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胯骨骨折做手術需要多少錢?在北京積水潭醫院。
這個要看你本身骨折的嚴重程度,不同的手術方法,手術的費用肯定是不一樣的。
2、腿胯骨頭骨折纖引一定需要小腿貫穿嗎
你好,股骨頭附近的骨折一般有兩種骨牽引方法,一種是股骨髁上,一種是脛骨結節,兩種都是要貫穿骨頭的。
3、胯骨骨折保守治療,這個工傷算幾級?請專業人士回答
如果做了手術,打了內固定,至少為九級傷殘。
如果只是外部固定,未作內固定,且恢復後無功能障礙,則為十級傷殘。
如果有其他功能障礙,如縮短、肌力不足、不能彎曲等等,要具體裁定。
如果骨盆環不穩定,骶髂關節分離,或骨盆骨折嚴重移位的,可以定為七級。
參考:
5.7 七級
5.7.1 定級原則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7.2 七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7.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七級。
15)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骨盆環不穩定,骶髂關節分離
15)骨盆骨折嚴重移位,症狀明顯者;
5.9.1 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 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
5.10 十級
5.10.1 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 十級條款系列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4、胯骨骨折怎麼治
你說的胯骨骨折,臨床術語是骨盆骨折,骨盆骨折分級個部位,不知道你說的是哪個部位,根據部位不同,治療不同,我給你舉幾個例子,不明白再提問!
骨盆骨折如果不涉及骨盆環結構破壞,都是穩定骨折(需要你具體說一下哪裡骨折,我才能判斷是不是穩定骨折),不穩定骨折一般都是多發骨折。穩定骨折一般卧床制動治療,配合葯物治療,不穩定骨折,需要牽引外固定,或者手術內固定治療,配合葯物治療。骨盆骨折的部位包括:恥骨上下支骨折,坐骨上下支骨折,恥骨聯合分離,髂骨翼骨折,雙側底髂關節分離並骨折,髖臼骨折,恥骨梳骨折等。
所以,你先說說骨折部位,或者叫醫生開個診斷,我看一下,幫你分析一下,可以幫你定個具體治療方案!希望幫助你!
5、老人左胯骨骨折什麼是牽引?
你所謂的左胯骨是不是指股骨頸或股骨粗隆間骨折。
如果是的話,此處牽引有下列幾種方式:
1、皮牽引:皮牽引是使用膠布或皮套等包裹患側肢體進行牽引,進而維持骨折的復位和穩定。 牽引重量不超過5公斤,一般維持3-4周。
2、骨牽引:此處骨折有兩種骨牽引選擇:a脛骨結節牽引;b股骨髁上牽引。均需用鋼針穿透骨頭後,配重物後行牽引。此方法為有創性操作,操作時要行局部麻醉,但會有少許不適感。
牽引效果來講,骨牽引優於皮牽引,股骨髁上牽引優於脛骨結節牽引。
這都不是手術,在病房即可完成,操作約10分鍾完成。
一般來講,病人均可耐受,你無需太過擔心,祝老人家早日康復!
6、80歲老人胯骨骨折不能手術,怎樣治療?
應該是股骨頸骨折吧?
