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麼叫做開放性骨折?有什麼治療方案?
骨折端與外界相通為開放性骨折, 開放性骨折的治療既要保證骨折的癒合,又要避免傷口的感染,還要盡快地恢復肢體的功能。這一直是創傷骨科的難題。開放性骨折的治療包括:清創、骨折固定、傷口閉合及抗菌素的應用等幾個主要方面。 2.1 徹底清創 清創是治療開放性骨折的基礎,徹底清創是預防感染的關鍵。對污染的新鮮開放性骨折,在細菌繁殖和侵入組織的潛伏期內(傷後6~8h)施行清創術,徹底切除染菌的創面、失活的組織和異物,清洗干凈後將創口閉合,可以避免發生感染。遺留少數細菌通常能被健康組織消滅。因此,朱通伯提出清創術時限問題。他指出:在6~8h以內的新鮮傷口經過徹底清創閉合術後,絕大多數可以一期癒合;在8~10h時以後,感染的可能性增大;24h後感染就難以避免了。因此必須努力爭取在6~8h內施行清創閉合術;在8~24h之間的創口仍可做清創術,但早期是否閉合應根據創口情況而定;超過24h的創口通常不宜做清創術。因為這時細菌已大量繁殖,創口已感染,清創可摧毀已形成的肉芽組織屏障使感染更加擴散,有害無益。可敞開創口換葯,清除明顯壞死組織和異物,使引流通暢,嚴密觀察,根據情況再決定處理方法。 現代清創術特別強調應用噴射生理鹽水或噴射脈沖沖洗法沖洗創面,它可使異物和污染物松動,容易清除,清創效果要比其它方法高出數倍。沖洗後創口還應先後使用術畢泰,雙氧水浸泡,以利進一步殺滅致病菌。預防性深筋膜縱行切開,也是現代清創術要求之一,它可以防止術後可能發生的骨筋膜室綜合征。 骨折的處理 骨折固定是治療開放性骨折的中心環節。骨折固定除具有維持骨折復位,保障骨折癒合,實現肢體早期鍛煉,促進功能恢復的一般目的外,對開放性骨折來說更具有消除骨折端對皮膚的威脅,減少污染擴散,便於重要軟組織(血管、神經、肌腱)修復,利於傷口閉合的特殊意義 治療開放性骨折不同於閉合性骨折,它容易發生感染和壞死。因此處理開放性骨折要求迅速,盡量減少對組織的再損傷。骨折的固定方法應以簡單,迅速,有效為原則。石膏、夾板、骨牽引雖然簡單、迅速,但不能達到骨折的有效固定,骨折端的異常活動不僅威脅傷口皮膚的癒合,更能增加污染擴散的機會;內固定方法由於操作復雜,對嚴重污染創傷者感染的發生率也將因內固定手術而大大增加。外固定器操作迅速簡便、固定可靠,調節容易且便於局部創面的處理,故在處理開放性骨折中具有獨特的優越性。骨折固定方法的選擇,應根據患者全身情況,傷口能否安全閉合及骨折類型來判斷:Ⅰ型骨折可考慮Ⅰ期閉合傷口和骨折內固定;Ⅱ型和Ⅲ型骨折應優先選用外固定器行骨外固定,後者具有方法簡便,創傷小,並兼有骨折固定和便於觀察處理傷口的優點。若未在6~8h內做清創術,則污染的細菌已經渡過潛伏期,而到了按對數增殖階段,清創術已不可能做到非常徹底;對軟組織損傷和污染嚴重的Ⅲ度開放性骨折清創也難有絕對把握。在這種情況下,內固定手術將異物植入損傷區內,對其異物表面的細菌,機體抵抗力和有效的治療都難以充分發揮作用,因此增加了發生感染的危險。如果發生感染,這些金屬固定物都將成為與機體難於相容的異物,形成感染不愈的因素,異物不除,感染不止。應用外固定架能兼顧骨折固定和方便創口治療。:Ⅲ型開放性骨折;超過6~8h清創的Ⅱ度開放性骨折;嚴重的粉碎性骨折或有骨缺損的Ⅱ、Ⅲ度開放性骨折及已感染的開放性骨折應採用外固定架治療。 傷口的處理 將傷口閉合,爭取一期癒合,使開放性骨折轉化為閉合性骨折是清創術的主要目的。傷口一期處理是否得當,與感染的發生有著密切關系。經過徹底清創後的傷口原則上應一期閉合。傷口的閉合也應以最簡單有效的方法為基礎:直接縫合、減張縫合、游離皮片移植、轉移皮瓣等都是常用的傷口閉合方法。對脫套傷及潛在剝離的皮膚,不可直接原位縫合,應將其切下做「反取皮」處理後再植〔11〕。應該強調指出的是一期閉合傷口必須在無張力下進行,絕對不可勉強直接縫合,否則創口內部張力增大,血液供應受阻造成皮膚邊緣及深部組織缺血壞死,使發生感染的危險增加。對來院較晚,污染嚴重的病例,我們主張清創後用鄰近組織覆蓋裸露的血管、神經、肌腱及骨骼,敞開傷口以無菌濕敷料覆蓋創面,嚴密觀察,必要時2日後在嚴格無菌條件下再次清創,1周內如無壞死感染發生,則以游離植皮、轉移鄰近帶蒂皮瓣、筋膜皮瓣、肌皮瓣等閉合傷口。