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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骨折

發布時間:2021-02-28 18:00:59

1、法院開庭審理犯罪人但是犯罪人腿骨折了怎麼辦?

犯人腿骨折,不能參加開庭審理,法庭應根據實際情況,延期開庭審理。

2、犯人在看守所鍛煉時摔成骨折應該誰負責?

【1】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突發得病,看守所無責。
【2】如果病人沒有被看守所人員及時地發現,或者沒有得到及時的治療,
看守所有責任。

3、犯人腳骨折能送拘留所或看守所嗎,已經進去三天了,還是送公安醫院

送公安醫院治療

4、如果犯罪了,打了人,打成骨折,跑了半年會有什麼後果

首先把別人打骨折,是肯定要負刑事責任的,因此逃跑的,一般都會網上追逃。如果被抓到,肯定不會像投案自首處罰可以從輕

5、犯罪嫌疑人骨折後多廠時間可以抓鋪

犯罪嫌疑人骨折後,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提請批准逮捕。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二十九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提請批准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於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提請批准逮捕。
公安機關在根據第一款的規定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時,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具有社會危險性說明理由。
第一百三十條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一)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二)有證據證明該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三)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
前款規定的「犯罪事實」既可以是單一犯罪行為的事實,也可以是數個犯罪行為中任何一個犯罪行為的事實。

6、犯人在監獄服刑期間因為工作手指骨折受傷應該得到怎樣的說法?

你可以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處理,你要先向單位所在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內力等級鑒定,容然後根據鑒定結果要求單位進行賠償,在我們這都是刑滿釋放時監獄會辦理相關鑒定並依據鑒定結果及標准進行賠償,釋放時一並交予該刑滿人員。

7、犯人服刑期間在監獄里因為工作導致手指骨折有什麼說法?

賠償就不用想了,手傷了沒分減不了邢更煩

8、犯人骨折後自守能辦取保候審嗎

可以申請取保候審,是否批准看情節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9、對於骨折犯罪嫌疑人在哪裡關押

關押只能在看守所,如果身體情況需要就醫,可以在醫院接受治療,但是會有民警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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