不知道你去的是什麼醫院,換個三甲醫院骨科看看,能手術最好還是手術。
這樣躺下去,老人可能撐不住,長期卧床並發症很多,而且護理也很困難。
如果實在只能卧床養,主要是預防並發症,按摩屁股後方,別被壓破了;鼓勵深呼吸咳嗽咳痰,預防肺炎;四肢功能鍛煉,受傷的肢體髖膝關節別動,腳動,預防血栓。飲食繼續糖尿病飲食,繼續糖尿病的葯物治療,控制好血糖。
7、胯骨粉碎性骨折傷殘鑒定
這個具體要看進行傷殘鑒定的目的是什麼,如果是因為涉及傷殘申請傷殘保險金給付的,均須進行傷殘鑒定。傷殘鑒定的時效必須等到「醫療終結」方能進行,即被保險人出險後,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和功能鍛煉後,其功能恢復到一定的程度處於穩定狀態,此時才能准確評定傷殘的程度。通常鑒定時效為出險後3-6個月,為有利被保險人考慮,最長不超過6個月。
如果是因為侵權受傷的,傷殘鑒定也需等到其功能恢復到穩定的狀態。但是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因身體受到傷害向法院起訴維護民事權益的時效為一年,因此,如果是這種情況的,受一年訴訟時效的限制。
如果是工傷,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如果是侵權受傷,則可以由醫院鑒定或者由法院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傷殘等級標准:
4.1 Ⅰ級傷殘
4.1.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植物狀態;
b) 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 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d) 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頭面部損傷致:
a) 雙側眼球缺失;
b)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4.1.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4.1.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4.1.5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b) 心功不全,心功Ⅳ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1.6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肢體損傷致:
a)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b)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c)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d)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第二肢完全喪失功能,第三肢喪失功能50%以上;
e)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二肢完全喪失功能;
f) 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4.1.8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6%以上。
4.2 Ⅱ級傷殘
4.2.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重度智力缺損(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需隨時有人幫助才能完成;
b) 完全性失語;
c) 雙眼盲目5級;
d)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e) 偏癱或截癱(肌力2級以下)。
4.2.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3級以上;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
c) 雙眼盲目5級;
d) 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極度聽覺礙障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e) 全面部瘢痕形成。
4.2.3 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障礙。
4.2.4 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礙。
4.2.5 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礙;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2.6 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4.2.7 肢體損傷致:
a)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c) 二肢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4.2.8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8%以上。
4.3 Ⅲ級傷殘
4.3.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重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 嚴重外傷性癲癇,葯物不能控制,大發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c) 雙側嚴重面癱,難以恢復;
d) 嚴重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e)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f) 偏癱或截癱(肌力3級以下);
g) 大便和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4.3.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2級;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3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3級以上,另一眼盲目4級以上;
c) 雙眼盲目4級以上;
d) 雙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於5°);
e)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24枚以上;
f) 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g) 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 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i) 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4.3.3 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4.3.4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b) 嚴重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4.3.5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粘連或胸廓畸形,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器質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3.6 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礙;
b) 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或雙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4.3.7 盆部損傷致:
a) 女性雙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b) 大便和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4.3.8會陰部損傷致雙側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4.3.9肢體損傷致:
a)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d) 一肢完全喪失功能,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4.3.10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0%以上。
4.4 Ⅳ級傷殘
4.4.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中度智力缺損(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 嚴重運動性失語或嚴重感覺性失語;
c)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4級以下);
d) 偏癱或截癱(肌力4級以下);
e) 陰莖勃起功能完全喪失。
4.4.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視力2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1級;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2級以上,另一眼盲目3級以上;
c) 雙眼盲目3級以上;
d) 雙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於10°);
e) 雙耳極度聽覺障礙;
f) 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g) 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h) 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i) 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4.4.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影響呼吸功能。
4.4.4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75%以上;
b) 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4.4.5 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影響呼吸功能;
b) 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4.6 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4.4.7 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體完全缺失或嚴重畸形。
4.4.8 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閉鎖。
4.4.9 肢體損傷致雙手完全缺失或喪失功能.
4.4.10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2%以上。
4.5 Ⅴ級傷殘
4.5.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明顯受限,需要指導;
b) 外傷性癲癇,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c) 嚴重失用或失認症;
d) 單側嚴重面癱,難以恢復;
e) 偏癱或截癱(一肢肌力2級以下);
f) 單癱(肌力2級以下);
g) 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4.5.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視力1級;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且視力接近正常;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1級;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1級以上,另一眼低視力2級以上;
c. 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
d. 雙眼視野重度缺損(直徑小於20°);
e. 舌肌完全麻痹或舌體缺失(或嚴重畸形)50%以上;
f.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20枚以上;
g. 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
h. 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i. 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j. 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k. 外鼻部完全缺損(或嚴重畸形);
i. 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4.5.3脊柱胸段損傷致畸形癒合,影響呼吸功能。
4.5.4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50%以上;
b. 影響呼吸功能。
4.5.5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輕度影響呼吸功能。
b. 器質性心律失常。
4.5.6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嚴重影響消化吸收功能;
b. 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
4.5.7盆部損傷致:
a. 雙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
b. 膀胱切除;
c. 尿道閉鎖;
d. 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4.5.8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體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4.5.9 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嚴重狹窄,功能嚴重障礙。
4.5.10 肢體損傷致:
a. 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90%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
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d. 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4.5.11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4%以上。
4.6 Ⅵ級傷殘
4.6.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b. 嚴重失讀伴失寫症;或中度運動性失語或中度感覺性失語;
c. 偏癱或截癱(一肢肌力3級以下);
d. 單癱(肌力3級以下);
e. 陰莖勃起功能嚴重障礙。
4.6.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側眼嚴重畸形;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視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視力1級以上;
c. 雙眼低視力1級;
d. 雙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於60°);
e. 顳下頜關節強直,牙關緊閉;
f.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
g. 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 面部瘢痕形成面積20%以上;
i. 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75%以上。
4.6.3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嚴重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4.6.4頸部損傷致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
4.6.5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
4.6.6盆部損傷致:
a. 雙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b. 子宮全切。
4.6.7會陰部損傷致雙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4.6.8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功能障礙。
4.6.9肢體損傷致:
a. 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70%以上;
b. 雙足跗跖關節以上缺失;
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4.6.10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36%以上。
4.7 Ⅶ級傷殘
4.7.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輕度智力缺損(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外傷性癲癇,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c. 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認症;
d. 嚴重構音障礙;
e. 偏癱或截癱(一肢肌力4級);
f. 單癱(肌力4級);
g. 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覺缺失。
4.7.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
c. 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重度張口受限;
d.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16枚以上;
e.
