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拉被子接跳樓的被砸中,跳樓者身亡,救人者會不會留下心理陰影?
被砸中的男子叫做宋玉武,是一名貨車司機,五十歲左右,送貨到這個小區,正好聽到有人在喊救人,看到七樓一個女子要往下跳就過去幫忙了,九個人拿著被子想接住跳樓的人,結果沒接住,跳樓的砸到了宋玉武的身上,宋玉武倒地、昏迷,跳樓者當場死亡!
砸中後進入ICU,至今昏迷,脊椎骨折,顱內出血!心理陰影不說,能活著就不錯了,妻子是個環衛工人,家裡沒有房產,沒有存款,還有兩個孩子,一個女兒,一個兒子,宋玉武是家裡的頂樑柱,說倒下就倒下了,對這個家庭打擊實在太大了,光治療費就是個難題,靠大家捐款,算是做了手術,能住院,能治療,可是未來呢。
這算是見義勇為,救的那個人已經死了,她的家人是否會感激宋玉武呢?會不會拿錢幫助他,幫助他的家呢?心裡特別不是滋味,明明做了好事,卻以悲劇收場,敬佩他,生死存亡之際都沒放手!
夫妻吵架,死就能解決問題嗎?冷靜想想,死都不怕,還怕活著嗎?說心裡話如果遇到這種事我會躲的遠遠地,我上有老、下有小的,你是不想活了,我得活著啊,我要沒了,我爹媽怎麼活,我的孩子怎麼活,跟丈夫吵架就跳樓,四十多歲了值得嗎?生活這么美好,你要不想好好過,那我一定要比你過的好,氣死你,要抱著這種態度,什麼都沒有自己快活重要,男人可以找,婚可以離,生命真的只有這么一次。
你是死了,你丈夫能娶妻,能生子,而你就是過去式,什麼解不開的結,要用死來解啊,最後傷己傷彼,就沒傷到你丈夫。
見義勇為的代價這么大?下次你還會做嗎?這次事件告訴我一個道理,見義勇為要量力而行,以後三樓以上要跳樓的咱們都離遠點,打個119,打個110算是救人了,聽天由命吧,要是救援到的快,興許能救他一命,慢,就算了,畢竟人家自己不想活了,喊、勸都免了。
我不心疼死了的人,我心疼ICU里躺著的這個人,妻子為了照顧他一直在請假,女兒跑前跑後,家裡還有個上學的孩子,這一家本就艱難,這不是難上加難嗎?
總結:都說現在人活的沒有人情味,可這人情味是用生命做代價,這個代價太大了,如果這個人是我的父親,是我的丈夫,我會大喊,請你們不要上前,這個好人好事我們不做,你們活著對我來說才是最重要的,別人的生死我不在乎!
為了家人,請照顧好自己,你的孩子,你的妻子,你的父母都等你平安回家,最後祝宋師傅早日康復,好人一生平安。
2、腳被砸骨折了,兩個月了,能獲得賠償嗎?
首先是否屬於在上班期間,如果是,那就屬於工傷!
工傷賠償項目:
(一)治(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
(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 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准報銷。
(四) 康復治療費。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 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九) 傷殘津貼。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十)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15歲女孩被空心磚塊砸骨折是怎麼回事?
