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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骨折情景

發布時間:2021-03-12 12:31:23

1、請問,兒子在幼兒園內摔成骨折?

幼兒園具有管理上的過錯,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你們可以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果,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最後按照法院認定的事實即確定的
過錯責任
來承擔賠償責任。如對我的解答滿意,請採納。

2、在上幼兒園里幾個幼兒發生肢體接觸導致骨折,責任不應該是幼兒的家長負責吧?

這個dabufw醫療費應該是幼兒園負責,家長估計需要擔負一些。
這個dabufw醫療費應該是幼兒園負責,家長估計需要擔負一些。

3、幼兒發生骨折怎麼辦怎樣進行肢體固定

你好,關於幼兒骨折後如何進行肢體固定的問題,處理這個問題是有嚴格專業要求的,可不是我們一般人能夠勝任的,建議到正規的醫院骨科由經驗的骨科大夫操作處理,

4、幼兒在幼兒園骨折案例

我兒子在幼兒園剛放學時,在幼兒園滑梯上玩時被另一個孩子推下去,右胳膊摔傷右孟氏骨折並橈神經損傷,幼兒園和另一個孩子家負什麼責任?另一個孩子家長連個電話都沒有打過幼兒園校長說孩子有保險,有保險公司賠嘗。我應該把幼兒園和另一個孩子家長告到法院有法院處理嗎?

5、骨折病人的護患溝通情景劇劇本的開場白

1要主動問候患者

我們護士在工作中要使用四性語言,即禮貌行、解釋行、安慰行、保護性,在病人剛入院時要主動迎接病人,主動向病人介紹環境,各項規章制度,介紹主管醫生,主管護士等以消除他們的陌生感。

2善用非語言交流

護士要儀表端莊,體態優美、淡妝上崗,這樣可給患者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在工作中要善於使用非語言交流。護理過程中常用的非語言交流信息系統包括面部表情、眼神、身體的姿勢,以及必要的觸摸。如對兒童、老年人及重患者。有時對患者的關心和體貼,可體現在一個細微的動作中。如觸摸患者的額頭,在寒冷的冬天,幫患者掖一下被角等,都可以溫暖患者的心,體現出親情的關懷。

3要選擇適合的語速、語調、聲調

語言是護士與患者進行信息傳遞和思想情感交流的重要工具。它象一面鏡子在護理工作中反映出護士的思想、道德、文化修養和情操。語言對患者來說更有重要的含義。當患者處於陌生、恐懼、焦慮痛苦的狀態之中,患者會對醫護人員的每一句話都會洗耳恭聽,即使是一句不經意的話,或是一個無意識的表情,都能對患者的心理產生影響。護士的語言可以給患者帶來信任和希望,也可以給患者造成痛苦和絕望。由此可見語言交流在護患溝通中對加速疾病的轉歸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護士在與患者溝通時語速不宜過快,如過快超過了患者的接收能力會影響溝通效果。護士在與患者溝通時把握好語調和聲調可使患者產生親近感。不同的語調和聲調會影響溝通效果。

4要使用通俗易懂語言,盡量少使用醫學術語

通俗語言可增強溝通效果,經常使用醫學術語會使患者很難理解,信息的內容。

5要選擇適當的時機,注意及時性

5.1恰當時機與患者溝通應選擇在病情、情緒穩定之時。例如對於那些頭痛的病人就應該等緩解了頭痛以後在向他介紹有關疾病的知識否則他也無心聽你介紹。

52及時性比如剛入院的病人應該及時向他么介紹病房環境主管醫生主管護士規章制度等使他們消除陌生感。再如明天就要做手術的病人應該及時向他們介紹有關手術的知識介紹術前術後的注意事項使他們消除恐懼感

6要提倡個性化服務模式

雖然都是患者,但由於患者的年齡、文化背景、患病時間的長短不同,對疾病的認識和知識的需求也不盡相同。護士在給患者做宣教時要區別對待,有所側重,不能千篇一律。尤其是對年紀大的老年患者講疾病知識時,聲音要大一些,一次不要講得太多,還要經常重復講。光講不是目的,要和患者互動,要讓患者記住才是我們溝通的最終目的。

7要了解患者的心理需求

護士要了解患者的基本需求、特殊需求,有針對的給予必要的幫助和支持,設法滿足患者的需求。例如:剛做完垂體瘤切除術的病人最想知道應該怎樣配合醫生護士,在飲食上應注意什麼等,我們護士要不失時機的為患者講解這些知識。滿足患者的心理需求。

8尊重患者

和患者說話時眼睛要看著對方,要盡量讓患者把話說完。選擇親切,易於接受的稱謂,可按患者的年齡、職務稱患者為:大爺、大娘、小朋友、李老師、汪主任、張科長等,不應叫患者的床號。給患者做治療時要遮擋患者。為患者保守秘密,不宣傳患者的隱私。對待患者無論其年齡、職務都應平等對待一視同仁。做護理操作時要盡量和患者商量、尊重患者的意見和習慣。答應患者的事一定不要忘,要按時做到。

6、游戲活動中,一位幼兒摔倒了,骨折了,你會怎麼做?

