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架致人手指骨折屬於輕傷還是輕微傷?
手指骨折屬於輕微傷,不構成輕傷,鑒定依據為「《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5.10.5輕微傷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故意傷害致人輕微傷的,處治安處罰,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對於被侵害人有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責任的,一般可從輕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1)攻擊手骨折擴展資料:
故意傷害致人手指骨折的賠償項目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人身損害賠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具體賠償標准細則建議查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因打架導致手掌骨骨折,屬於輕傷還是輕微傷,如何判罰
你的問題有歧義啊。
如果是因被他人打致掌骨骨折,是輕傷,那對方要受法律懲罰的。
如果是因打別人而致自己掌骨骨折,那就只有自認倒霉了。
也就是說誰主動出擊誰負責任。
3、手指骨折屬於輕傷嗎?
打架手指骨折不構成輕傷。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輕傷二級標准: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4、打架對方手骨折,需要判刑嗎?
需要法醫對對方的傷情做出鑒定,如果鑒定結論為輕傷及以上傷情,則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
5、怎樣讓手骨折
我覺得你目的不純,手指骨折是:先將手指輕輕向里然後猛力後折;手掌骨折:一手托小臂,另一手緊攥四指,手掌對和,猛力後折,手臂骨折:只能藉助外力擊打
6、打架手打骨折算幾級傷
應根據損傷程度由有資質的醫療機構或法醫進行鑒定。
可參考《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5.10 手
5.10.1 重傷一級
a)雙手離斷、缺失或者功能完全喪失。
5.10.2 重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36%。
b)一手拇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餘任何三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超過指間關節。
e)一手食指和中指全部離斷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5.10.3 輕傷一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遠側指間關節。
d)一手除拇指外的環指和小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5.10.4 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1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2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7、別人打我,我把對方的手打骨折屬於什麼行為?
16歲前不負刑事責任,16歲後負刑事責任,如果對方不做傷殘鑒定陪些醫療費和誤工費、護理費、就可以了。評殘後要陪的多些,要看評殘的等級
不明白的再問我
8、雙方互毆斗,對方打我時造成對方的手骨折【是輕傷,經鑒定屬於攻擊性損傷】法院已判無刑責,民事要賠錢嗎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