這種延期一期閉合傷口的方法,實踐證明它安全性強,手術時間快,避免了皮膚壞死和感染,效果好〔12〕。盡管現代顯微外科的發展大大豐富了閉合傷口的手段,但由於開放性骨折創口周圍組織都有不同程度的創傷反應,軟組織缺損時吻合血管的游離組織瓣移植易於失敗,因此不宜選用。 抗生素的應用 在開放性骨折的治療中,預防感染的關鍵是早期及時徹底的清創以及清創術中的嚴格無菌操作。但既便如此,仍會有一定數量的細菌生長,因此抗菌素的應用仍屬必要。特別是對那些來院較晚,損傷污染嚴重,估計清創不可能徹底的病例,抗菌素的應用意義更大。預防性抗菌素的應用其效果與用葯時機,用葯途徑、創口局部抗菌素濃度及細菌對抗菌素的敏感程度等因素有關。研究證實〔13〕,用葯時機以術前2h內,及術中用葯,效果優於術後。給葯途徑以靜脈給葯最適宜。局部給葯創口抗菌素濃度可以達到全身給葯的100-200倍。由於局部濃度高,既使某些在全身用葯時對細菌不敏感的抗菌素,在局部高濃度葯物作用下仍可達到殺菌或抑菌的效果。同時在局部,抗菌素以靜脈途徑給葯,除維持局部高濃度具有較強殺菌作用外,由於抗菌素液是在一定壓力下由健康組織向污染組織流動,這樣就有可能將創緣組織中小靜脈內可能存在的污染和菌栓沖出。這種沖洗方法顯然要比從創口直接沖洗的效果要好,由於抗菌素液的這一沖洗作用,使清創時難以達到的一些死腔內也有足量的抗菌素,而這部位又常是感染的發源地。為准確選用抗菌素,現代清創術要求清創前後必須采樣進行細菌培養及葯敏試驗。這對預防和治療感染有著重要意義。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均提倡在清創術後,創口內各層中放置抗菌素緩釋劑,如慶大黴素明膠微珠,慶大黴素膠原海綿,作為常規用葯。實踐證明它對預防和治療局部感染安全有效
2、開放性骨折可以吃什麼又不可以吃什麼?
開放性骨折的飲食療法-患者要特別注意日常生活的飲食
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被中斷或破壞。由外傷引起者為外傷性骨折;發生在原有骨病(腫瘤、炎症等)部位者為病理性骨折。骨折端與外界相通為開放性骨折,如與外界不通則為閉合性骨折。此外,還可根據骨折的程度、穩定性和骨折後的時間作出其他分類。骨折發生後常在局部出現疼痛、壓痛、腫脹、瘀血、畸形、活動受限及縱向叩擊痛、異常活動等。一般多可據此作出診斷。當然,如果骨折損傷了血管、神經等,則會出現相應的表現,故應注意是否有其它器官同時損傷。為了確診和進一步了解骨折部位、類型及指導治療,X線檢查是必要的。通常,骨折經過適宜的治療,如復位和固定,在骨折段有良好血液供應的條件下,經過一段時間多可自行癒合。骨折的正確的現場急救和安全轉運是減少患者痛苦、防止再損傷或污染的重要措施,其中最要緊的是妥善固定。
開放性骨折的病人飲食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1)忌盲目補充鈣質:鈣是構成骨骼的重要原料,有人以為骨折以後多補充鈣質能加速斷骨的癒合。但科學研究發現,增加鈣的攝入量並不加速斷骨的癒合,而對於長期卧床的骨折病人,還有引起血鈣增高的潛在危險,而同時伴有血磷降低。此是由於長期卧床,一方面抑制對鈣的吸收利用,一方面腎小管對鈣的重吸收增加的結果。所以,對於骨折病人來說,身體中並不缺乏鈣質,只要根據病情和按醫生囑咐,加強功能鍛煉和盡早活動,就能促進骨對鈣的吸收利用,加速斷骨的癒合。尤其對於骨折後卧床期間的病人,盲目地補充鈣質,並無裨益,還可能有害。
(2)忌多吃肉骨頭:有些人認為,骨折後多吃肉骨頭,可使骨折早期癒合。其實不然,現代醫學經過多次實踐證明,骨折病人多吃肉骨頭,非但不能早期癒合,反而會使骨折癒合時間推遲。究其原因,是因為受損傷後骨的再生,主要是依靠骨膜、骨髓的作用,而骨膜、骨髓只有在增加骨膠原的條件下,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而肉骨頭的成份主要是磷和鈣。若骨折後大量攝入,就會促使骨質內無機質成分增高,導致骨質內有機質的比例失調,所以,就會對骨折的早期癒合產生阻礙作用。但新鮮的肉骨頭湯味道鮮美,有刺激食慾作用,少吃無妨。
3、運動中發生了開放性骨折和腦震盪損傷應如何處理並注意哪些問題?
