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肱骨骨折懸

發布時間:2021-06-25 14:26:50

1、肱骨頭骨折恢復

在良好的復位與固定的基礎上,功能鍛煉越早越好。它可以促進血液循環,減少肌萎縮,消除軟組織腫脹,防止骨質疏鬆,加速骨折癒合。 1、早期:鍛煉的主要形式是肌肉有節奏的收縮和放鬆。上肢可握拳,懸臂,提肩,使整個上肢肌肉收縮,再放鬆。下肢可使踝關節背屈,股四頭肌收縮,使整個下肢用力,然後再放鬆,一下一下地逐漸進行。早期不做關節活動鍛煉。 2、中期:此時局部腫痛消失,骨折端因已有釺維性愈著,骨痂逐漸增加,較穩定.在夾板保護下不易變位.除繼續肌肉收縮鍛煉外,做一些主動的關節屈伸活動,由一個到多個關節逐漸增加,下肢患者可扶床行走,傷肢逐漸負重。 3、後期:骨折已臨床癒合,或已去除外固定。患者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輕工作,使各個關節得到全面鍛煉,下肢患者可在扶拐保護下,逐漸負重走路,直至骨折癒合牢固。 應盡量防止不利於骨折癒合的活動。如外展型肱骨外髁頸骨折的外展活動、內收型的內收活動,肱骨幹骨折的肩關節旋轉活動,伸展型肱骨髁上骨折的伸肘活動、屈曲型的屈肘活動,前臂骨折的旋轉活動等,都應予避免。

2、肱骨骨折後胳膊外懸掛啥事能拿去

由以下費用合計:

1、醫葯費。(包括住院費與住院期間期間葯物用費)
2、護理費。(一個人護理多久,按其每天工資乘以天數,不過要出示工資證明)
3、交通費。(公共交通費用,拿出發票就行,打的不算)
4、營養費。(需請醫院出示證明)
5、要看是否殘疾,有的話需鑒定,這個要視傷殘情況。

3、我肱骨骨折,該怎麼辦?

