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手被打骨折和右手脫臼,已做傷情鑒定為輕傷,但是派出所遲遲沒有抓人,今天到派出所問,辦案民警給
你先做司法鑒定,不是你認為是輕傷就是的!司法鑒定出來了,等人來了就拿著鑒定說構成刑事犯罪了!
2、把人給打骨折了公安局應該抓人嗎?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鑒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3、打架把別人的手打骨折了,派出所會怎麼處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3)抓人手骨折擴展資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4、把人手指頭打骨折要判幾年?會坐牢嗎?坐多久?懂法律的告訴我。
涉嫌故意傷害罪。具體嚴重程度需要先做傷情鑒定,如果是輕傷最高判3年以下。但對方諒解或放棄起訴,可能不會判刑。如果是輕微傷最高15天行政拘留。無論是哪一種,均需要賠償醫葯費等費用。
5、故意推人至右手骨折骨折,是否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公共場合很多人,但不知是否能找到人證,有干係嗎?
1、關於其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的問題。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和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立案標准,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是造成受害人輕傷以上,根據你的描述,令堂所受之傷為「右手手骨骨折」,這個比較模糊,具體傷型及骨折的方式需要看檢查結果,參照《人體輕傷鑒定標准》: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
(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
(二)缺失半個指節;
(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
(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如果符合上列條件,則需要看對方是否已達刑事責任年齡,也就是說施害方必須年滿16周歲,如果符合主體要件,要排除正當防衛的可能,你談到令堂也是推了對方一下,要看推的嚴重程度。
2、關於證據的問題。鑒於你們已經報警,警察應當履行職責進行調查,詢問相關證人,製作調查筆錄,相信如果是警察去找證人的話,應該還是會有人作證的。店員肯定可以做證人,如果你親眼見的,你也可以做證人,看到或知道案件真實情況的人都可以做證人。
3、關於至今施害方還沒有被拘留的問題。刑事案件不一定會拘人,而且這個案件中令堂的傷是否屬於輕傷要經過當地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進行鑒定,鑒定出來後警察才會決定是否將這個案件立為刑事案件,同時對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強制措施包括刑事拘留或者取保候審。
4、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您家這個事應該不能到刑事案件的高度,如果想對方坐牢,可以多到派出所去反映一下情況,或者找個熟人什麼的到派出所去說一下,強烈請求派出所對施害方進行處理,要求對令堂的傷型進行鑒定,也可以威脅他們:不給我鑒定我就要到檢察院去告你們!因為現在派出所民警工作事務比較多,你不去催的話他就慢慢的辦。
回答完畢,如仍有不明可密我,拿分來~~
6、打人致手無名指骨折是什麼案件?
如果經法醫驗傷鑒定為輕傷或以上,那就可以歸為刑事案件了。如果沒有致殘,而且飯店老闆不是想把你整得太凶,一般也就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來對你處罰。要求肯定合理噻,醫葯費要賠,他住院那些天的誤工費要賠。
7、打架致人手指骨折屬於輕傷還是輕微傷?
手指骨折屬於輕微傷,不構成輕傷,鑒定依據為「《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5.10.5輕微傷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故意傷害致人輕微傷的,處治安處罰,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對於被侵害人有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責任的,一般可從輕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7)抓人手骨折擴展資料:
故意傷害致人手指骨折的賠償項目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人身損害賠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具體賠償標准細則建議查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8、把別人手打骨折了會判刑嗎,
手骨折的話 應該是輕傷 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 而且你是聚眾斗毆
對方報警之後 可以等待警方處理 如果對警方處理不滿意 就是認為不需要追究你的刑事責任不正確 可以自己提起訴訟 控告你故意傷害 走自訴 大概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合你以前的一貫表現 如果一貫表現良好 大概是緩刑 影響你就業和升學(雖然法律上規定不得歧視 但是你在公安局的戶籍資料已經變了 以後公務員 當兵的政審不用想過了) 有前科大概判個一年半載的
17歲已經足夠了 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
當然了 你也可以當我是危言聳聽 對方不要求賠償解決的話 你至少要進去待幾個月 走關系擺平之類的 自己看著辦吧 光走公安局一方沒用 因為被害人自己可以越過公安 起訴
你這也算是自作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