1.外傷及其急救
外傷就是皮膚或體腔內粘膜破裂。大多數外傷如果治療護理得當,很快就會治癒。然而,任何外傷都有兩種危險,即嚴重流血或出血以及感染。
1.1.外份的主要類型
a.擦傷:由摩擦或擦刮皮膚或粘膜造成;
b.割傷:由銳利的切削設備、刀、剃刀或破玻璃所造成;
c. 劃傷或撕傷:由鈍的器具造成;
d.扎傷:由頭的器具,如針、釘子、鐵絲等造成。
1.2.主要治療方法
這些外傷,出血輕微的情況下,用消毒紗布輕輕扎緊就可以止住血。若出血 嚴重,要先檢查出血位置,然後再敷裹傷口。要使用消毒劑(除非是腹部受傷)和消毒紗布及綳帶。
留在傷口上面的異物不容易排除則不要勉強。要避免污染傷口。按常規,暫時包紮上傷口要比用不幹凈的手處理傷口安全。傷口周圍的異物,如油脂、煙灰和塵土等,可用消毒紗布擦掉。如果骨折,在使用夾板前,要把傷口用消毒紗布蓋起來。
1.3.要點
止血:防止感染;處理迅速。2.幾個重要部位的外傷及其急救
2.1.顱腦外傷
由於頭部受外力打擊所致,包括頭皮、顱骨和腦組織的損傷。
a.頭皮損傷:由於頭皮血管極為豐富,皮下組織緻密,伸縮性小,故出血較多,不易自行止住。若處理不當,甚至會造成失血性休克。頭皮裂傷出血時,可首先用加壓包紮法止血。
b.顱骨骨折:其嚴重性往往不在於骨折本身,急救時應首先考慮到有無腦組織損傷症狀。
c.腦損傷:包括腦震盪、腦挫裂傷、腦干損傷及顱內出血。
症狀:腦震盪昏迷時間一般為30分鍾以內,有遞行性健忘、頭痛、頭暈等。
腦挫裂傷等昏迷時間較長,或出現二次昏迷,頭痛劇烈,嘔吐頻繁,左右瞳孔大小不同。
處理:盡快轉送附近醫院。途中注意保持昏迷傷員的呼吸道暢通。
2.2.胸部外傷
主要指肋骨骨折、氣胸、血胸等。
a.肋骨骨折:胸外傷中最常見。
症狀:局部疼痛,深呼吸或咳嗽時疼痛加重。嚴重時可出現呼吸困難乃至休克。
急救。立即送往醫院。採用膠布固定法,可以減輕疼痛。方法如下:用寬約7~8厘米的膠布數條,由下而上呈疊瓦狀於傷員呼氣末時固定在肋骨處,但膠布不可環繞胸部。
b.氣胸:
症狀:呼吸困難,面唇發紫,皮下氣腫或氣體經過胸部傷口進出等。
急救:立即轉送醫院。如有氣體經胸部傷口出人,應立即封閉傷口。即用干凈毛巾或多個口罩或厚層紗布墊將傷口嚴密包紮。但不要用幾士林紗布,也不要填塞。
血胸:
症狀:皮下血腫或血液自胸部傷口流出。
急救:立即送往附近醫院。
2.3.腹部外傷
腹部受外力打擊所致。開放傷易引起重視,閉合傷易被忽視。腹部受外傷時,腹內肝、脾、胃等器官以及膀胱有發生破裂的可能,而腹腔內出血和腹腔炎是引起死亡的主要原因。
症狀:劇烈腹痛,由局部波及全腹。面色蒼白,全身冷濕,脈搏細弱或者發熱,排尿困難等。
急救:應盡快轉送醫院。如有內臟脫出,一般不要還納人腹,可先用干凈毛巾或數層紗布覆蓋,外用一飯碗之類的容器扣住,然後進行腹部包紮。3.骨折及其急救
在外力直接或間接作用下,骨骼失去其本來的形態或連續性稱為骨折。骨折後肢體會局部畸形,受傷部位有壓痛或明顯的叩擊痛,有軟組織腫脹、皮下淤血發生,有時可聽到骨擦音或們及骨擦感。
3.1.骨折的急救原則
a.保持呼吸道通暢,預防窒息。
b.有大出血者,要先止血。
c.骨折部位未固定之前,嚴禁搬動或運送傷員。搬運脊柱骨折的傷員,尤其要小心,防止損傷其脊髓。
d.已暴露的骨頭嚴禁送回組織內,其傷口周圍應作清洗消毒處理,然後用紗布將傷口包好。
