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幫鄰居家辦喪出殯被禮炮炸傷該怎麼賠償?六十多歲了,隔壁鄰居家死人出殯那天抬棺材時,被辦喪事家人請
直接表明,理所當然,如果他不負責任只好起訴
2、夢到棺材僵屍手臂骨折代表什麼?
周公解夢第21頁說自己手臂骨折說明會有難,日有所思夜有所夢
3、有一個韓國恐怖片,開頭大概是女主腿出車禍受傷了,一個死人在棺材裡跟她聊微信,求片名!!!
這部電影是魔鏡,第一個故事是韓國女玩手機的內容
魔鏡的劇情簡介:
《電話》骨折女孩侑真(李彩英 飾)百無聊賴待在家中養傷,這天她偶然收到一個鏡子的快遞,之後通過手機和某個陌生男子聊天。聊興正酣,她給對方發去一張自己的照片,而對方則回過來一模一樣的照片,並聲稱就在她的身邊。
《奶奶》爸爸媽媽趕著去上班,而每天都准時過來照看孫子楠楠的奶奶卻沒出現。無奈之下,爸爸只得讓楠楠待在粉筆畫的圈子裡不準出去。少頃,沒有影子的奶奶來了,領著孫子回到自己家中。
《電影》某劇組正拍攝名為《冥國1932》的鬼片。傲慢的女主角珍妮亂發脾氣,財大氣粗的製片頤指氣使。正式拍攝時,飾演女鬼的女孩允兒聲稱看到鬼影而嚇暈。片場鬼影幢幢,人人膽戰心驚。
4、夢見一副棺材還有黑色骨頭又看見有人在拜山還有是剛准備埋棺材?
周公的夢解釋說: 新墓的皇帝被免職了。棺材會從墳墓里出來。把棺材放進屋裡。死人從棺材裡出來。一個開著的棺材和一個死人。死人拿到錢。我會在水上發大財的。外面沒有人。周公解夢: 夢到骨頭代表事物的本質,意味著你不應該被事物的外表所欺騙,而應該增強你自己的洞察力。骨折是你的致命弱點被發現的信號
5、夢見我的爺爺,爺爺死了很多年,死的時候我沒在家,但爺爺從小很疼我,聽說安葬的時候由於棺材小了點不...
所有鬼魂的夢不能用現代的思維去理解
一方面 夢見鬼 大多是自己宿世的冤親債主前來索償 並會對自己一生的運勢 命運產生影響 以迷信處理 置之不理不妥
另一方面 夢見去世的親人 大多是去世親人落在惡道受苦 有求於自己 希望宿世骨肉幫助超度 以求解脫
本人如果不信佛 怕是不信 難以理解的
建議你 看《地藏菩薩本願經》 看後你自然會明白怎麼回事的
如按《地藏菩薩本願經》的內容做的話 此夢將永不出現 對你本人也會有極大益處
念:南無(音: 那摩)地藏王菩薩
《地藏菩薩本願經》:若未來世有諸人等,衣食不足,求者乖願,或多病疾,或多凶衰,家宅不安,眷屬分散,或諸橫事,多來忤身,睡夢之間,多有驚怖。如是人等,聞地藏名,見地藏形,至心恭敬,念滿萬遍,是諸不如意事,漸漸消滅,即得安樂,衣食豐溢。乃至睡夢中悉皆安樂。
《地藏菩薩本願經》:是人更能三七日中,一心瞻禮地藏形象,念其名字,滿於萬遍,當得菩薩現無邊身,具告是人眷屬生界;或於夢中,菩薩現大神力,親領是人,於諸世界,見諸眷屬。更能每日念菩薩名千遍,至於千日,是人當得菩薩遣所在土地鬼神,終身衛護,現世衣食豐益,無諸疾苦,乃至橫事不入其門,何況及身。是人畢竟得菩薩摩頂授記。
以上意思是:在21天里 心中默念:"那摩地藏王菩薩" 滿一萬遍 會在夢中見到故去親人目前的情況。很靈驗!一試便知。
《地藏菩薩本願經》:復次普廣,若未來世中,閻浮提內,剎利、婆羅門、長者、居士、一切人等,及異姓種族,有新產者,或男或女。七日之中,早與讀誦此不思議經典,更為念菩薩名,可滿萬遍。是新生子,或男或女,宿有殃報,便得解脫,安樂易養,壽命增長。若是承福生者,轉增安樂,及與壽命。
《地藏菩薩本願經》:若未來世眾生等,或夢或寐,見諸鬼神乃及諸形,或悲或啼,或愁或嘆,或恐或怖。此皆是一生十生百生千生過去父母,男女姊妹,夫妻眷屬,在於惡趣,未得出離,無處希望福力救拔,當告宿世骨肉,使作方便,願離惡道。汝以神力,遣是眷屬,令對諸佛菩薩像前,專心自讀此經,或請人讀,其數三遍或七遍,如是惡道眷屬,經聲畢是遍數,當得解脫。乃至夢寐之中,永不復見。
持齋10天 去寺廟燒香拜佛 在佛像前讀《地藏菩薩本願經》7遍 每讀完一遍 讀如下迴向文3遍,如此 自己的亡親 冤親債主即可解脫!
