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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期間裁員

發布時間:2021-04-29 01:57:24

1、員工合同期間發生意外骨折公司辭退員工有什麼賠償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准為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在單位工傷後(骨折)養病期間被公司調崗降薪(公司效益不好,裁了20%員工去再就業中心,其實就是變相

單位經濟性裁員,工傷員工也在裁員名單中,那麼員工在醫療期結束之後依然會被裁員。
單位在員工工傷期間是不得降低員工的待遇的,應該按照原工資要求單位補齊。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補齊工資,在員工可以上班後繼續工作。
如果單位裁員該員工的話,那麼要求單位支付裁員的經濟補償,並要求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3、(急)骨折住院期間公司開除我怎麼辦?

認倒霉吧/要是工傷還能要點賠償。。要不是工傷 人家不用你 也正常 。。這又不象是生孩子受保護。。人家雇你就是幹活地 你不能幹活人家 白養你呀。。

4、我因腳骨折脹時不能上班今天領導打電話說叫我離職離職跟辭職有什麼區別嗎?

首先如果你因為腳骨折賬不能上班,那麼你應該請假,如果他不批准你的請假,你可以直接進行勞動局投訴,千萬不要自己離職,離職的話就是一分錢都拿不到。

5、骨折期間老闆讓上班?

憑借醫院的休假證明可以休息,並可以主張工傷期間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既不符合法定情形又不具有充分合理性,只有經與員工協商後才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法庭共加班待遇。

6、骨折受傷期間,公司可以辭退我嗎

根據工傷法規定,在工作時向面受傷的那就是工傷,在這個工傷其間公司老闆是不允許辭退員工的,除非他企業倒閉。那麼他才可以辭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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