e.防止休克。並發休克、顱腦或臟器損傷時,應緊急處理。
f.急救處理和包紮固定後,應立即送往醫院。常見骨折的急救方法
a.頭骨折:
症狀:常伴有不同程度的頭皮血腫,嚴重時可出現嘔吐、昏迷、球結膜出血、耳內流液等症狀。
急救:將頭部稍稍抬高,兩側放砂袋、枕頭或衣物,以保持頭部穩定。耳、鼻內流液不要堵塞。昏迷傷員應緊急送往醫院,一般頭骨骨折傷員也應盡快送往醫院。
b.下頜骨骨折:
症狀:咀嚼困難,不能咬合,下頜一側或雙側腫脹、疼痛,有血涎流出。
急救:用手將傷員下頜向上、向前托起,用綳帶將下頜固定。但需注意綳帶不可向下擠壓下頜,以免加重畸形。
注意:雙側下頜骨折的危險在於可引起舌及會 後墜,堵塞呼吸道,從而發生窒息。
c.脊柱骨折:
症狀:傷後腰背痛,局部壓痛,後凸畸形,脊柱屈伸活動障礙,甚至合並下肢癱瘓等症狀。
急救:傷員病情大多很嚴重,禁止亂加搬動。可按三人搬運法,輕巧平穩地在保持脊柱穩定狀態下將傷員移至硬板上俯卧,用綳帶固定。然後迅速送往醫院。
d.頸椎骨折:
症狀:同脊柱骨折,只是骨折後如發生癱瘓,其位置較高。有時可使呼吸肌麻痹致傷員死亡。
處理:禁止亂加搬動。運送時,必須有一人牽引並固定頭部,頭兩側墊上沙袋或衣服,不屈不伸,以免造成頸髓損傷引起高位截癱。
c.肱骨折:
症狀:局部劇痛、腫脹、壓痛,上臂可見明顯的成角或短縮畸形,上肢不能抬起,屈伸障礙。
急救:傷員手臂呈屈肘狀,以夾板固定,再以三角巾或綳帶將患肢懸吊於胸前(圖54)。
f.小臂(尺撓骨及腕骨)骨折:
症狀:傷後局部疼痛、腫脹,患肢較健側短縮,可有成角畸形、假關節活動和骨擦音,旋轉功能消失。
急救:傷員手臂呈屈肘狀,以夾板固定,夾板長度要上過肘關節,下過手心。然後用三角巾或綳帶將患肢懸吊於胸前。
g.手骨骨折:
症狀:手部腫脹、疼痛,握拳、伸指障礙,可有畸形、骨擦音等。
急救:讓傷員手握紗布、棉花、手帕等物使手呈功能位,將手放在一塊夾板上,固定於小臂,懸吊在胸前。
h.股骨骨折:
症狀:臉部及大腿粗隆部壓病,可有患肢較健側短縮、屈曲、內收或外旋畸形,不能行走等症狀。
急救:用兩塊夾板將患肢內外側固定,上至腰部,下至足跟。或將患肢與健肢一並用綳帶捆住轉送醫院。
i.小腿骨折
症狀:局部疼痛、腫脹、有壓痛,可有骨擦音及不能站立、行走等功能障礙,患肢可有短縮、成角畸形及足外旋等症狀。
急救:用兩塊夾板置於小腿內外固定。夾板長度須上至膝關節,下過足跟(圖58)。4.固定
對於骨折傷員的急救都需要固定。固定即應用夾板或竹杖、樹皮、手杖、雨傘、硬紙板等物乃至健全的肢體作支持物,用綳帶、布條等將骨折處捆綁起來。
固定時應注意:
a.傷員的全身情況,對呼吸、心跳驟停者,要立即搶救其生命;
b.有大出血者,要先止血;
c.對開放性骨折,要先做局部消毒處理,用消毒紗布或干凈布將創口包好;4.已暴露在外的骨頭嚴禁送回組織內;
e.應使用鎮靜、止痛葯,以防因疼痛引起休克。
使用固定物的注意事項:
a.固定物的長度,必須超過骨折處之上、下兩個關節;
b.上肢骨折時,應使肢體呈屈曲狀後方能使用固定物;
c.下肢骨折時,則應使肢體伸直後使用固定物;
d.在固定物與肢體之間,應墊上毛巾、紗布等柔軟織物以保護肢體組織,關節和骨骼突出處更應如此;
e.固定上、下肢時,應露出手指或腳趾,以便觀察;
f.固定應松緊適宜,過緊妨礙血液循環,過松易滑脫
