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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骨折鑒定標准

發布時間:2020-03-10 14:16:43

1、工傷鑒定標准為什麼骨折內固定就是九級呢

骨折內固定術後,無功能障礙者」是九級,這是《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06)》中規定的。

工傷認定以後,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就是評定傷殘等級,所依據的就是這個標准。

只要是施行了骨折內固定手術,無論取出與否,術後無功能障礙的(有無障礙要以勞動能力鑒定為准),就是九級。

勞動能力鑒定主要是看功能有無障礙,而不是說內固定不取出是九級,取出就不是九級了。

所以,如果勞動能力鑒定時,符合「骨折內固定後,無功能障礙」的情形,就可以評為九級,能享受九級工傷待遇。

(1)工傷骨折鑒定標准擴展資料:

評殘標准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GB/T16180—1996)是鑒定傷殘等級的國家標准。

符合評殘標准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一級: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2、骨折十級傷殘鑒定標准

是的。

【工傷10級】標准:

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2、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3、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4、有骨折;

5、關節功能喪失;

6、末節離斷。

符合任何一項都可以評10級工傷。

十級工傷鑒定標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因為骨折的話也需要進行一定的區分的,一般來說骨折如果在康復之後對於當事人以後的生活沒有什麼大的妨礙的話,那麼一般來說是會被認定為十級傷殘,相信這一點大家都比較的清楚,但是如果康復後對生活有影響的話,那麼就不一定是十級傷殘了。

(2)工傷骨折鑒定標准擴展資料:

工傷鑒定標准

1、一級工傷鑒定標准

一級傷殘的鑒定標准包括: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內容。

2、二級工傷鑒定標准

二級工傷鑒定標准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3、三級工傷鑒定標准

三級工傷鑒定標准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4、四級工傷鑒定標准

三級工傷鑒定標准包括:一手全肌癱肌力≤2級;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敗;面部中度毀容;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中1個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並有輕度毀容;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等更多內容。

5、五級工傷鑒定標准

五級工傷鑒定標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多項者;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0%,並有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並有毀容標准之一項;脊柱骨折後遺30°以上側彎或後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以電生理檢查為依據)等更多內容。

3、工傷鑒定是不是只要骨折就可以評上十級傷殘?鑒定是怎麼樣鑒定的?

1、認定工傷後,如果有骨折情況,按工傷傷殘鑒定的依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來評定,有骨折的,可以評上傷殘十級的。
2、《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4、骨折是十級傷殘的鑒定標准嗎

一、認定工傷後,如果有骨折情況,按工傷傷殘鑒定的依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來評定,有骨折的,可以評上傷殘十級的。

二、《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4)工傷骨折鑒定標准擴展資料

十級傷殘鑒定標准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註:2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稚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 cm2(註:2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 cm2(註:2為平方),並有明顯瘢痕。

9)、、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5、骨折傷殘等級評定標准

要先鑒定多少級然後根據實際情況賠償

常見骨折類十級傷殘:

1、尺骨或橈骨 粉碎性骨折。

休息滿4個月可做鑒定,看肌電圖:尺、橈骨神經是否受損。

2、鎖骨骨折:觀察手臂活動是否受限,是否能上舉觸摸頭頂。

3、4根肋骨骨折或2根肋骨缺失。

4、髕骨粉碎性骨折,加內固定,放寬條件可能夠上十級;髕骨線性骨折不易構成傷殘。

5、內踝或外踝較大面積粉碎性骨折,導致雙足高低不平,可做十級;內、外踝同時骨折,可做十級。

6、腰椎或胸椎椎體三分之一壓縮性骨折,十級。觀察CT壓縮面是否達三分之一。

7、顱腦骨折,入院時有昏迷症狀,並伴蛛網膜下出血,可做十級;僅顱腦骨折或癲癇,不易做傷殘。

8、癲癇傷殘標准要求較高。外傷性癲癇:伴顱腦外傷(腦內需有損傷),發作頻率較高(出院3到6個月後仍經常發作),並要求此次受傷前沒有癲癇病史。

外傷性癲癇,葯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

(5)工傷骨折鑒定標准擴展資料:

1.《人體輕微傷的鑒定標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發布,1997年1月1日實施);

2.《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檢 公安部 司法部發布,1990年7月1日起實施);

3.《人體重傷鑒定標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檢 公安部發布,1990年7月1日實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公安部發布,2002年12月1日實施);

5.《醫療事故分級標准(試行)》(2002年7月31日衛生部發布,2002年9月1日實施);

6.《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准》(國家標准 GB/T 15499-1995)

7.《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GB/T 16180-2006國家技術監督局2006年5月1日實施);

8.《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2002年4月5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同日實施);

9.《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司法部發布,2014年1月1日實施);

10.《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准(試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實施該鑒定標准);

11.《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試行)》(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衛生部解放軍總後勤部發布);

12.《殘疾人實用評定標准(試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傷殘鑒定標准

6、肋骨骨折工傷鑒定標准

肋骨骨折傷殘鑒定標准:

出現肋骨骨折的現象就要進行傷殘鑒定,以肋骨骨折傷殘鑒定標准作為具體賠償事宜。

十級級的標准: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九級的標准: 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八級標准 :12肋以上骨折。

肋骨骨折屬於可恢復傷,不會構成傷殘。但如果引起並發症,可以一並索賠。傷者的傷情在交通事故中定不上傷殘,傷者可以向責任方索賠的項目有醫療費、後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其中醫療費以醫療票據為准,後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這四項建議到當地的司法鑒定中心做一個鑒定,鑒定中會將誤工期限、護理人數和期限等做一個科學的鑒定,有了鑒定就算責任方不賠錢傷者也可以到法院去起訴,這就是賠償依據。

