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起骨折的原因有哪幾個方面?
發生骨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種情況:
1.直接暴力
暴力直接作用於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該部骨折,使受傷部位發生骨折,常伴不同程度軟組織損傷。如車輪撞擊小腿,於撞擊處發生脛腓骨骨幹骨折。
2.間接暴力
間接暴力作用時通過縱向傳導、杠桿作用或扭轉作用使遠處發生骨折,如從高處跌落足部著地時,軀干因重力關系急劇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處的椎體發生壓縮性或爆裂骨折。
3.積累性勞損
長期、反復、輕微的直接或間接損傷可致使肢體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又稱疲勞骨折,如遠距離行走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幹骨折。
2、骨折會引起哪些並發症?
骨折的並發症較多,一般臨床上把骨折分為急性並發症和慢性並發症。急性並發症包括血管損傷、神經損傷、筋膜室綜合症等;骨折慢性並發症一般是在治療骨折過程中出現,包括後續的神經損傷、靜脈血栓、長期卧床造成的骨質疏鬆和肌肉萎縮等。
3、骨折的並發症有哪些?
骨折的並發症按時間可分為早期與晚期並發症兩大類。 (一)早期並發症 1.全身並發症 (1)休克:創傷性和失血性休克。 (2)脂肪栓塞:因骨折端可有靜脈斷裂,若骨折端的張力過大,骨髓內的脂肪滴即有可能進入破裂的靜脈內,形成脂肪栓子,可引起肺和腦的脂肪栓塞,發生脂肪栓塞綜合征。 (3)肺栓塞:除脂肪栓塞外,較常見的為血栓塞和空氣栓塞。 (4)脊髓:神經損傷。 2.局部並發症 (1)感染:多見於開放性骨折,化膿性感染引起蜂窩組織炎,骨髓炎,甚至敗血症。 (2)大血管損傷:血管損傷後可發生以下後果:①出血:可因巨大血腫壓迫其鄰近的血管,影響該肢體的血液供應;②損傷性動脈痙攣:反射性血管痙攣是一種自衛作用,但這種保護作用可以使傷肢的血液供應發生很大障礙,引起嚴重的損傷性動脈缺血性痙攣;③血栓形成:栓子脫落時可阻塞動脈分支,因而在該傷肢出現血液供給不足或血運阻斷;④損傷性動脈瘤或動靜脈瘺;⑤伏克曼缺血性肌攣縮。 (3)脊髓神經干損傷:主要原因有缺血、擠壓、挫傷、牽拉、摩擦等。 (4)骨折累及關節時,早期有關節內積血,晚期關節內發生粘連、關節功能障礙及外傷性關節炎。 (5)臟器損傷:可由銳利的骨折端造成或由外來暴力所致。肋骨骨折可造成肺破裂;骨盆骨折造成膀胱、直腸、尿道損傷;顱骨骨折造成顱腦損傷等。 (二)晚期並發症 不能翻身、長期卧床病人或截癱病人可出現墜積性肺炎、褥瘡、泌尿系感染與結石以及骨化性肌炎等。關節僵直出現於較長時期用石膏或夾板固定上下關節而未能早期功能鍛煉者;未能及時穿刺抽出關節腔內積血和積液者;關節內骨折或骨折累及關節,未能准確的復位者;缺血性骨壞死,骨折延遲癒合及不癒合者等。
4、骨折都是怎樣引起的啊?
骨折引起的原因:
1,外因
直接暴力:像打傷,壓傷,撞擊傷等等
間接暴力:傳達暴力,扭轉暴力等
2,內因:
骨質疏鬆,骨頭脆了,容易斷
腫瘤侵犯,骨頭的結構改變了,容易自發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