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鎖骨骨折與傷殘鑒定及工傷賠償
1、交強險內肯定全賠,其他不確定。
2、因工出車禍,屬於工傷。
3、取了內固定才能做鑒定,估計是個十級,以鑒定為准。
4、工傷交通事故同時賠償,但是有重疊部分。以傷殘鑒定結果確定具體賠償。
2、交通事故鎖骨骨折能評傷殘嗎
3、鎖骨骨折算幾級傷殘呢
是工傷還是交通事故?
還有是中段骨折 還是遠端?
中段的話一般不會涉及到關節 以後恢復好了的話 影響不大 工傷中能評到10級 做了內固定能評到9級 交通事故中一般評不到級
遠端涉及到關節的話 以後也會慢慢恢復 但可能會稍微影響到一點 工傷的話 如果肩關節活動功能受限的話 能定到7級 不影響的話和中段骨折沒什麼區別;交通事故的話 需要等傷後3個月去鑒定你的肩關節的活動喪失程度,來確定你的傷殘等級 一般也比較難到達 需要具體看
那參照工傷的標准。具體還是看你的骨折位置 和恢復情況。
4、鎖骨骨折,什麼樣的感覺就算傷了神經叢的神經了?
鎖骨骨折,什麼樣的感覺算上神經的就是你感覺到,忙根本沒有勁兒使不上勁兒這樣的就算傷神經
5、鎖骨骨折算輕傷嗎?怎樣追究刑事責任和附帶什麼樣的賠償?
根據《人體輕傷鑒定標准》第三十二條規定:「 肩胛骨、鎖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鎖關節或者肩鎖關節脫位。」
因此,鎖骨骨折構成輕傷,行為人須按《刑法》第234條規定,承擔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至於賠償,可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及相關條款,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6、鎖骨骨折算幾級傷殘
傷殘等級分十級,一級最高十級最低,你的情況最高只能算九級傷殘,沒有功能障礙一般來說定十級。評定傷殘等級需要至專業的鑒定機構去進行傷殘等級鑒定。一般是勞動局隨機在當地各家醫院隨機抽中一些有權威的醫生在某一時間的某地點做一天的鑒定,隨機性很強,一般沒有暗箱操作的可能。
7、鎖骨骨折是輕傷還是重傷?
鎖骨骨折大多數是肩膀部位的外傷所造成的一種表現,一般恢復後不會影響肢體的正回常功能,所以從答法律的角度來說屬於輕傷,對於這種情況的一些表現情況鎖骨的骨折後要及時的到醫院正規的去檢查查明具體的原因,根據骨折的移位情況選擇不同的治療方式。
當然是否屬於輕傷這方面的問題也要看是因為外傷所造成的或者還是自身的疾病等等這些情況所造成的,這樣才可以更好的判斷。患者要是出現限制性的一些活動表現,還需要後期的一些康復訓練,才可以更好的幫助患者的功能性恢復
8、鎖骨骨折的症狀表現有哪些
鎖骨骨折是骨折中常見的一種,鎖骨位於皮下,表淺,受外力作用時易發生骨折,發生率佔全身骨折的 5%~10%,多發生在兒童及青壯年。鎖骨骨折的常見症狀鎖骨骨折的症狀主要有以下幾點:局部腫脹、皮下瘀血、壓痛或有畸形,畸形處可觸到移位的骨折斷端,如骨折移位並有重疊,肩峰與胸骨柄間距離變短。傷側肢體功能受限,肩部下垂,上臂貼胸不敢活動,並用健手托扶患肘。幼兒青枝骨折畸形多不明顯,且常不能自訴疼痛部位,但其頭多向患側偏斜、頜部轉向健側,此特點有助於臨床診斷。有時直接暴力引起的骨折,可刺破胸膜發生氣胸,或損傷鎖骨下血管和神經,出現相應症狀和體征。鎖骨骨折的同時,應除外其他的合並損傷,如氣胸胸部、肩部的骨折以及神經血管損傷。鎖骨位置表淺,骨折後腫脹,壓痛或有畸形,可能摸到骨折斷端。傷肩下沉並向前內傾斜,上臂貼胸不敢活動,健手托扶患側肘部,以減輕上肢重量牽拉引起疼痛。幼兒多為青枝骨折,皮下脂肪豐滿,畸形不明顯,因不能自述疼痛位置,只有啼哭表現,但病兒頭多向患側偏斜,頜部轉向健側,此為鎖骨骨折的症狀特點之一。以上就是對鎖骨骨折的症狀的介紹,一旦發現有上述症狀請及時就診治療,以免耽誤病情。詳情可登錄骨折疾病專題
9、鎖骨骨折屬幾級傷殘,賠償標準是多少
鎖骨骨折可定為十級傷殘,賠償金額跟本人工資及當地的經濟水平有關,不同地方的賠償數額有所不同。
工傷鑒定標準的十級傷殘鑒定第14條: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9)鎖骨骨折傷及擴展資料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GB/T16180—1996)是鑒定傷殘等級的國家標准。
符合評殘標准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一級: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與此同時,該標准又根據工傷及職業病可累及每個系統和器官,評殘標准應覆蓋各主要臨床學科的情況,將人體器官系統相近或有聯系的臨床科學編組,劃分為五個部分,即:
1、神經內科、神經外科、精神科部分;
2、骨科、整形科、燒傷科部分;
3、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4、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婦科)部分;
5、職業病內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