你好

治療骨折的最終目的是使受傷部位最大可能、盡快地恢復正常功能。治療骨折有三大原則:復位、固定和功能鍛煉。
一.復位
(一)骨折早期復位 可使骨折修復順利進行。復位的方法有手法復位和手術復位兩類。如果過長地拖延復位時間,就會造成骨折復位的困難。
骨拆復位是治療骨折的首要步驟,所以,對每一個骨折,原則上應爭取解剖學對位,而對某些骨折,復位時有一定困難,雖未完全恢復到解剖位置,但骨折癒合後,不影響該傷肢的功能,稱功能對位。在治療骨折時,要重視傷肢功能恢復,而不能片面地、機械地強求解剖學的復位。
若傷肢局部腫脹嚴重,甚至形成皮膚水泡,復位更加困難。此時仍應力求爭取骨折復位,如果消極等待腫脹消失,往往延誤復位的時機。
遇到傷員處於昏迷、休克狀態,或合並內臟、顱腦等損傷時,則先要集中力量進行搶救,待全身情況穩定以後,才可以進行骨折復位。
(二)復位的標准 一般說來,骨折復位應爭取到解剖學對位,或接近解剖學對位。但臨床實踐中,由於骨折部位、骨折類型、傷後骨折的腫脹程度、復位時設備條件和復位者技術水平等不同,應根據具體情況,盡最大努力使患肢得到最好程度的恢復。以骨折修復後不影響病人肢體的功能為原則。
1.上肢:肱骨骨折,較多的縮短畸形和側方移位,略超過5°~10°的成角,對患肢功能影響都不大。尺撓骨骨折要求較嚴。側方移位不可超過50%,成角畸形在5°~10°以下時,對前臂旋前、旋後功能影響不大。尺撓骨必須同時整復。
2.下肢:下肢骨折縮短應不超過2cm為宜,過多的縮短,會出現破行,日久會引起髖部和腰部疼痛。旋轉移位,應盡力矯正,下肢的內旋或外旋,均會影響下肢行走的步態。
3.兒童:兒童骨折整復要求較寬,一般15°以下成角及旋轉畸形,以及輕度的縮短或側方移位,在兒童發育中,均可靠強大的塑形能力得到代償,日後可無明顯功能障礙。
4.關節內骨折:關節內骨折,骨拆線經過關節面者,復位要求較高,應爭取解剖學復位。關節內骨折,手法復位不能達到較滿意的解剖學復位者,則應酌情考慮手術復位內固定。
(三)復位的方法
1.手法復位:治療骨折方法中,手法復位應用最廣泛,也較安全。復位後,必須認真地檢查患肢骨折部的外形、長短,是否已恢復正常。在給予適當有效的外固定後,進行x線透視或攝片,以確證復位結果。如復位不良,根據需要,再予以矯正。
2.牽引復位:牽引既可用為復位的方法,又是維持復位的措施。主要用於手法牽引不能復位、或復位後不穩定的骨折。
3.切開復位:是骨折不癒合的重要原因,應慎重選擇,必須嚴格掌握適應證,防止濫用。如下幾種情況可做為切開復位的參考指征:①累及關節面的骨折,手法復位不能達到關節面良好對位者。②骨折後,因附著在骨片上的肌肉收縮,使骨片移位,不易對合者。②骨折端剪式傷力大,血液供應差,骨斷端需要嚴格固定才能癒合者,如股骨頸囊內骨折。④骨折斷端間有軟組織如肌肉、肌腱、骨膜、神經等嵌入,手法復位失敗者。⑥一骨上有多段骨折,手法復位困難者。⑥長骨骨幹不穩定性骨折,手法復位不滿意,又不宜應用牽引方法治療者,而用內固定又有較好的療效。⑧骨折伴有肢體主要血管斷裂,治療中應首先重建骨支架者,如部分性和完全性肢體斷離。⑨骨折不連接或發生畸形癒合,功能恢復不良者。
二.固定
合適有效的固定,是骨折癒合的關鍵之一。它可繼續維持骨折復位後的對位對線,又可以防止不利於骨折癒合的剪力旋轉力和成角的活動。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兩類,骨折復位後,用於傷肢外部固定的為外固定,有小夾板、石膏綳帶、持續牽引等。骨折復位後,用於傷肢內部的固定為內固定,有螺絲釘、鋼板、三刃釘、髓內針等。內固定後,常需藉助外固定作短期或長期的協同固定,使療效更為確實。
三.功能鍛煉
早期合理的功能鍛煉,可促進患肢血液循環,減少肌肉萎縮,保持肌肉力量,防止關節僵硬,促進骨折癒合。所以,被固定的肢體,均要作適當的肌肉收縮和放鬆鍛煉。對於沒有固定的關節,應及時鼓勵病人作主動的功能鍛煉,當骨折端已達臨床癒合就逐漸加強負重鍛煉。
臨床上功能鍛煉有兩種形式:主動運動與被動運動。
(一)主動運動 是功能鍛煉的主要形式,根據病人的活動能力,在不影響骨折斷端移位的前提下,盡早進行肌肉收縮放鬆運動及未固定關節的各向運動,來促進血液循環,增強體質,減輕創傷對全身反應,防止關節僵硬,因此主動運動應自始至終貫串在整個骨折修復過程中。具體可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骨折l一2周內斷端雖經整復,但不穩定,偶而伴有輕度側方移位或成角畸形的殘余,此時骨折並發的軟組織損傷尚需修復,局部疼痛,肢端腫脹仍存在,因此鍛煉主要形式是通過肌肉收縮放鬆運動及在不影響斷端再移位的情況下,進行上下關節屈伸活動,以幫助血液迴流,促進腫脹消退,防止肌肉萎縮,同時也通過肌肉收縮和舒張使壓力墊效應力增強,對穩固斷端和逐漸整復殘余畸形有一定作用。例如尺、撓骨雙骨折,經復位固定後,即可進行指間關節、指掌關節的屈伸鍛煉,手指內收外展,肘關節屈伸和肩關節屈伸、內收外展、旋轉等鍛煉。
骨折2-3周後肢體腫脹疼痛已明顯減輕,軟組織創傷已基本修復,骨痂開始形成,斷端初步連接,除加強進行肌肉收縮與放鬆運動外,其他關節均可逐漸加大主動活動度,由單一而到幾個關節的協同鍛煉,在牽引架上的病人,也可通過肌肉收縮、放鬆和身體其他部位的運動來帶動患肢的活動。
2.第二階段:此時骨折已達到臨床癒合標准,外固定和牽引拆除後,除了固定期間所控制的關節活動需繼續鍛煉修復外,某些病人由於初期鍛煉比較差,固定拆除後,還可能存在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肢體水腫等症狀,那麼必須繼續鼓勵病人加強功能鍛煉,配合中葯外洗和推拿來促進關節活動和肌肉力量的迅速恢復。另外,還可據病情需要適當配合物理治療,但應仍以主動鍛煉為主。
(二)被動運動
1.按摩:適用於骨折斷端有腫脹的肢體,通過輕微按摩幫助腫脹消退。
2.關節被動活動:骨折固定初期,少數病人因懼怕疼痛不敢作主動鍛煉,宜在醫務人員幫助下進行輔助性活動,促使病人更好地作主動鍛煉。對早日消除腫脹,防止肌肉萎縮粘連,關節囊攣縮有一定作用,但操作時要輕柔,不使骨折再度移位和加重局部創傷。
(三)功能鍛煉注意事項
1.功能鍛煉必須在醫務人員指導下進行。
2.功能鍛煉應根據骨折的穩定程度,可從輕微活動開始逐漸增加活動量和活動時間,不能操之過急,若驟然作劇烈活動而使骨斷端再移位,同時也要防止有些病人在醫務人員正確指導下不敢進行鍛煉,對這樣的病人應作耐心說服工作。
3.功能鍛煉是為了加速骨折癒合與恢復患肢功能,所以對骨折有利的活動應鼓勵病人堅持鍛煉,對骨折癒合不利的活動要嚴加防止,如外展型肱骨外科頸骨折的外展活動,內收型骨折的內收活動,伸直型肱骨髁上骨折的伸直活動,屈曲型骨折的屈曲活動,前臂骨折的旋轉活動,脛腓骨幹骨折的內外旋轉活動,橈骨下端伸直型骨折的背伸撓屈活動等都應防止。
參考資料:http://www.bioon.com/Article/Class176/Class491/Class503/Class511/200404/11332.html

4、肱骨骨折 向前成角

打個懸垂石膏,角度問專業醫生,如陳博昌,星期一在浦東一家醫院,較貴,
但是醫術高,

5、上肱骨骨折了怎麼辦

從年齡看倒是不大,如果從骨折的位置看,無較大百的移位,無損傷周圍的組織等,可以考慮不手術。
不手術的話就保守治療,主要是固定患肢,度且時間相對要長,加強營養或用一些促進骨折癒合的葯物治療。
相比較手術可以較早的活動患肢,防止患肢因長時間固定而導致的關節強直,弊端是手術本問身也是一種創傷,而且植入內固定物還要取出。
而保守治療的有點在於不用繼續加大創傷,缺點就是患肢固定的時間長,會發生上肢各關節的強直答,但如果有計劃的被動活動,是可以避免的。
本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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