4、求運動中出現的急性骨折(閉合性、開放性)的救護方法!
骨折創傷現場急救的目的是搶救生命,保護患肢,避免或減輕再次損傷或污染。然後在醫療監護下,將病人送往醫院,繼續進行全面的救護治療工作。
意外傷害造成骨折的同時,往往還會合並身體其他組織器官的損傷,如心搏或呼吸驟停、休克、大出血、氣胸、顱腦損傷等,嚴重者常危及生命。因此應根據傷勢輕重緩急區別分類,並決定急救治療的重點和安排。若有下列症狀之一者即為重傷:創傷後即昏迷者;胸部擠壓傷:伴有內臟損傷或不能排除內臟損傷;呼吸功能障礙;四肢癱瘓或雙下肢癱瘓;骨盆骨折有進行性出血、休克。
一、急救與一般護理
1、首先用正確的方法將病人脫離危險境地。如病人肢體被機器捲入,應立即斷電停機,並盡一切可能將機器拆開,使受壓肢體解脫,切忌倒轉或硬拽。被重物壓傷者,應先移開重物,避免軀干扭轉,平托軀干移至硬板上後轉送醫院。
2、對估計有生命危險的嚴重損傷病人,應以搶救生命為第一原則,迅速送病人到醫院,就近治療,爭取時間。同時對有出血傷口需立即止血:開放性氣胸需堵塞傷口。
3、凡可疑骨折的傷員均按骨折處理。一般情況下,夾板固定是最為簡單易行的方法。
4、對閉合性骨折傷員不必脫去衣服或鞋襪,以免過多搬動傷肢而增加痛苦。對露出傷口的骨折不應還納,以免將污染物帶進傷口深處而加重污染。對離斷肢體,用無菌敷料包好後放在塑料袋裡,並置於冰塊中妥善保存,同傷員一起送往醫院。
二、創傷止血
創傷後引起大出血往往可導致病人休克甚至死亡。因此必須重視現場急救中的止血措施。動脈出血為鮮紅色,是噴射狀,短時間內即可出現生命危險。靜脈出血為暗紅色,均勻持續向傷口外涌流,危險性不及動脈出血大,但時間久,也可致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1、指壓止血法:用手指將傷口近心端的動脈壓向深部骨骼,以阻斷血流,從而達到臨時止血的目的。
(1)前頭部出血:救護者或病人自己用拇指壓迫耳屏前方,對著下頜關節部位的顳淺動脈按壓。
(2)後頭部出血:按壓耳後突起下稍外側的耳後動脈。
(3)顏面部出血:壓迫下頜角前方1.2厘米處的面動脈。
(4)頸部出血:在喉結之下,胸鎖乳突肌前緣可摸到頸總動脈搏動,將其壓向頸椎即可止血,但禁止同時按壓雙側頸總動脈。
(5)上肢出血:上肢出血時在鎖骨上窩凹陷處向下、向後摸到搏動的鎖骨下動脈,用拇指按壓。
(6)前臂出血,在上臂內側動脈搏動最明顯處,將肱動脈壓向肱骨。
(7)手掌部出血,用手壓迫手腕內外側的尺、橈動脈上。
(8)下肢出血:在腹股溝中點稍下方(大腿根部)摸到股動脈,用雙手拇指重疊加壓將股動脈壓向股骨。
(9)小腿出血:按壓腘窩中部的腘動脈。足部出血,在踝關節下方的脛後動脈和足背的脛前動脈進行壓迫。
2、加壓包紮止血法:在病人傷口處墊上無菌消毒敷料或干凈手絹,用力加以包紮,以能止血為度,但注意僅僅壓迫靜脈,保證動脈繼續流動。
3、止血帶止血法:用止血帶是一種臨時性措施,由於易引起組織壞死應慎用,主要用於經其他方法而不能控制的出血。
(1)可用橡皮止血帶、布條止血帶,忌用繩子、鐵絲、電線等。
(2)常用止血帶部位是上臂和大腿上1/3。前臂及小腿不宜上止血帶。
(3)上止血帶前必須抬高肢體2分鍾左右,使靜脈血迴流。
(4)止血帶不能直接扎在皮膚上,應放置襯墊物,如棉花、布墊等。
(5)上止血帶松緊適度,以摸不到遠端動脈搏動為准。
