凹陷骨折 如顱骨因外力使之發生部分凹陷。
6.嵌入骨折 發生在長管骨幹骺端皮質骨和松質骨交界處。骨折後,皮質骨嵌插入松質骨內,可發生在股骨頸和肱骨外科頸等處。
7.裂紋骨折 如長骨幹或顱骨傷後可有骨折線,但未通過全部骨質。
8.青枝骨折 多發生在小兒,骨質部分斷裂,骨膜及部分骨質未斷。
9.骨骺分離 通過骨骺的骨折,骨骺的斷面可帶有數量不等的骨組織,是骨折的一種。
(四)依據解剖部位來分類
如脊柱的椎體骨折,附件骨折,長骨的骨幹骨折,骨骺分離,干骺端骨折,關節內骨折等。
(五)依據骨折前骨組織是否正常分類
1.外傷性骨折  骨結構正常,因暴力引起的骨折,稱之為外傷性骨折。
2.病理性骨折 病理性骨折不同於一般的外傷性骨折,其特點是在發生骨折以前,骨本身即已存在著影響其結構堅固性的內在因素,這些內在因素使骨結構變得薄弱,在不足以引起正常骨骼發生骨折的輕微外力作用下,即可造成骨折。
(六)依據骨折穩定程度分類
1.穩定性骨折  骨折復位後經適當的外固定不易發生再移位者稱穩定性骨折。如裂縫骨折、青枝骨折、嵌插骨折、長骨橫形骨折等。
2.不穩定性骨折  骨折復位後易於發生再移位者稱不穩定骨性骨折,如斜形骨折,螺旋骨折,粉碎性骨折。股骨幹既是橫骨折,因受肌肉強大的牽拉力,不能保持良好對應,也屬不穩定骨折。
(七)依據骨折後的時間分類
1.新鮮骨折  新發生的骨折和尚未充分地纖維連接,還可能進行復位者,2~3周以內的骨折。
2.陳舊性骨折  傷後三周以上的骨折,三周的時限並非恆定,例如兒童肘部骨折,超過10天就很難整復。
扭傷

閉合性軟組織損傷之一。多在外力作用下,使關節發生超常范圍的活動,造成關節內外側副韌帶損傷。關節出現疼痛、腫脹、皮下瘀血、關節功能障礙等症狀,其程度隨損傷程度而加重。輕者發生韌帶部分纖維斷裂,重者則韌帶纖維完全斷裂,並引起關節脫位或半脫位,同時合並關節內滑漠和軟骨損傷。在運動中較為常見。

【概念】
扭傷(sprain)是指四肢關節或軀體部的軟組織(如肌肉、肌腱、韌帶、血管等)損傷,而無骨折、脫臼、皮肉破損等情況。臨床主要表現為損傷部位疼痛腫脹和關節活動受限,多發於腰、踝、膝、肩、腕等關節
【病因病機】
多由劇烈運動或負重持重時姿勢不當,或不慎跌仆、牽拉和過度扭轉等原因,引起某一部位的皮肉筋脈受損,以致經絡不通,經氣運行受阻,瘀血壅滯局部而成。

