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打至骨折報警後 警察說被打人要交罰款 有這說法嗎?
你被打至骨折值得同情並要求對方負責醫葯費,但如果你的行為同樣是違法了當然要受到處罰,一碼歸一碼。
2、我是保安因為公司員工故意挑釁,我拿鐵鍬把人胳膊打骨折了,這個是以行政治安案件處理,還是以故意傷害致
根據法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要根據法醫傷情鑒定結論和具體情節承擔法版律責任。如果造成他人輕傷權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 。
法律依據: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3、我是正當防衛把對方打骨折了要賠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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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打骨折當時沒報警過了一年派出所還能受理嗎
如果有證據證明當時被打骨折可以到法院起訴。這已經涉嫌觸犯故意傷害罪,還在追訴時效之內。
輕傷屬於刑事自訴案件,在自行協商解決不了的情況下,受害人自己到法院起訴。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四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刑法》
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有人來自己店裡挑釁把他打成骨折了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這個事情還不能簡單地認定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
有幾個法律事實要弄清楚:所謂挑釁是什麼程度,所謂骨折是什麼程度,挑釁的威脅程度是否足以引發必要的防衛措施,所造成的防衛結果是否恰當。
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對方如果是拿刀進行威脅,甚至已經實施了侵害行為,那麼在「當時」即使把對方打殘甚至致死也可能會認定正當防衛。過後進行的攻擊就是防衛不適時了,等於故意傷害。
如果只是進店裡找茬,罵罵人等,就算動手了,沒有任何凶器,但真給打骨折了就有可能是防衛過當甚至故意傷害了。法律後果與造成的傷害程度有直接關系。
真的走法律途徑的話,看看民警如何定性吧,即使對你不利,走到訴訟途徑還是可以進行辯護的。
6、因為工作的事情被同事打骨折目前派出所民警說人跑了廠裡面不管我應該怎麼辦身?
如果是在廠子裡面出了事兒,那廠里也是有責任的。實在不行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這樣的話能更快的判決。
7、被打骨折屬於什麼傷
如果真如你所說,非常顯然,這屬於故意傷害,撥打110是正確的選擇,如果你要出一口惡氣的話,先去做個法醫鑒定,之後拿著法醫的鑒定結果去報案的派出所進行進一步處理。如果輕傷的話,進行私了,就是經濟賠償,至於賠償多少損失由受害者的實際情況而定,如果是重傷,在私了無果的情況下,無可厚非,是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