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固定時應先固定發生骨折處的哪個部位
骨折固定要求整體固定,現場臨時固定時強調的是牽引下執行固定措施,保證骨折斷端的相對穩定,不要因斷端銳利面損傷重要血管、神經及周圍肌肉組織,固定完畢後即可以搬運轉送醫院。
2、骨折並准備為其固定,應當怎麼做?
具體做法如下:
1.肱骨骨折固定法:患者手臂呈屈肘狀,用兩塊夾板固定,一塊放於上臂內側,另一塊放 在外側,用綳帶固定。如只有一塊夾板,則夾板放在外側加以固定,用三角巾懸吊傷肢;
2.大腿骨折固定法:將傷腿拉直,夾板長度上至腋窩,下過腳跟。兩塊夾板放於大腿內、外側;有綳帶或三角巾纏繞固定。
3.脊柱骨折固定法:病情多較嚴重。嚴禁亂加搬動,應輕巧平穩地在保持脊柱安定狀況下,移至硬板擔架上,用三角巾固定後,及早轉運。切勿扶持患者走動,或躺在軟擔架要上,這樣會使脊柱骨折加重對神經操作,引起終生截癱。
注意事項:
有出血時應先止血和消毒包紮傷口,然後固定骨折;
2.對於大腿、小腿和脊椎骨折,應就地固定,不要隨便移動患者;
3.固定力求穩妥牢固,要固定骨折的兩端和上下兩個關節;
4.上肢固定時,肢體要彎著綁屈肘狀。下肢固定時,肢體要伸直綁。
3、骨折固定的原則是什麼
(1)凡疑有骨折的傷員,都應按骨折處理。(2)除有生命危險,如面臨爆炸、起火、有毒氣體、淹溺等,均應就地搶救。(3)有大出血時,應先止血、包紮,然後固定骨折部位。(4)發現傷員休克或昏迷時,應先搶救生命,然後再處理骨折。(5)骨折固定時,不要盲目復位,以免加重損傷程度。(6)嚴禁將露在傷口外面的骨折斷端送回到傷口內。(7)包紮松緊要適當,以不影響正常的血液循環,又能起到固定作用為宜。四肢骨折固定時,要露出手指或腳趾,以便於觀察傷肢血液循環情況。(8)用來固定骨折的夾板不可與皮膚直接接觸,要用紗布、棉花等柔軟物品墊在夾板與皮膚之間,在夾板兩端及骨骼突起部位也應加軟墊。(9)固定骨折所需夾板的長度與寬度,要與骨折肢體相適合。其長度一般需超過上下兩個關節。
4、骨折的各類固定方式及其優缺點。
骨折的固定方法有外固定和內固定。
一。外固定:1.小夾板固定。指征:四肢閉合性管狀骨骨折,但股骨骨折因大腿牽拉力強大,需結合持續骨牽引;四肢開放性骨折,創口小,經處理創口已癒合者;四肢陳舊性骨折,仍適合於手法復位者。優點:具有固定可靠、骨折癒合快、功能恢復好、治療費用低、並發症少等優點。缺點:綁太松或固定墊使用不當,易使骨折再移位,太緊可產生壓迫性潰瘍、缺血性肌痙攣,甚至肢體壞疽。
2.石膏綳帶固定。指征:開放性骨折清創縫合術後,創口癒合之前不宜使用小夾板固定者;某些部位的骨折,小夾板難以固定者;某些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後,如股骨骨折髓內釘或鋼板螺絲釘固定術後,作為輔助性外固定;畸形矯正後矯形位置的維持和骨關節術後的固定,如腕關節融合術後;化膿性關節炎和骨髓炎患肢的固定。優點:可根據肢體的形狀塑形,固定作用確實可靠,可維持較長時間。缺點:無彈性,不能調節松緊程度,固定范圍較大,一般需超過骨折部的上下關節,無法進行關節活動功能鍛煉,易引起關節僵硬。
3.外展架固定。指征:肱骨骨摺合並橈神經損傷或肱骨幹骨折手法復位,小夾板固定後;腫脹嚴重的上肢閉合性骨折和嚴重的上臂或前臂開放性損傷;臂叢神經牽拉傷;肩胛骨骨折;肩、肘關節化膿性關節炎或關節結核。
4.持續牽引。指征:頸椎骨折脫位使用枕頜布托牽引或顱骨牽引;股骨骨折使用大腿皮膚牽引或脛骨結節牽引;脛骨開放性骨折使用跟骨牽引;開放性骨摺合並感染;復位困難的肱骨髁上骨折使用尺骨鷹嘴骨牽引。持續牽引方法和牽引重量根據病人的年齡、性別、肌肉發達程度、軟組織損傷情況和骨折的部位來選擇,牽引重量太小,達不到固定和復位的目的。太重會導致骨折分離移位。
5.外固定器。適用於:開放性骨折;閉合性骨折伴廣泛軟組織損傷;骨摺合並感染和骨折不癒合;截骨矯形或關節融合術後。優點是固定可靠,易於處理傷口,不限制關節活動,可行早期功能鍛煉。
二。內固定。主要用於切開復位後,採用金屬內固定物,如接骨板、螺絲釘、髓內釘、帶鎖髓內釘和加壓鋼板等,將骨折段於解剖復位的位置予以固定。有些骨折如股骨頸骨折,可於手法復位後,在X線監視下,從股骨大轉子下方,向股骨頸傳入三刃釘或鋼針做內固定。
5、四肢骨折固定時,首先應固定什麼部位
骨折發生後,應當迅速使用高分子夾板固定患處。如果不固定,讓骨折部位亂動,有可能操作神經血管,造成麻痹。但是,骨折時,由於局部有內出血而不斷腫脹,所以不應固定過緊,不然會壓迫血管引起淤血。夾板要長出骨折部位上下兩個關節,做超過關節固定,這樣才能徹底固定患肢。固定四肢時,要將指(趾)端露出,以便隨時觀察肢體血液循環情況。
6、骨折固定時,要求:( )。
選擇A
7、前壁骨折時應固定到哪個位置 為什麼?
我認為前臂骨折應該固定到腕關節處這個位置,這樣就會很安全,否則的話,前腕關節活動就會引起前臂的疼痛,也會引起骨折移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