(6)上止血帶後每隔15~30分鍾放鬆一次,每次1~3分鍾。縛扎時間不超過1小時,並作好標記。派專人負責松解和上止血帶。
三、包紮傷口
包紮的目的是保護創口,減少污染,固定骨折和減輕疼痛。一般用綳帶包紮,急救時,如頭部、肩部、材,用干凈衣服、毛巾、手絹等材料代替。
用綳帶包紮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包紮四肢時應從肢體遠端向近端包紮,以促進靜脈迴流,並露出指(趾)尖,以便觀察血液循環情況。
2、綳帶纏繞時每一周綳帶應遮壓前面綳帶寬度的1/2,以充分固定。包紮開始和終了必須纏繞2周,防止脫落鬆散。
四、骨折固定
骨折固定的目的是避免增加傷害,防止骨折端在搬運過程中移位,損傷周圍神經、血管等軟組織和內臟,同時減輕疼痛,便於運送病員。急救過程中的固定首先需要判別斷是否有骨折的存在。
骨折損傷,通常具有以下特徵:首先有明確的肢體或頸、腰、髖部外傷史。傷後受傷部位立即出現腫、痛各式各樣功能障礙。如果是完全性骨折,可以出現明顯的畸形。有時還可以搬動傷員時感覺到骨擦音或骨擦感,即骨折端互相摩擦的聲音和障礙。換言之,在較嚴重的外傷以後,如果傷員某一部位出現腫、痛和功能障礙,就可以按照骨折傷處理,給予適當的外固定,然後再將傷員送至醫院治療。
車禍及生活中常見並需要在現場進行固定的,有鎖骨、上臂肱骨、前臂尺橈骨、大腿股骨、小腿脛腓骨、頸椎骨、腰椎骨和骨盆等骨折。顱骨和手、足小骨的骨折,可以僅做臨時包紮,不一定要現場固定。
1、鎖骨骨折固定:鎖骨骨折多因摔傷或車禍引起,傷後肩上可以腫脹,觸壓或上肢活動時劇烈疼痛,有時可有明顯隆起等畸形。現場僅將傷側上肢用三角巾、圍巾或衣襟上翻包紮懸吊,並限制傷肢活動即可。
2、上臂肱骨骨折固定:肱骨在外傷骨折後,可以出現上臂的腫脹、淤血、活動障礙及疼痛,有時可有明顯畸形存在。如症狀不典型,檢查可將傷肢伸直並使手腕盡量背伸,輕扣手掌根,力量傳導至上臂骨折部位,可引起疼痛。肱骨骨折在現場可用木板木棍兒、雜志、書本、硬紙夾等敷於上壁內外側,用三角巾疊成帶狀或其他布帶、領帶、皮帶等環繞綁扎3--4匝,然後再用三角巾或綳帶等將上壁懸吊並固定在軀幹上。注意所有硬質外固定物均應在用柔軟的毛巾等敷料襯墊後使用,不要直接敷在肢體上,防止損傷皮膚、軟組織及血管神經。在沒有木板等物品的時候,可以用多根布帶將上臂綁扎固定在軀幹上,然後再屈肘懸吊即可。
3、前臂骨折固定:前臂有尺、橈兩根長骨,如果單根骨骨折,相對比較穩定,可以僅用三角巾等將傷肢懸吊固定即可:如果尺、橈骨雙骨折,其固定的原則與上臂骨折相同。也可以簡單用書本、雜志等物托於前臂下方,然後直接懸吊固定。注意應將肘、腕全部固定,才能真正起到前臂骨折固定作用,兩端任一關節運動,都可以帶動骨折斷端活動。另外,前臂肌間隙狹小,骨折出血腫脹嚴重,可以造成前臂骨筋膜室綜合征,即壓迫動脈血管,使肌肉缺血壞死。所以,綁扎固定時應松緊適當,並及時調整固定帶。