迴向文:
(合掌)弟子XXX(自己名字)願以此所誦《地藏經》一部之功德,迴向給弟子(自己名字)XXX累生累世的冤親債主。祁請南無大慈大悲地藏王菩薩慈悲做主,超拔他們,令業障消除,離苦得樂,往生凈土。弟子XXX真心求懺悔。
如果是專門超度特定的人,則:迴向給XXX和XXX累生累世的冤親債主。
讀經是消業障的第一步,以後堅持在心中默念 「那摩(南無)地藏王菩薩」 名號,可使本人逢凶化吉 轉變不好的命運。如果堅持每天念一千遍,念滿一千天,可使本人一生平安 富足。
在讀佛經的問題上 地藏菩薩本願經是明確說明可用來讀 可消業障 可用來超度亡人的。佛經不打誑語,有此經典明確說明,不必疑惑。對於佛經,一信解百惑。要知道超度一個人功德是很大的。《地藏菩薩本願經》: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眾罪。命終之後,眷屬小大為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以是之故,未來、現在善男女等,聞健自修,分分己獲。
《地藏菩薩本願經》是一本書 讀完一遍需要90多分鍾吧
6、人死陪葬品一般放置於骨灰盒還是棺材裡
說到了這種現象當然是源於幾千年中國民間的文化習俗所確定的,在過去呢都是土葬,當然了,隨葬品都放在棺材裡或者是墳墓里,現在不是了都是火化的,所以一般的隨葬品呢,會隨著人一起火化掉。所以呢,是保留不下來的。不過現在人們在給你去世的人火化的時候呢,往往不會放什麼隨葬品,因為那樣已經毫無意義了。畢竟是現在的時代,一切的都進步了,都變化了,再用傳統的風俗習慣來衡量,真的就不適合了。
7、本人已死、有事燒紙。小事招魂、大事挖墳。實在想我、下來陪我。如遇上線、純屬屍變
我買了瓶雪碧,然後從三樓跳下360轉身,我以為下面會變成水池,結果待在醫院三個月,骨折了!...太坑爹了!
8、下葬時,抬將手不穩,將棺材放入金井不小心棺材頭部突然下落。棺材成45度,有少許撞擊地面。
樓主請節哀。
聽說這個情況說明是死的不明不白的意思! 但是我也不確定啊,只是聽說是這樣!
9、我爹在家幫別人家抬棺材,腰椎骨折算誰成但
如果是無常幫工,可以要求被幫工人適當補償。
網上說不清。如需辦理,電話聯系。
追問功能已關閉,如有疑問,電話聯系(號碼在網頁右側)。
如電話無人接聽,請簡訊留言。
來電僅限陝西省電話。敬告外省當事人:外省電話已全部屏蔽,外省電話,請勿騷擾。
10、請問2020法碩考研真題中棺材避雨案,丙摔斷腿的責任應該歸誰?
參加了2020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法碩聯考的同學應該都被這個「棺材避雨案」想必傷神了。多位考生反映「見鬼」,被網友列入2019年研究生考試中的「槽點」。對於這樣出題,文都敏行法碩小敏帶你一起解析回顧:
2020法碩聯考真題:
甲駕駛一輛拖拉機,中途乙要求搭車,甲同意,並告知車上有棺材。途中下雨,乙進入棺材躲雨,後遇丙要搭車,甲同意。雨停,乙推開棺材透氣,丙被嚇到,大叫「有鬼」於是跳車,摔成骨折。問丙摔斷腿的責任誰承擔?
