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髖臼骨折內固定術後可以定為幾級傷殘。
髖關節內固定一塊鋼板,六顆釘,出院三個月了,雙拐仍然不能離手,蹲不了,這種情況能評幾級殘呀?
2、髖骨內固定不拆對以後有什麼影響
髖關節骨折之後相對來說骨折錯位比較明顯,可以考慮進行切開復位內固定手術治療,如果患者的年齡相對來說比較大,這個時候通常來說也可以不去再次手術取出內固定的,如果沒有取出來一般也沒太大的影響,只是時間太長有可能出現,金屬疲勞導致再次骨折
3、髖關節雙側骨折內固定術後需要多久可以下床?
股骨頸還是粗隆間骨折,術後可以在床上活動,下地負重活動的話需要6周以後,完全負重活動需要3個月以後看復查結果,現在一般可以半卧位,但是時間不要太長,需要拄拐不負重,家人陪護,康復順利的話一般影響不大,但股骨頸癒合慢,需要4到6個月,不適隨診,不要再摔了,不要負重過早,多熱敷,注意保暖,建議坐便,不要深蹲。
4、髖臼骨折內固定術有鋼板,手術時醫生說不用取,可司法傷殘鑒定人員要求回醫院開個鈦鋼板不取的證明,等到
第一,你應該聽醫囑的,取出的話,損傷太大,風險性高,沒必要,第二,你找錯人了,同科室同級別的(抄都是主任級)人家肯定不會給你開,因為,誰簽字誰負責,人家又不是你的主診醫生,人家憑啥冒這樣的風險,所以說你找錯人了,第三,你應該找行政醫療科的主任(或者副院長等級別的人)來開具襲這樣的證明,他們會開給你的,因為,你的主診醫生是屬於該醫院的管理,你又是在該醫院做的治療,根據你的治療記錄,人家會判斷鋼板是否需要一定取出來確定是否給你開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