4、大腿股骨骨折固定:股骨粗大,多因車禍、高空墜落或重物砸傷等巨大外力打擊造成骨折,因此,常合並有軟組織嚴重損傷或大出血。股骨閉合骨折(皮膚沒有破裂)就可以出血800毫升以上,開放骨折出血會更為嚴重。如不及時固定,可因骨折斷端活動而加重出血,經常出現血壓下降或休克等症狀。股骨骨折後,通常大腿腫脹嚴重,可以出現成角畸形或短縮,局部疼痛劇烈,不能站立行走,甚至不能挪動。可以用一塊長木板或木棍等,從傷側腋下直到足跟敷於大腿外側;另一塊木板從大腿根部到內側足跟敷於大腿內側,用6~8根布帶分別在胸部、腰間、髖部、大腿、膝關節、小腿等處綁扎固定,最後將踝關節「8」字固定於90度位。注意所有骨性突起的部位,例如季肋、髖、膝、踝等,務必用於毛巾等敷料襯墊,防止磨損皮膚軟組織。在只有一塊板時,可將木板敷於大腿外側固定:如果沒有外固定物,可以在兩腿間襯墊衣物,然後用領帶、皮帶或其他布帶等將兩下肢綁扎到一起,利用健側肢體作為外固定物。此法也可用於小腿骨折的固定。
5、小腿脛腓骨骨折固定:小腿脛骨前方緊貼皮下,發生骨折後極易穿破皮膚造成開放骨折或骨外露,需要積極止血並盡早固定。另外,小腿和前臂相似,閉合骨折後出血腫脹易造成骨筋膜室綜合征,引起肌肉缺血壞死。所以,固定時也應注意不要綁扎過緊,防止肢體遠端血供不良。小腿骨折的固定方法與大腿相似,可以用木板木棍兒或紙板、雜志等敷於腿內、外側,然後用布帶綁扎5~6匝固定,最後將雙踝成90度「8」字綳帶固定。外固定物下面同樣須用布料或衣服襯墊,防止皮膚軟組織磨損;木板長度亦需超過小腿上下的膝、踝關節,才能真正起到固定的作用。在不能找到外固定物的情況下,同樣可以將傷肢與對側健肢綁扎固定。
6、骨盆骨折固定:骨盆是連續軀乾和下肢的重要支撐結構,當髖部或骶尾部被擠壓、撞擊或砸傷時,常可以將骨盆的完整性破壞。骨盆骨折如果沒有損傷盆腔內的臟器,其早期最大的危險是骨折斷端在搬動時互相錯動引起大出血,使傷員休剋死亡。所以在車禍或其他嚴重外傷後,如果傷員雙髖擠壓疼痛,懷疑有骨盆骨折時,應盡快給予包紮固定。可以用衣服、床單、苫布或三角巾等兜住整個臀部,並在兩髖前打結系緊,使骨折骨盆被環繞加壓固定。然後使傷員平卧硬板上,取屈膝位,膝下用衣物等墊實,以減輕傷員的疼痛。
7、胸、腰椎骨折固定:胸、腰椎骨折也是外傷中常見的損傷,在上下椎體間失去原有骨性鎖定聯結結構的情況下,甚至一點輕微的椎體旋轉或屈曲都可能損傷脊髓而造成截癱。所以,當檢查傷員發現腰背部壓痛明顯,局部腫脹,活動困難的時候,就應該按照腰椎骨折進行處理。可以將傷員平仰卧在與肩同寬的木板或長桌面上,用衣物將其頭頸、腰下膝下及足踝部空虛處墊實,然後分別在額、肩、胸、髖、大腿、小腿及踝部用布帶扎緊固定。注意在搬動傷員的時候,要將其當作原木一樣來處理,嚴禁脊柱彎曲或扭轉。多人抬動擔架運送傷員的時候,可將其置於俯卧位,使脊柱輕度背伸;而不要置傷員於仰卧位,使其脊柱呈屈曲狀。脊柱通常是因為外力使其過度屈曲而受傷,故在傷後搬運時,應盡量防止重復受傷的機制。
8、骨折固定時的注意事項
(1)對開放性骨折應先進行有效止血和傷口包紮,然後再固定。
(2)固定時,應在夾板與骨突處及關節處放些軟墊墊好,以免壓迫過久皮膚壞死。
(3)傷肢固定應超過骨折上、下兩個關節。
(4)紗布纏繞不要過緊。四肢固定要露出手指或足趾,以便觀察肢體的血液循環情況。
五、骨折病人的搬運
搬運轉送病人時,要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因地制宜的選擇合適的搬運方法和工具。