4月2日下午,15歲的晶晶左前臂上還打著支架,她的食指不能伸直,大拇指和無名指也不靈活。她的胳膊是在一個多月前被樓頂落下的磚塊砸傷的。
當天中午12點過,她和媽媽李女士、妹妹下樓,准備去親戚家吃飯,「出了單元樓,媽媽走在前面,我和妹妹走在靠近47棟的草坪邊。」這時一塊空心磚落在她和妹妹身旁,兩人嚇得跑到前面,「我看到一塊磚可能會砸到妹妹,就伸手推開妹妹。」接著,磚塊砸到了她的胳膊。
「當時痛得都麻木了。」晶晶回憶。李女士將兩個女兒轉移到一旁,抬頭看到磚塊是從頂樓天台落下的,磚還在往下落。」她隨後撥打了120以及110電話,晶晶期間暈了過去,「我掐人中才把她弄醒。」
醫院的檢查結果顯示,晶晶的左臂橈骨中下段開放性骨折,左手第2、4掌骨骨折,之後她兩次接受手術。出院後,晶晶一家通過小區內監控,輾轉找到了「高空拋物」的當事家庭鍾先生家,鍾先生也坦承,是自家的兩個娃娃推下的磚塊。
「那天中午,我們愛人去樓上曬被子。」鍾先生表示,自家兩個孩子也跟著一起上去。被子搭好後,她愛人先下樓,孩子並沒一起下去。事後他了解到,兩個孩子發現了天台上的空心磚,「兩個娃娃一個9歲,一個5歲」,他們把磚塊抱到牆沿上,然後推了下去。
事後,他曾前往醫院和家中看望過晶晶。目前治療費已經花了7萬左右,「鍾先生家給了6萬元。」鍾先生表示,「我們家長監護上有失職。」他也向晶晶一家表示歉意。「下一步我們會就賠償進行協商。」
律師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應當由侵權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起事件中,由於侵權人是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由其監護人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4、疊個被子手指頭受力嚴重竟然骨折了,是我太脆弱嗎?
這樣的事情有的,聽說過
這可能是不叫脆弱
而是虛弱加倒霉
建議馬上開始補鈣並且適當地運動
5、顧客在超市買被子時自己摔骨折,售貨員承擔責任嗎?
你也說了是自己摔的骨折,那麼售貨員為什麼需要承擔責任呢?千萬不要去訛人!
6、店被砸,手被打骨折,對方應該受什麼樣法律制裁?怎麼賠償?
砸店屬於故意毀壞財物的行為,如果數額較大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傷情認定以司法部門的鑒定為准,如果構成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因為毀壞財物、故意傷害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不能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協議,被侵權人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財產損失。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7、我有個二爸是五保戶,在家自理,去領給的棉衣被子滑倒骨折了,請問這個手術費和住院費誰掏
這位知友,所謂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幾項: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孤兒為保教)。
"五保戶"常見於我國的農村地區,這種制度的設立體現了我國法律保護老人和兒童的一貫原則,是人道主義的具體體現。你"二爸是五保戶,在家自理,去領給的棉衣被子滑倒骨折了,請問這個手術費和住院費誰掏",當然是由當地政府支付,家人可以臨時墊付,然後到政府民政結算。
8、腳被東西砸骨折了,都過去20來天了,怎麼還沒有完全消腫呢?
根據你所講的病史,提供的症狀和體征,我個人認為你所講的這種情況,應該要考慮是不是骨折的問題,建議繼續石膏外固定20天,然後拆石膏,在雙拐的保護下慢慢行走,建議你通過穿彈力襪消腫。
9、女孩被磚塊砸骨折是什麼情況?
近日一則女孩被磚塊砸骨折的新聞引發關注。
4月2日下午,15歲的晶晶左前臂上還打著支架,她的食指不能伸直,大拇指和無名指也不靈活。她的胳膊是在一個多月前被樓頂落下的磚塊砸傷的。
晶晶告訴記者,當天中午12點過,她和媽媽李女士、妹妹下樓,准備去親戚家吃飯,「出了單元樓,媽媽走在前面,我和妹妹走在靠近47棟的草坪邊。」這時一塊空心磚落在她和妹妹身旁,兩人嚇得跑到前面,「我看到一塊磚可能會砸到妹妹,就伸手推開妹妹。」接著,磚塊砸到了她的胳膊。
「當時痛得都麻木了。」晶晶回憶。李女士將兩個女兒轉移到一旁,抬頭看到磚塊是從頂樓天台落下的,磚還在往下落。」她隨後撥打了120以及110電話,晶晶期間暈了過去,「我掐人中才把她弄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