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架對方訛人,自己跪地導致小末骨折
多一份了解吧.!.你其實可以這樣,努力想點開心的事情。人就會顯得更寬容,不要自尋煩惱啰,加油。
2、我開車撞到人,無保險。對方骨折,住院手術費我都給了。現在病好,他不出院,想訛人。但是我也不是不給,
自己給他談也行,或者你找個信任的人談,出車禍,雙方都不好,你一開始都沒有經過工,私了很麻煩,要簽合同最好。還是自己回來協商吧。或者咨詢有關部門問問。
3、請問我開車撞人當時檢查說沒事,過半個月來找我又去檢查說骨折了,她這算訛人嗎?如果賠償,我該賠多少錢
報警就行
4、開車撞到人骨折了,把它手術做完了他還要訛人怎麼辦
那就不用私了,反正開車有保險公司賠付
5、遇上訛人的了!!!二次骨折傷害怎麼認定責任?求大神指導~~~ 汽車交
事故責任讓交警部門進行認定和出具認定書,至於對方的傷情可由法醫部門進行鑒定,如果對傷情損失存在異議的,那就讓對方起訴保險公司,法院怎麼判就怎麼賠償。
6、他20前天車禍骨折,今天跟我家鬧矛盾,訛人,報警,拍片子,求專家在x光片上能看出來是20天前骨折的嗎
車禍你報案沒有,如有可請法醫鑒定,
一般來說,20多天是不可能長出骨痂的。法醫可以鑒定出來。
7、員工摔倒沒有骨折想訛人怎麼辦
1,傷情鑒定,也就是到醫院看過,情況如何,這方面雙方都要憑醫院的診斷來說話。2,符不符合工傷的認定條件,如果是因公受傷,那單位就有責任了,如果不是工傷,那單位就沒有責任。至於什麼是工傷,你可以去咨詢一下律師。3,實在談不攏就去人社局找勞動監察大隊來處理,再不行就進行勞動仲裁或者打官司。友情提醒:辦企業,人事勞資方面的法律要了解一下啊,起碼要知道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啊。
8、老人摔倒為什麼要訛人
看到一位老人跌倒在身邊,你扶還是不扶?如今這個問題讓不少人陷入糾結,伴隨著恩將仇報的見義勇為、惹禍上身的助人為樂使得傳統美德陷入了一種莫名的尷尬;「彭宇案」、「許雲鶴案」的法律判決更是讓公眾寒心!以後碰到類似情況是該出手時就出手,還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我們該何去何從?
【江蘇南京】
2006年11月20日早晨,彭宇扶起了被撞成骨折的老太太。事後老太指認撞人者是彭宇。從一審到三審,最後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撤訴,此後各方三緘其口。
【天津】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許雲鶴看到王老太跨越路中心的護欄倒地受傷。許雲鶴立即停下車,從車里翻出創可貼給老太包紮上,並撥打了120。
【廣東梅州】
2011年8月17日,村民林春緒救了被撞的八旬阿伯並送進醫院,卻被阿伯家人咬定是肇事司機,不僅遭到圍困、指責、謾罵,最後被迫在醫院下跪!
【江蘇南通】
2011年8月26日中午12點多,長途車司機殷洪彬扶起了以為被撞傷的石老太,事後老太指稱殷為肇事者。幸而大巴裝了錄像設備得以真相大白。……
本報對此專門推出了益調查,就「你是否還會第一時間義不容辭地去幫扶摔倒老人?」「怎樣才是解決攙扶摔倒老人糾紛的最好方法?」等問題向公眾求解,結果同樣令人心寒。僅6.62%的網友表示會把摔倒老人攙扶起來,另有24%的網友表示肯定不會幫忙!
社會救助隨著各地陸續出現的「彭宇案」讓救助者左右為難,無法下手。從道德上講,路見不平應該施以援手,看到摔倒老人應該扶一把。然而當你的手伸出時,不該有的事發生了,所有的一切都要讓你一人扛,如此環境下,如此道德生態,如何讓人去施以援手,去更好地發揚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美德。
然而,法律的判定卻讓公眾難以信服。沒有撞人並做了好事卻要上法庭,並且在沒有證人的情況下,被判定為救助者的事,如此法律責任,又如何能喚起人們從道德角度的施救呢?
1、國家應該修訂法律,如果查實老人屬於誣告,應該追究老人的民事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不能因為是老人就享有做錯事不受懲罰的權利。
2、人之初,性本善。個別老人出現訛人現象是因為:①看病太貴;②他們比較貧窮;③子女多數不孝且窮凶極惡(多數案例中都有這個現象)。
3、做好事情還要學學指南,而不是從心靈自發去做,這樣的行為真讓人感覺到不倫不類!
4、靠」指南」不行,靠」良心」也不行,」彭宇案」就是前車之鑒。還是要靠社會環境,特別是法律環境。
5、扶起來不難,難的是我把他扶起來後我得算算我用多少金錢和道德去計算我走過去的那幾步!社會在發展,道德卻在退步!
本人觀點:有圍觀者或是能證明我清白的條件我就扶,反之不扶
9、把別人鼻樑骨打骨折,輕傷他就能訛人了嗎?沒有辦法他要20萬
打架致人鼻樑骨粉碎性骨折構成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如果鼻樑骨線性骨折,屬於輕微傷,不構成犯罪行為。一般來說賠償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最多五萬元,20萬元沒有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