游戲活動中,一位幼兒摔倒了,骨折了,我會選擇撥打120電話急救

7、幼兒園幼兒骨折處理方法

幼兒園幼兒骨折處理方法

第一、在看到骨折大出血的時候,一定要趕快尋找止血帶進行止血,比如上肢出血,那麼可將止血帶扎在手臂三分之一的地方,而如果是下肢初學,那麼應該在大腿上三分之一的地方,經過1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可將止血帶放鬆幾分鍾,然後再重新綁上,這樣可減少肢體因為缺血而出現壞死。

第二、如果是開放性骨折,注意不要把未經處理的斷丹端送目去,因為容易誘發感染,同時也應該注意不能在傷口上潦紅葯水、紫葯水或擻止血融。還可以用干凈的涼開水沖洗傷口上的臟東西,並將濕紗布敷在上面。

第三、對於兒童骨折的部位,要做好固定工作。在有夾板的情況下可用夾板固定,如沒有,可根據現場的情況,比如用木條、樹枝等代替,並用繩子固定好。對於找不到固定物的情況,可將上肢固定在胸部,或是將下肢捆綁在一起。對於在從高處摔下來的情況,要想到是脊椎骨折,要限制孩子的活動,並盡量用硬的東西抬走孩子。

第四、密切觀察孩子情況。在確定兒童骨折之後,要密切觀察孩子的情況,特別是看肢體遠端皮膚的情況,是不是發紅,溫度是不是正常,如有腫脹等情況,必要的時候還應該重新固定。

兒童骨折多發,而且骨折的具體情況不一樣,那麼具體採取的急救措施也是不太一樣的。盡快將兒童送到醫院就診。在突發緊急狀態下,老師的幾個動作,能減輕孩子的痛苦,甚至還能救孩子一命。

8、幼兒園幼兒受傷經典案例分析

1、男童自己跌倒受傷 獲賠8.8萬

2015年5月25日,兩歲半的多多在花都區東某幼兒園上學期間跌倒受傷,造成右肱骨下端骨折。2016年8月26日,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多多為十級傷殘、護理期60日。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東某幼兒園認為多多鑒定時間不合理,不構成傷殘,申請重新鑒定,但未提供證據佐證,故法院不予採納。東某幼兒園主張其盡到了教育、管理職責,但未提供證據佐證,故法院不予採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為此,東某幼兒園應對多多的傷害承擔賠償責任。一審法院判決東某幼兒園向多多賠償88228.7元(包括傷殘賠償金69514元,精神損害賠償10000元等)。

2、女童摔倒骨折 學校被判賠償8.7萬

幼兒園准備午休期間,穿上拖鞋的丹丹(化名)在教室內摔倒,造成左脛骨粉碎性骨折,評定為十級傷殘。丹丹的父母稱,教室內剛做過清潔地面濕滑,有監控可證明。幼兒園則稱,地面鋪著墊子不滑,是丹丹的鞋子過大才出的意外。並且,教室確有監控視頻,但沒有保存。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幼兒園未提供丹丹在事故發生時所穿的鞋子或照片,亦未提供事故發生時的監控視頻。

因此,幼兒園未能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其盡到了管理職責,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判令幼兒園賠償丹丹包括1萬元精神撫慰金在內的損失8.7萬元。

3、男童在幼兒園里摔傷頭,法院:園方承擔全部責任

6歲男童在幼兒園碰傷頭部,孩子自述是被兩名同學惡作劇拉開凳子所致,家長據此狀告幼兒園、「肇事」同學及其父母,索賠經濟損失。紅橋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無法提交證據證實傷情系同學所致,故被告同學及其家長不承擔責任,被告幼兒園對原告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全部責任,遂判決被告幼兒園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700餘元。

4、放學後在幼兒園玩耍,發生事故責任誰承擔

原告金某與被告林某為幼兒園的在園學生,年齡均為4歲。2013年7月31日下午17時26分,在園學生家長接幼兒園通知,在幼兒園內召開家長會。會後,金某與林某在幼兒園內滑梯上玩耍,玩耍過程中,林某推搡金某,導致金某從滑梯上摔下,造成左孟氏骨折、左肱骨踝上骨折等損害後果的發生。後,金某家長、林某家長、幼兒園就責任承擔問題協商不成,金某家長將林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幼兒園起訴至法院,要求各個被告賠償醫療費等費用共計8萬余元。  

調解結案,幼兒園對受害人金某給予了1萬元的補償,金某家長表示接受。其餘損失由雙方家長承擔,幼兒園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5、7歲女童在學校被他人撞成十級傷殘

2014年9月29日下午,7歲的小學女生張某某,課間行至教室所在二樓走廊樓梯口處,被其他同學碰撞後倒地並致頭部受傷。確診為「左側枕部硬膜外血腫、枕骨骨折」,構成十級傷殘。事發後學校未及時組織調查或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後雖調查但沒有查清事故原因。

雲龍法院審理認為,學校未能在事發當天及時有效組織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並固定相關證據,雖在事故發生後進行了相關調查、報警,但沒能查清事故原因,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有疏漏,對學生在課間活動期間人身安全問題未能盡到職責范圍內的教育、管理和保護義務,致使未成年學生遭受人身損害,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判決學校賠償醫葯費、傷殘賠償金、後續治療費等計95179.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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