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摔倒沒有骨折想訛人怎麼辦
1,傷情鑒定,也就是到醫院看過,情況如何,這方面雙方都要憑醫院的診斷來說話。2,符不符合工傷的認定條件,如果是因公受傷,那單位就有責任了,如果不是工傷,那單位就沒有責任。至於什麼是工傷,你可以去咨詢一下律師。3,實在談不攏就去人社局找勞動監察大隊來處理,再不行就進行勞動仲裁或者打官司。友情提醒:辦企業,人事勞資方面的法律要了解一下啊,起碼要知道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啊。
2、員工在上班路上騎電動車摔倒造成骨折,公司應該承擔責任或賠償嗎?
你好,這種情況下不能認定為工傷,只有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算工傷的,所以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3、員工上班途中自己摔跤骨折,公司要承擔責任嗎
目前沒有法律法規上有規定,這種情況的發生,公司要承擔什麼責任
這是一種生活中的正常現象
跟公司沒有什麼直接關系,就好比沒有公司,我們生活中也可能會發生一些事故
就好比朋友有約,去約會,如果半路出現什麼事故,不會去找朋友的責任吧,有人說,如果不是朋友約自已,可能就不會發生事故呀,但想過沒有,為什麼自已同意要去,哪或者可以說,如果自已不同意朋友的約,也不去,就不會發生事故了,,,,,,
4、員工下班回家自己摔倒骨折!算工傷么?公司需要負責么?
不算工傷,公司不負責。《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才能算工傷。
1、《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該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4)員工跌倒骨折擴展資料
根據我國2011年1月1日實行的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工傷認定程序,依法進行工傷認定,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工傷認定應當客觀公正、簡捷方便,認定程序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四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第五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5、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摔跤骨折,該怎麼處理呢?
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摔跤骨折,屬於工傷事故,有工傷保險的,可以申請工傷保險進行賠付。在進行完工傷鑒定後,員工的治療費、伙食補助費等費用是由工傷保險承擔,其他費用是由公司和個人協商後來約定的。且在工傷期間,員工工資需要正常發放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員工跌倒骨折擴展資料: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6、我在上班的路上摔倒,造成骨折算不算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員工在上班路上自己摔倒造成骨折的,不屬於工傷。員工可按照意外傷害在醫保報銷醫葯費。單位並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進行慰問或者救助。
(6)員工跌倒骨折擴展資料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7、55歲女員工在飯店工作過程中摔倒骨折了老闆要負什麼責任?
工傷!!!為員工提供治療,並且給予其病假,這是良心老闆需要做的,但是一般小飯店這種老闆很難也不願意做到這些!所以如果是員工一方,建議先協商,不行,就告吧!
8、早上上班未進入工作區域兩個員工推來其中一方跌倒致骨折與單位有責任嗎?
未進入工作區域,兩個員工推搡,其中一方跌倒致骨折和單位是沒有責任的。由另一方推搡的一方負責就可以。
1.人生就是一場修行,在成長的路上,懂得了,有一些習慣我們必須戒掉;走得慢一些,要求的少一些,那麼你就不會留下太多的幸福沒有撿起,你就不會因為沒又撿起而遺憾。總有些看不完的風景,走不完的路,碰不到的人,觸不到的夢。
2.生活如同一杯水,痛苦則像掉進杯中的灰塵。如果不斷地去攪和,痛苦就會充滿我們的生活;如果選擇讓心靜下來,那麼痛苦自然會慢慢的沉澱。真正的勝利是不言放棄,真正的失敗是未始而終。
3.用美好的心靈看世界,學會寬恕別人,就是學會善待自己。仇恨只能永遠讓我們的心靈生活在黑暗之中;而寬恕,卻能讓我們的心靈獲得自由,獲得解放。愚昧的人老是耿耿於懷,一切始終存在。
4.時間,抓起了就是黃金,虛度了就是流水;書,看了就是知識,沒看就是廢紙;理想,努力了才叫夢想,放棄了那隻是妄想。努力,雖然未必會收獲,但放棄,就一定一無所獲。再好的機會,也要靠人把握,而努力至關重要。放手去做、執著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