8、胯骨骨裂的老人如何養護
老年人髖部骨折無非就是股骨頸或股骨粗隆間骨折,如果是後者,還可以考慮牽引一個前月左右,下床活動。而如果是前者,這個地方癒合很慢,而且容易出現股骨頭壞死,如要卧床牽引,則需要卧床六個月。讓一個九十歲的老人卧床六個月,她可能再也會有起床的機會。 所以,如果是股骨頸骨折,我強烈建議讓老人去醫院治療,如無明顯手術禁忌症,考慮手術治療,能做關節置換更好。這樣,一個月左右,老人便可下床活動。
如果實在只能卧床養,主要是預防並發症,按摩屁股後方,別被壓破了;鼓勵深呼吸咳嗽咳痰,預防肺炎;四肢功能鍛煉,受傷的肢體髖膝關節別動,腳動,預防血栓。飲食繼續糖尿病飲食,繼續糖尿病的葯物治療,控制好血糖。
1骨折後初期,兩周以內,這時候傷處疼痛期還沒過去,患者的胃口一般很差,所以這時候適合吃些清淡開胃,好消化的食品。多吃些清蒸,或者燉煮的食物,如,魚湯,果汁,新鮮的蔬菜等。
2接下來,兩周過後,四周以內,傷者的疼痛感漸漸好轉,食慾和胃腸功能也開始恢復了,這時候可以適當吃些高營養的食物了,如骨頭湯,魚類,蛋類,動物肝臟等營養豐富的食物。也要多吃些含維生素C豐富的蔬菜水果等,這些食物都有利於傷口的癒合。
3一個月以後,飲食上基本沒有什麼特殊的禁忌了,可以食用富含高營養的,富含鈣質,磷、鐵質的食物。像老母雞湯,羊骨湯、豬骨湯都是骨折病人最好的營養品。如果沒有其它病症,還可以適當飲些葯酒促進痊癒。
4給大家介紹幾款效果較好的食療方:用枸杞、薏米、骨碎補,續斷,適量放在一起熬粥。用當歸和新鮮的豬排慢慢熬煮燉湯,也可以用三七,當歸適量燉肉鴿,這些食物對老人的骨折癒合有很好的效果。
3
注意事項:
老年人骨折後,除了食療靜養以外,還要在醫生的指導下用中葯外敷葯,在癒合後期,在有能力的范圍內,還要適當活動,促進血液循環盡快痊癒。
上面給大家講了因為某一些原因老人胯骨骨折怎麼辦的方法,當然在我們心中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時時刻刻的保護好老人的身體,隨著年齡的增大老人的骨頭也是非常脆弱的,希望這些知識帶給很多年輕人一個很大的幫助,當自己的老人遇到這些情況的時候自己就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及時地尋找相對應的措施來解決這些情況的發生,希望大家都可以分享給自己的親朋好友
9、胯骨骨折能定幾級傷殘
若是工傷。則應先申請工傷認定,被認定為工傷的情況下,再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具體的傷殘等級。
若不是工傷,應向有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申請傷殘鑒定,確定具體的傷殘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