A、甲承擔責任。
B、乙承擔責任。
C、丙承擔責任
D、——(不詳)
對於這樣出題,想必是難倒了一大片考生,邏輯很清晰,簡短的3行字,通過「棺材避雨案」將法碩中的法考精髓考察的淋漓盡致。
看看網友們都是怎麼為你解析:
選A 的理由:
拖拉機不能載人,載人後沒有立即告知?
甲告訴了丙車內有棺材,但是沒有告訴丙棺材裡有個乙在躲雨。乙已經躺在棺材裡,更本就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更不知道乙在棺材內,如果追究乙沒有告訴丙他在棺材內的責任,不好追究,畢竟如果要乙告訴丙的話,還是得從棺材出來,也要造成丙驚嚇,想要丙不受到驚嚇,並且由乙來告訴丙的話,那就得乙先告訴甲,甲再告訴丙棺材有人,丙才有準備,並且,甲沒有做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選B的理由:
掀開棺材蓋是直接原因導致。
乙僅僅是因為下雨而搭車,個人行為因為下雨大而躲進棺材,更是導師丙「跳車」的直接原因,所以乙承擔責任。
選C的理由:
跳車是個人行為,且棺材是否有人是成年人應該具備的認知。
丙自己承擔,因為丙搭乘甲的車,並沒有向甲付出代價,甲沒有享受權利,也不用承擔義務。另外與棺材同乘車,應該有意識、生活經驗接受棺材裡有人。
「一切認識源自生活」,其實考題中所出的該題,通過網友發現該故事案例源自生活中的真實案例,如下:
2006年9月29日上午9時許,河北省陽原縣農民楊奔駕駛農用四輪拖拉機給一村民拉石頭蓋房,順便給別人捎了一口棺材。車走到半路,突然天下起了傾盆大雨。原先在車廂里坐的7個農民全都擠到了駕駛室里。這時,路邊出現一青年小夥子攔車搭乘。司機讓他上了拖車,並告訴他拖車上的棺材是口空棺材。雨越下越大,青年人被雨淋得受不了,索性掀起棺材蓋鑽進館材里邊避雨。
走了幾里路後,又路遇一名村婦攔車,司機楊奔見這名婦女也被澆成了落湯雞,於是就讓她也上了拖拉機後面的拖車。因為司機知道拖車上還坐著個青年人,再加上雨下的太大顧不上多說話,所以,就沒向那名婦女講清拖車上的館材里沒裝著死人,請她不要害怕。上車後,見拖車上放著口棺材,村婦雖然有點膽怯,但也顧不了別的只管向拖車上爬去。走了一陣子,躲在館材里邊的男青年想看看雨是否停了,於是,他將棺材蓋推開伸出頭來。此刻,村婦見棺材裡鑽出一個大活人來,以為是見鬼了,便大喊一聲「有鬼!」接著就往飛奔著的車下跳去。結果被摔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對此道路交通傷人事故,死者家屬把拖拉機車主和那男青年同時告上了法庭。
此後,河北省陽原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罕見的案子。庭審中,原告稱,拖拉機司機楊奔未告知死者拖車棺材裡裝的是活人,小夥子突然從棺材裡探出頭來,才把人嚇死。楊奔稱,我們怕她被大雨淋壞,好心讓她上了拖車,並不知道男青年鑽進了棺材,所以不應承擔任何責任。男青年稱,他從棺材裡探出頭來不是存心嚇唬人的,只不過是想看看雨停了沒有,並不知道拖車又上了個婦女,所以該村婦的死與他無關。
法院審理認為,拖拉機司機楊奔存在明顯過錯:駕駛室超員,拖車上人貨混載,嚴重違犯了道路交通管理規定,且造成傷亡事故,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男青年已經看到車上放有棺材還硬要乘坐,違犯了交通管理有關規定,他鑽進棺材,確實不知道拖車又上了人,雖然無過錯,但其行為造成了一定後果,也應承擔適當的補償責任;死者該村婦乘坐人貨混載的車,同樣違犯了交通法規,也有過錯。經計算,死者應得到各種賠償共計67645元,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楊奔承擔70%的47353.15元、死者承擔20%、被告青年自願承擔10%。宣判後,原、被告都表示服判。
當然參與2020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法律碩士聯考的同學可藉此案參考丙摔斷退的責任歸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