病情較輕,轉運路程短,可採用徒手搬運法,如扶持法、抱扶法、雙人拉車式、平抱式等。如懷疑有胸椎骨折,必須3人配合搬運,一人托住肩胛部,一人扶住腰部和臀部,另一人托起雙下肢,三人同時把病人輕輕平托起或滾到硬板上,絕對不能讓傷員軀干扭曲、屈曲。對懷疑有頸椎損傷的病員,應由3~4人搬運,不能用滾動法,只能用平托法。由一人專托扶病員頭部,保持中立位,並沿身體縱軸方向略加牽引,絕對不能轉動頭部,並由其他2~3人平托搬運到擔架上,頸下放一小枕頭,頭部左右用軟墊或沙袋固定。對骨盆骨折病員可用軟墊襯在臀部兩旁,用寬布單(或褲子)托住傷員臀部搬運。
轉運途中的護理:
1、位置安放要正確,確保身體和擔架固定牢固。昏迷、煩躁者應用布帶約束,避免再次損傷。
2、保持呼吸道通暢,必要時吸氧。運送途中經常測脈搏、呼吸,檢查瞳孔及傷口出血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3、對骨折固定及上止血帶的病人,每隔30分鍾觀察肢體遠端血運情況,若發現青紫或蒼白要及時松解。
4、對轉運途中的傷情變化、採取的措施、止血帶時間等,均應記錄在本子上,以便為醫生救護時提供線索。
5、開放性骨折病人如何飲食
骨折發生後常在局部出現疼痛、壓痛、腫脹、瘀血、畸形、活動受限及縱向叩擊痛、異常活動等。一般多可據此作出診斷。當然,如果骨折損傷了血管、神經等,則會出現相應的表現,故應注意是否有其它器官同時損傷。為了確診和進一步了解骨折部位、類型及指導治療,X線檢查是必要的。通常,骨折經過適宜的治療,如復位和固定,在骨折段有良好血液供應的條件下,經過一段時間多可自行癒合。骨折的正確的現場急救和安全轉運是減少患者痛苦、防止再損傷或污染的重要措施,其中最要緊的是妥善固定。 開放性骨折的病人飲食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1)忌盲目補充鈣質:鈣是構成骨骼的重要原料,有人以為骨折以後多補充鈣質能加速斷骨的癒合。但科學研究發現,增加鈣的攝入量並不加速斷骨的癒合,而對於長期卧床的骨折病人,還有引起血鈣增高的潛在危險,而同時伴有血磷降低。此是由於長期卧床,一方面抑制對鈣的吸收利用,一方面腎小管對鈣的重吸收增加的結果。所以,對於骨折病人來說,身體中並不缺乏鈣質,只要根據病情和按醫生囑咐,加強功能鍛煉和盡早活動,就能促進骨對鈣的吸收利用,加速斷骨的癒合。尤其對於骨折後卧床期間的病人,盲目地補充鈣質,並無裨益,還可能有害。 (2)忌多吃肉骨頭:有些人認為,骨折後多吃肉骨頭,可使骨折早期癒合。其實不然,現代醫學經過多次實踐證明,骨折病人多吃肉骨頭,非但不能早期癒合,反而會使骨折癒合時間推遲。究其原因,是因為受損傷後骨的再生,主要是依靠骨膜、骨髓的作用,而骨膜、骨髓只有在增加骨膠原的條件下,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而肉骨頭的成份主要是磷和鈣。若骨折後大量攝入,就會促使骨質內無機質成分增高,導致骨質內有機質的比例失調,所以,就會對骨折的早期癒合產生阻礙作用。但新鮮的肉骨頭湯味道鮮美,有刺激食慾作用,少吃無妨。
6、開放性骨折
1.手適當抬高,有利於消腫。
2.正常飲食就可以。
3.小指為大部分離斷傷,有血運說明沒有壞死,一般7-10天左右能確定是否完全成活。(手指血運較好,成活率較高,若行指根血管吻合成活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