7、工傷骨折的傷殘鑒定標准

骨折不是十級傷殘的鑒定標准。

十級傷殘的鑒定標准: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椎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 cm2,並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積>100 cm2;

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4)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15)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_度及_度以上者;

16)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跟矯正視力≥0.8;

17)雙眼矯正視力≤0.8;

18)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9)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0)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後人工晶狀體跟,矯正視力正常者;

22)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矯正視力正常者;

23)晶狀體部分脫位;

24)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26)外傷性瞳孔放大;

27)角鞏膜穿通傷治癒者;

28)雙耳聽力損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30)鉻鼻病(無症狀者);

31)嗅覺喪失;

32)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脫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2個以上;

33)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i度;

34)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取出;

35)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36)鼻中隔穿孔;

37)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38)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後,胸膜粘連增厚;

39)開胸探查術後;

40)肝外傷保守治療後;

41)胰損傷保守治療後;

42)脾損傷保守治療後;

43)腎損傷保守治療後;

44)膀胱外傷保守治療後;

45)卵巢修補術後;

46)輸卵管修補術後;

47)乳腺修補術後;

48)免疫功能輕度減退;

49)慢性輕度磷中毒;

50)工業性氟病i期;

51)煤礦井下工人滑囊炎;

52)減壓性骨壞死i期;

53)一度牙酸蝕病;

54)職業性皮膚病久治不愈。

8、腳骨折算幾級工傷

腿部骨折至少是可以判定為工傷十級傷殘,具體結果要以勞動能力鑒定結果為准。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GB/T16180—1996)是鑒定傷殘等級的國家標准。符合評殘標准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1、一級: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4、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6、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7、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8、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9、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與此同時,該標准又根據工傷及職業病可累及每個系統和器官,評殘標准應覆蓋各主要臨床學科的情況,將人體器官系統相近或有聯系的臨床科學編組,劃分為五個部分,即:

1、神經內科、神經外科、精神科部;

2、骨科、整形科、燒傷科部分;

3、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4、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婦科)部分;

5、職業病內科部分。

(8)工傷骨折鑒定標准擴展資料

職工在工傷醫療期間內治癒或者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或者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並定期復查傷殘狀況。勞動鑒定程序如下:

1、 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填寫《勞動鑒定申請表》,申請勞動鑒定。特殊情況下,職工可直接申請。

2、 提供歷次病、傷、殘醫院治療的原始病歷,屬因工傷殘的,需持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及有關材料;屬職業病的,需持衛生部門授權的職業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診斷資料;屬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診斷資料;其它情況的,需持有說服力的證明等報勞動鑒定委員會。

3、 勞動鑒定委員會應認真審定申請及附件材料,對資料不全或情況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對符合條件的,統一安排鑒定,並把鑒定的時間、地點、人員提前通知企業及有關人員。

5、 勞動鑒定委員會應當委託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或者聘請有鑒定資格的醫生組成專家組對被鑒定人員進行喪失勞動能力的醫學診斷。

6、 專家組對傷殘、病殘職工的狀況,寫出定性、定量的診斷意見,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傷病或傷殘等級,並發給等級證明書。勞動鑒定委員會應將鑒定結果及時通知企業和被鑒定的職工。

7、 職工對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申請復查;對復查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復查鑒定最終結論由省級勞動鑒定機構作出。

工傷職工及其家屬因申報工傷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辦理;與勞動行政部門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發生爭議的,按照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9、脊柱受傷工傷傷殘鑒定標准

脊柱受傷工傷傷殘鑒定標准可分為5到10級:

5級:脊柱骨折後遺30°以上側彎或後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

6級:脊柱骨折後遺小於30°側彎或後凸畸形,伴根性神經痛;

7級: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骨盆環不穩定,骶髂關節分離;骨盆骨折嚴重移位,症狀明顯者;

8級: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穩定性骨折;

9級:兩個以上橫突骨折;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小於1/2者;椎間盤髓核切除術後;

1~2節脊柱內固定術;

10級:急性外傷導致椎間盤髓核突出,並伴神經刺激征者。

10、工傷是不是只要骨折就評上傷殘等級?

1.工傷只要是骨折就能上傷殘10級,標准: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2.最輕的手指骨折基本都能上10級;

3.如果骨折後有功能障礙的,那麼等級會更高;

4.其他人的回答是人身傷害傷殘鑒定標准,那個骨折需要看功能障礙,比工傷嚴格多了。

工傷級別鑒定標准就是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2006年,國家發布了《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2006 ),這是新的工傷鑒定的國家標准,標准共分10級。

(10)工傷骨折鑒定標准擴展資料:

工傷償付標准不變,評殘的條文數,則由過去的470條增加到572條,工傷職工緻殘等級鑒定有了新依據。另外根據器官損傷、功能障礙、醫療依賴及護理依賴4個方面,將工傷、職業病致殘等級分解為5個門類,劃分為10個等級共572個條目,條目增加了102條。

使眼科、胸、腹外科等有了對號入座的評殘條文;同一殘情傷殘級別也進行了調整,如剖腹探查、臟器修補等。

其中,符合標准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以下刊登的即是一至十級傷殘標準的具體規定。

參考資料:網路-工傷級別鑒定標准

與工傷骨折鑒定標准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