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腳無名指因為踢足球導致骨折(當時以為沒骨折,幾周消腫之後才知道骨折),沒去醫院,現在一年過去了,
可以的,來醫院做個檢查。拍個片子,一般可以接回。
2、打足球致同學的手骨折了,請問我要負責任嗎?
這種事情不負責對不起自己良心,負責了又是大開銷,其實我覺得遇到這種事情還真是慘....
顯然我沒遇到過,抱歉幫不了你
而人家說的不負責,他們不是你,體驗不了那種問題
關鍵還是看你自己把
3、踢球時,與對手碰撞。對手骨折了。喊我賠償,我該付什麼責任?
一般來說,你不需要賠償,但是畢竟和你有直接關系,若是對方要求賠償,你也會多少承擔一些。我覺得:球場上受的傷,只要不是惡意的,都不用責怪他人。如果對方沒要你賠償,你最好也買點水果慰問一下,人情嗎。如果對方要求賠償,你要據理力爭,但是要賠償,據理力爭是為了證明你是一個明白人,賠償是為了樹立你的形象,還是要做做人嗎?
其實,你的事可以類比一下,一個大學生沉迷於網吧,猝死了,和學校有太多關系嗎,但學生的家長到學校里去鬧,學校能不花點錢表示一下嗎?但學校肯定不會認錯
4、踢足球導致骨折有什麼處理辦法
?
5、踢足球由於場地原因導致骨折能向場地方索賠嗎?
1、此種情形下索賠,是肯定可以的。場地的設計有瑕疵或對場地負有管理義務的一方對場地維護不到位,當事人在場地上踢球受傷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
但是,除了上述原因之外,當事人本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本人或監護人亦對於潛在危險的存在有一定的預判,在預判不足或未及時發現的情形下,亦應當對於損害後果承擔一定的責任。
特別情形下,例如場地方在醒目位置明確提醒,本場地尚未竣工或需要維修,不對外開放,當事人仍然強行進入或秘密進入,造成的損害應與場地方無因果關系,此種情形的損害,應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2、當事人雙方可以就雙方的承擔過錯責任的比例予以交涉,交涉未果可以訴訟解決。
3、確定場地方應當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的比例後,當事人因醫療傷情所導致的合理的、必要的、與損害後果存在關聯性的損失與該比例相乘,即得到場地方應當承擔的賠償具體數額。
4、當事人因醫療傷情所導致的,合理的、必要的、與損害後果存在關聯性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宿費、交通費、後續治療費等費用,賠償義務人應當給付。或者按照賠償義務人應當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比例計算後,應當給付。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06條、119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7條
6、踢足球時無意致他人腓骨骨折,如何獲得賠償,法院如何裁決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根據國家規定的傷殘標准您可以去司法鑒定中心做一個傷殘鑒定,根據鑒定下來的傷殘等級支付賠償金,各地區都有相關的賠償金的具體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