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辭職,裝著被車撞了,胳膊骨折,能騙過嗎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此條法律規定,你可以遞交辭職報告。
2、不想幹了辭職又不讓走,假裝骨折會不會幼稚
太幼稚了,而且這個方法也並不好,打好離職問問他到底什麼時候讓走,如果一直不知道你走,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報警,
3、腳骨折了想辭職但是已經請了一個月的假我該怎麼辦
你好,遇到這種情況可以辭職的辭職和你請假沒有沖突,所以說不用太過擔心,直接遞交辭職報告就可以了。
4、我想裝病辭職,領導不放,該怎麼裝
你家裡有事應該向單位請假,而不是向單位提出辭職。如果你非要決定辭職,只要依法履行辭職提前告知義務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單位領導批准。
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用骨折辭職可以嗎?
直接說不幹了就成,現在工作自由,最多等一個月,你就可以隨時走了,不用管別人
6、我上班途中摔骨折公司要我辭職,我該怎麼做來挽回工作?
既然不是工作上的問題,並且是在上班路上發生的事故,公司沒有理由讓你辭職的,你不同意,公司不應該勸辭啊,如果公司堅持辭退你的話,應該要付給你補償金之類的,工資也要全部付清
7、上班時摔了骨折公司要其員工離職這樣也可以嗎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專在工作屬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本人或其親屬都能提出申請。
根據第35~37條享受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