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判斷骨折屬於輕傷還是重傷?
輕傷的認定需要做法醫鑒定,具體的標准可以看看2014年1月1日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一般輕傷的認定是骨折的情況比較嚴重,不嚴重的只能構成輕微傷。
程度分級
5.9.1 重傷一級
a)二肢以上離斷或者缺失(上肢腕關節以上、下肢踝關節以上)。
b)二肢六大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5.9.2 重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強直畸形或者功能喪失50%以上。
b)臂叢神經乾性或者束性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c)正中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d)橈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e)尺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f)骶叢神經或者坐骨神經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g)股骨幹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h)脛腓骨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i)膝關節攣縮畸形屈曲30o以上。
j)一側膝關節交叉韌帶完全斷裂遺留旋轉不穩。
(1)偽裝骨折屬於擴展資料:
第一條 本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根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託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
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查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
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定。
2、骨折屬於輕傷嗎 不全性骨折屬於輕傷嗎
手指骨折是否為輕傷依具體情況而定。主要依據如下:依據《人體輕傷鑒定標准》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二)缺失半個指節;(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3、學生被打骨折校方讓改成摔傷,你怎樣看待校方的這種行為?
校方的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我們大家都應該知道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家人們都是因為學校是個靠譜的地方,所以才會選擇把孩子去送到這個學校,但是現在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多老師包括一些校領導的素質是極其低下的,不僅不能教給孩子一些知識,反而可能讓孩子的身心受到傷害。這件事情發生在河南開封的一個學校,因為學生被打成骨折,而且吐血,校方讓孩子把受傷原因改成摔傷,更讓人覺得憤怒的是,這個孩子之所以骨折是被宿管老師毆打所致的,並且校方在孩子受傷後並沒有及時把孩子送醫院,看見孩子情況不妙才送去。,這種行為真的是引起了廣大網友的熱議。
學校的這種行為實在是難以讓人理解。我們可以理解息事寧人的做法,但是學校讓孩子把骨折改成摔傷,就真的很過分了,畢竟這是對孩子的不負責,根據一些記者的報道來看消防,只是把孩子的醫葯費給付了,對於他們讓孩子修改病歷的這件事情一概不提,不過這件事情警方已經介入了,希望警方在調查清楚後可以給孩子和孩子家長一個滿意的答復。在我個人看來,我以後真的不會把孩子交給這樣的學校,因為孩這種學校的教育方式,會給孩子的身心健康帶來創傷。
這樣的學校和黑社會基本沒什麼區別。這是因為家長對學校放棄,所以才把孩子放在這個學校的,所以學校應該負起責任來,對孩子負責,對孩子的家長負責,如果這所學校就是這樣的話,我不知道以後還有沒有人會把孩子送到這所學校了。希望廣大網友一定在給孩子選學校的時候,擦亮自己的眼睛千萬不要選擇這種學校,以免自己孩子受到什麼危害。
總而言之,這所學校的做法已經觸犯到了法律了。不管怎麼說,我們還是耐心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吧。
4、被打骨折屬於什麼傷
如果真如你所說,非常顯然,這屬於故意傷害,撥打110是正確的選擇,如果你要出一口惡氣的話,先去做個法醫鑒定,之後拿著法醫的鑒定結果去報案的派出所進行進一步處理。如果輕傷的話,進行私了,就是經濟賠償,至於賠償多少損失由受害者的實際情況而定,如果是重傷,在私了無果的情況下,無可厚非,是刑事責任。
5、把人打成骨折,用負法律責任嗎?
一、刑事責任:
1、如果法醫鑒定傷情為輕傷以上,則違反了《刑法》的規定,要承擔刑事責任;
2、《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行政責任;
1、如果法醫鑒定為輕傷傷則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應當受行政處罰;
2、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三、民事責任: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2、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6、法醫鑒定骨折屬於什麼類型的傷?
人體輕微傷的鑒定標准
3.12 外傷後鼻出血;鼻骨線形骨折。
4.3 肋骨一處單純性線性骨折;確證肋軟骨骨折。
5.4 手、足骨骨折。
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內容
第二章 頭頸部損傷
第七條 顱骨單純性骨折。
第九條 眼損傷(二)眶部單純性骨折
第十條 鼻損傷(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
第十三條 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
第三章 肢體損傷
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二)缺失半個指節;(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條 足損傷(一)2節趾骨骨折;(三)庶骨2節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者庶跗關節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 臏骨骨折。
第四章 軀幹部和會陰部損傷
第三十二條 肩胛骨、鎖骨或者胸骨骨折; 胸鎖關節或者肩鎖關節脫位。
第三十三條 肋骨骨折(一處單純線性骨折除外) 。
第四十三條 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 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能恢復的。
第四十四條 骨盆骨折。
人體重傷鑒定標准
(三)肱骨骨折並發假關節、畸形癒合嚴重影響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癒合強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後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嚴重障礙; (八)掌指骨骨折影響一手功能,不能對指和握物〔2〕; (十五)股骨幹骨折並發假關節、畸形癒合縮短超過5厘米、成角畸形超近30度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十六)股骨頸骨折不癒合、股骨頭壞死或者畸形癒合嚴重影響下肢功能; (十七)脛骨骨折並發假關節、畸形癒合縮短超過5厘米、成角畸形超過30度或者嚴重旋 轉畸形; (十八)四肢長骨(肱骨、橈骨、尺骨、股骨、脛腓骨)開放性、閉合性骨折並發慢性骨髓炎;
第三章 容貌毀損
第九條 毀人容貌是指毀損他人面容〔(五)一側眼眶骨折顯著塌陷。
第十五條 上、下頜骨和顳頜關節毀損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上、下頜骨骨折致使面容顯著變形;
第三十三條 上、下頜骨骨折或者口腔內組織、器官損傷(如舌損傷等)致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能力明顯障礙。
第三十二條 骨盆骨折致使骨盆腔內器官功能嚴重障礙。 第七章 其他對於人體健康的重大損傷
第三十七條 其他對於人體健康的重大損傷是指上述幾種重傷之外的在受傷當時危及生命或者在損傷過程中能夠引起威脅生命的並發症,以及其他嚴重影響人體健康的損傷。
第一節 顱腦損傷
第三十九條 顱蓋骨折(如線形、凹陷、粉碎等)伴有腦實質及血管損傷,出現腦受壓症狀和體征;硬腦膜破裂。
第四十一條 顱底骨折伴有面、聽神經損傷或者腦脊液漏長期不愈。
第三節 胸部損傷
第五十九條 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難。
第六十條 胸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難。
第五節 骨盆部損傷
第七十三條 骨盆骨折嚴重變形。
第六節 脊柱和脊髓損傷
第八十條 脊柱骨折或者脫位,伴有脊髓損傷或者多根脊神經損傷。
以上為人體損傷程度涉及骨折的鑒定標准條款,自己根據病歷來比照相應條款,並作出判斷。希望能幫到你
7、骨折屬於什麼傷害
骨裂屬於輕微傷~輕傷
一般骨折屬於輕傷~重傷
脊椎錯位屬於輕傷~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