4、骨折和扭傷有什麼特點?怎樣區分?如題 謝謝了

骨折系指由於外傷或病理等原因致使骨質部分地或完全地斷裂的一種疾病。其主要臨床表現為:骨折部有局限性疼痛和壓痛,局部腫脹和出現瘀斑,肢體功能部位或完全喪失,完全性骨質尚可出現肢體畸形及異常活動。骨折分類的目的,在於明確骨折的部位和性質,利用臨床上正確、完善地診斷和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 (一)依據骨折是否和外界相通可分為: 1.開放性骨折 骨折附近的皮膚和粘膜破裂,骨折處與外界相通恥骨骨折引起的膀胱或尿道破裂,尾骨骨折引起的直腸破裂,均為開放性骨折。因與外界相通,此類骨折處受到污染。 2.閉合性骨折 骨折處皮膚或粘膜完整,不與外界相通。此類骨折沒有污染。 (二)依據骨折的程度分類 1.完全性骨折 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全部中斷,管狀骨骨折後形成遠、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骨折段。橫形、斜形、螺旋形及粉碎性骨折均屬完全性骨折。 2.不完全性骨折 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僅有部分中斷,如顱骨、肩胛骨及長骨的裂縫骨折,兒童的青枝骨折等均屬不完全性骨折。 (三)依據骨折的形態分類 1.橫形、斜形及螺旋形骨折 多發生在骨幹部。 2.粉碎性骨折 骨碎裂成兩塊以上,稱粉碎性骨折。骨折線呈「T」形或「Y」形時,又稱「T」形骨折或「Y」形骨折。 3.壓縮骨折 松質骨因壓縮而變形,如椎體和跟骨。 4.星狀骨折 多因暴力直接著力於骨面所致,如顱骨及髕骨可發生星狀骨折。 5.凹陷骨折 如顱骨因外力使之發生部分凹陷。 6.嵌入骨折 發生在長管骨幹骺端皮質骨和松質骨交界處。骨折後,皮質骨嵌插入松質骨內,可發生在股骨頸和肱骨外科頸等處。 7.裂紋骨折 如長骨幹或顱骨傷後可有骨折線,但未通過全部骨質。 8.青枝骨折 多發生在小兒,骨質部分斷裂,骨膜及部分骨質未斷。 9.骨骺分離 通過骨骺的骨折,骨骺的斷面可帶有數量不等的骨組織,是骨折的一種。 (四)依據解剖部位來分類 如脊柱的椎體骨折,附件骨折,長骨的骨幹骨折,骨骺分離,干骺端骨折,關節內骨折等。 (五)依據骨折前骨組織是否正常分類 1.外傷性骨折 骨結構正常,因暴力引起的骨折,稱之為外傷性骨折。 2.病理性骨折 病理性骨折不同於一般的外傷性骨折,其特點是在發生骨折以前,骨本身即已存在著影響其結構堅固性的內在因素,這些內在因素使骨結構變得薄弱,在不足以引起正常骨骼發生骨折的輕微外力作用下,即可造成骨折。 (六)依據骨折穩定程度分類 1.穩定性骨折 骨折復位後經適當的外固定不易發生再移位者稱穩定性骨折。如裂縫骨折、青枝骨折、嵌插骨折、長骨橫形骨折等。 2.不穩定性骨折 骨折復位後易於發生再移位者稱不穩定骨性骨折,如斜形骨折,螺旋骨折,粉碎性骨折。股骨幹既是橫骨折,因受肌肉強大的牽拉力,不能保持良好對應,也屬不穩定骨折。 (七)依據骨折後的時間分類 1.新鮮骨折 新發生的骨折和尚未充分地纖維連接,還可能進行復位者,2~3周以內的骨折。 2.陳舊性骨折 傷後三周以上的骨折,三周的時限並非恆定,例如兒童肘部骨折,超過10天就很難整復。 扭傷 閉合性軟組織損傷之一。多在外力作用下,使關節發生超常范圍的活動,造成關節內外側副韌帶損傷。關節出現疼痛、腫脹、皮下瘀血、關節功能障礙等症狀,其程度隨損傷程度而加重。輕者發生韌帶部分纖維斷裂,重者則韌帶纖維完全斷裂,並引起關節脫位或半脫位,同時合並關節內滑漠和軟骨損傷。在運動中較為常見。 【概念】 扭傷(sprain)是指四肢關節或軀體部的軟組織(如肌肉、肌腱、韌帶、血管等)損傷,而無骨折、脫臼、皮肉破損等情況。臨床主要表現為損傷部位疼痛腫脹和關節活動受限,多發於腰、踝、膝、肩、腕等關節 【病因病機】 多由劇烈運動或負重持重時姿勢不當,或不慎跌仆、牽拉和過度扭轉等原因,引起某一部位的皮肉筋脈受損,以致經絡不通,經氣運行受阻,瘀血壅滯局部而成。

5、怎樣區分病理性骨折和外傷性骨折

【病理性骨折】 是指在某些疾病基礎上出現的骨折。發生率最高的原發疾病是結核、腫瘤和骨質疏鬆。骨頭預先被某些病侵蝕、破壞、蛀空,再遇到輕微的外力,甚至沒有外力只因自身的重力作用就可以自發骨折。
【外傷性骨折】指骨骼由於意外事故或暴力造成斷裂,同時還易引起傷肢的肌腱損傷、神經損傷、血管損傷、關節脫位,嚴重的還可引起內臟損傷、休克甚至死亡。
【區分】從片子上可以看出病理性骨折的骨皮質變薄,骨小梁減少,比如說骨囊腫生長過大,骨質可以變得和白紙一樣薄;而外傷性骨折除了骨折端與病理性骨折一樣之外,沒有上述的這些變化。

