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中,傷者自身處置不當,導致傷情加重,有責任嗎?
對於他自己處置不當的那部分責任,肇事方不予承擔
2、如發現或懷疑傷員有脊柱骨折時,搬動應十分小心,防止脊柱彎曲和扭轉,以免加重傷情,應____?
你問號前如果是怎樣搬動 那就是至少3個人 中間的人雙手托好傷者背部(最重要) 兩邊的人一個托腿 一個托頭肩 平穩的搬走
3、我在工地摔傷腰椎骨折在治療期間和老闆簽了私了協議三個月後傷情加重我還能反悔嗎?
前面的的協議一般不建議撕毀。
後面的加重的重新處理就可以了,因為不是說簽訂了協議就不管你的生死了,只要是工傷范圍內就是可以要求繼續治療,以及後續相關的賠償的,這個是沒有辦法買斷的。
4、在廠里上班使得傷情加重算工傷嗎
在廠里上班使得傷情加重一般是無法認定為工傷的,如果你受傷後,感覺不能上班,應及時請病假的。
5、我被打傷接受了派出所調解後來傷情加重還能起訴嗎
派出所調解具有法律效力,跟法院判決和裁決同等效率。傷情加重一定要有司法鑒定,且傷勢為原發性傷勢,對加害方提出的異議一定有較強的說服能力。
6、工傷鑒定的費用,鑒定後傷情加重怎麼辦
勞動能力鑒定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但是,不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初次鑒定結論,申百請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再次度鑒定的費用,一般是改變原結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維持原結論的由申請人支付。
所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應由工傷保險基問金支付的費用,由所在單位支付。
鑒定後傷殘程度發生變化的,可以在答初次鑒定滿1年後申請復查鑒定。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九)勞動能力回鑒定費。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答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7、工傷因傷員自身因素導致傷情加重怎麼賠償
最簡單的了事辦法就是,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後,根據傷情鑒定進行工傷賠付,賠付的時候,你之前的部分醫葯費及多餘工資可以相應扣除。要不會沒完沒了糾纏。
8、交通事故交警調解完成後,乙方第二天以傷情加重要求重新認定
撤銷調解協議,乙方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訴行使撤銷權。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9、傷情鑒定做了後也調解了,但現在傷情加重怎麼辦?
受害人屬於人身損害,傷殘鑒定之後,經人民法院調解結案的,現在傷情加重,不可以再次提起訴訟主張權利;如果屬於工傷,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達成協議的,支付了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工傷保險關系已經終止,舊傷復發費用自理;沒有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並可以申請復查鑒定,傷殘程度加重可以按新的鑒定等級享受傷殘補助金之外的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四十七條 當事人就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在訴訟過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後再次起訴,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構成重復起訴:
(一)後訴與前訴的當事人相同;
(二)後訴與前訴的訴訟標的相同;
(三)後訴與前訴的訴訟請求相同,或者後訴的訴訟請求實質上否定前訴裁判結果。
當事人重復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國務院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後,不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期間多次發生工傷,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單位發生工傷的最高傷殘級別計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並分別計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第三十五條 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後,不再享受其他工傷保險待遇。再次發生工傷的,應當按《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手續,並按新的認定和鑒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江蘇省人民政府
《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九條 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後,工傷保險關系終止,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不再受理其本次傷殘的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申請。
第三十三條 工傷復發因傷情變化復查鑒定傷殘等級改變的,不再重新計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其他工傷保險待遇按照新的傷殘等級享受。達到領取傷殘津貼條件的,以舊傷復發時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傷殘津貼;舊傷復發時本人工資低於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的,以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
10、工傷人員傷情加重為四級能否恢復勞動關系
應當予以恢復,因為四級傷殘百是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度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問,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答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專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屬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