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晚上工作時受傷骨折,工人可作證。我第二天早上打電話報告帶班。過了申請時間嗎?他不申報
過了工傷認定時效,一般不能申請工傷認定,但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4〕9號)第七條規定,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耽誤申請認定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救濟。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4〕9號
第七條 由於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屬於用人單位原因;
(四)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
(五)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仲裁、提起民事訴訟。
2、節操粉碎性骨折的意思
就是當你的節操處於被壓制狀態時節操由於承受不住壓力而崩潰的一種現象,一般出現在三觀受到挑戰時,五官受到強烈刺激時和有強大的違和感時,也有可能是因為不可抗力。節操骨折的程度隨刺激的增大而增大,與違和感成正比例。PS:陪你扯淡真的很累!看在我這么認真採納吧!
3、學生意外傷害骨折,學校需要償付精神損害賠償嗎
十種情形學校免責任
(一)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學生在教育教學活動期間擅自離開教育教學活動區域,並且學校已經盡到管理職責的;
(三)學生在非教育教學活動期間擅自進校或者在放學、放假後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
(四)學生有特異體質、特殊疾病,其監護人未按規定方式告知學校,而學校又難以知道的;
(五)學生在教育教學活動期間突發疾病,學校已經及時採取救助措施的;
(六)學生因自身原因導致傷害或者死亡,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
(七)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
(八)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或者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
(九)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應當由學校承擔法律責任的其他情形。
4、交通事故後 對方骨折沒好 我的理賠的2年期 快到期了怎麼辦
建議你想報銷公司提交延期理賠期限的申請。大家省事,因為法院的受理期限也就2年,你2年都過去了,無正當理由,法院都不受理,保險公司還會賠你嗎
5、打架致右三踝骨折當時己報案出院後想起訴對方有時間限制嗎
有訴訟時效限制,對於人身傷害要求賠償的為一年時限(一般時限)。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6、孩子中考前因骨折沒能參加總復習,應該休學嗎
因病休學時有走正常申請程序並得到批准文書的話,可以拿著這個休學證明申請復學重考,相當於(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留級一年,不算是復讀生、往屆生,還是應屆畢業生的身份
休學沒有影響,照樣可以參加中考。 只是要看孩子的學習能不能跟得上。 不過重要的還是孩子的健康問題。
7、雷雨天氣地面滑,下班騎車的途中摔傷導致腿骨折算工傷嗎?
你好!這種情況當然算是工傷了。即使是上下班過程中受傷了都是算工傷的。這個如果是有社保的話直接走社保流程報銷,如果沒有的話就找單位尋求補償。
8、意外骨折算是不可抗力
習慣認為不可抗力僅指自然力量所引起的意外事故,不包括社會力量所引起的意外事故,而另設意外事故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