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的全身表現有哪些?
大多數骨折一般只引起局部症狀,嚴重骨折和多發性骨折可導致全身反應。
(1)休克。骨折所致的休克主要原因是出血,特別是骨盆骨折、股骨骨折和多發性骨折。嚴重的開放性骨折或並發重要內臟器官損傷時亦可導致休克。
(2)發熱。骨折後一般體溫正常,出血量較大的骨折,血腫吸收時可出現低熱。開放性骨折,出現高熱時,應考慮感染的可能。
2、被人打骨折了?
輕傷二級規定的是兩處肋骨骨折,嚴格來說,粉碎性骨折也應該是兩處以下了,應該是輕傷二級。如果方便也以把片子發出來看看,會更直觀,更清楚,會給你一個更准確的結論。
3、朋友因為我跟別人打架 把人打成全身多處骨折 對方也住院了,我們也在配合著治療。
(一)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傷專害罪,致人重傷的,處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備註:符合正當防衛條件的,免刑。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 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 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一個欺善怕惡的混混被一個心狠手辣的人打的全身骨折之後敢報復他嗎
這個可沒准,很有可能報復的,望採納
5、被打骨折
一、依據《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你說的情況,最少已構成輕傷,如果有神經損傷、關節部位粉碎性骨折導致肢體功能嚴重障礙,損傷程度有可能還構成重傷。
二、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兩種情況:一是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證據齊全後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經法院審判。一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序,意味著,國家公權力的介入,意味著國家對於違法犯罪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公訴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99次會議通過)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怎麼偽造自己受了重傷全身骨折,然後全身打滿綳帶?看起來就和真正的受重傷了一樣? 大神們 快出來救救我
?
7、20 三個月之前,由於事故,全身粉碎性骨折,打石膏,全身除了頭部之外,全部打上石膏,今天把手部的石
慢慢鍛煉 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恢復的 心態要好 命保住了就沒事 身體慢慢恢復 祝你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