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市內因冰水滑倒摔骨折超市應付什麼責任
超市付責,應該要報警備案,還有最好要求超市墊付醫療款,所花的費用要保留票據,還需要醫院開據疾病證明
2、超市摔傷賠償
傷殘幾級要看鑒定結果啊,賠償的話,超市應該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誤工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用具費用。
傷殘賠償金的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1)60周歲以下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傷殘系數×20年。
(2)60周歲—75周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傷殘系數×[20-(實際年齡-60)]。
(3)75周歲以上人員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傷殘系數×5年。
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
傷殘等級級別劃分依據
一級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它器官不能代償,需特殊醫療依賴及完全護理依賴方可維持生命及基本生活者。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需特殊醫療依賴和大部護理依賴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病需特殊醫療依賴和部護理依賴者。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需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需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需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部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需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3、老人家在超市摔成骨折,家屬應該怎麼辦?超市應該負怎樣的責任?
你感覺超市應當負責嗎?摔倒是因為超市地滑?有障礙物?。。。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
4、在超市裡面摔倒導致股骨折,半年以後還可以去找超市賠償嗎
可以,還在可提起訴訟的時間內。因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為1年。
依據:《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 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137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5、超市摔傷腰骨折怎樣賠償
認定超市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由於超市未能夠積極履行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以防止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在超市所控制的場所活動時遭受侵害,對發生購物車下滑現象導致人身受到損害,超市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6、像在超市上班 然後是在超市裡摔倒,然後骨折的 這種,超市也是要負一半的責任的吧
不是全責,只能說進進人道罷了,個人觀點。老人不是遭到外來傷害,而是自身的,所以超市責任不大
7、在超市摔傷應如何索賠
不算工傷。
根據1996年8月原勞動部發布《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的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超市摔骨折,關於賠償有哪些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