6、骨折算輕傷還是重傷

輕傷的認定需要做法醫鑒定,具體的標准可以看看2014年1月1日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一般輕傷的認定是骨折的情況比較嚴重,不嚴重的只能構成輕微傷。

程度分級

5.9 脊柱四肢

5.9.1 重傷一級

a)二肢以上離斷或者缺失(上肢腕關節以上、下肢踝關節以上)。

b)二肢六大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5.9.2 重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強直畸形或者功能喪失50%以上。

b)臂叢神經乾性或者束性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c)正中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d)橈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e)尺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f)骶叢神經或者坐骨神經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g)股骨幹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h)脛腓骨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i)膝關節攣縮畸形屈曲30o以上。

j)一側膝關節交叉韌帶完全斷裂遺留旋轉不穩。

k)股骨頸骨折或者髖關節脫位,致股骨頭壞死。

l)四肢長骨骨折不癒合或者假關節形成;四肢長骨骨折並發慢性骨髓炎。

m)一足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

n)一足的第一趾和其餘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離斷或者缺失4趾。

o)兩足5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p)一足第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q)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5.9.3 輕傷一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b)一節椎體壓縮骨折超過1/3以上;二節以上椎體骨折;三處以上橫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膝關節韌帶斷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長骨骨折畸形癒合。

e)四肢長骨粉碎性骨折或者兩處以上骨折。

f)四肢長骨骨折累及關節面。

g)股骨頸骨折未見股骨頭壞死,已行假體置換。

h)骺板斷裂。

i)一足離斷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20%以上。

j)一足的第一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

k)三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l)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m)肢體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5.0cm以上。

5.9.4 輕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e)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g)骨骺分離。

h)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

i)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j)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摺合並一跖骨骨折。

k)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l)肢體皮膚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5.9.5 輕微傷

a)肢體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b)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

c)骨挫傷。

d)足骨骨折。

e)外傷致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f)尾椎脫位。

5.10 手

5.10.1 重傷一級

a)雙手離斷、缺失或者功能完全喪失。

5.10.2 重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36%。

b)一手拇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餘任何三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超過指間關節。

e)一手食指和中指全部離斷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5.10.3 輕傷一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遠側指間關節。

d)一手除拇指外的環指和小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5.10.4 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1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2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7、骨骼損傷和骨折有什麼區別,為什麼說傷的骨骼會影骨骼響發育?到底骨骼在哪裡

臨床醫生一般不會說沒骨骼損傷,一般由外傷引起的在老百姓口中所說的骨折,骨裂,粉碎性骨折,骨頭斷了在醫生眼中都稱之為骨折,不會由骨骼損傷一說。
對於青少年來說會不會影響身高發育,關鍵在於骨骺是否正常的存在,按照你所說的,受傷機制不足以證明你的骨骺收到影響,保守來講應該不會影響你發育,不放心的話可以去醫院做個影像學檢查

8、如何判斷骨折屬於輕傷還是重傷?

輕傷的認定需要做法醫鑒定,具體的標准可以看看2014年1月1日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一般輕傷的認定是骨折的情況比較嚴重,不嚴重的只能構成輕微傷。

程度分級

5.9.1 重傷一級

a)二肢以上離斷或者缺失(上肢腕關節以上、下肢踝關節以上)。

b)二肢六大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5.9.2 重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強直畸形或者功能喪失50%以上。

b)臂叢神經乾性或者束性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c)正中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d)橈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e)尺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f)骶叢神經或者坐骨神經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g)股骨幹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h)脛腓骨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i)膝關節攣縮畸形屈曲30o以上。

j)一側膝關節交叉韌帶完全斷裂遺留旋轉不穩。

k)股骨頸骨折或者髖關節脫位,致股骨頭壞死。

(8)傷骨骨折結構擴展資料:

第一條 本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根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託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

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查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

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定。

9、骨折是輕傷嗎?

10、關於外傷骨折

在遠離受傷部位叩擊的方法檢查.
1. 如上肢骨折,此手握拳,另一手手掌輕輕紿予撞擊,若傷處感到疼痛,則骨折的可能性極大。

2.至於下肢骨折,可用拳輕輕叩擊患肢足跟,看看傷處有無痛感。
3.如手臂骨折後,手的握力差,甚至不敢提東西;
4.下肢骨折後,不能站立或行走;
5.腰部骨折後不能坐位。
你在什麼部位?

與傷骨骨折結構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