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腰椎二級傷殘會出現什麼障礙?
腰椎骨折,具體分級需要根據骨折的情況來定性,一般傷殘的分級可以分為十級。如內果輕型的受限致容腰椎骨折以後,工作和能力有所下降,但是部分的交往能力輕度受限,這個一般評級為最低級十級傷殘。如果日常生活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制,社交能力大部分受限制這為九級。如果日常的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斷續工作,而且有些社會交往就受到約束,這是八級傷殘,還有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短暫活動不受限,如果長時間活動受限制,或者工作時間有明顯的縮短,這是七級傷殘。日常生活能力如果少部分受限制,各種活動降低,不能勝任原來的工作,是六級傷殘。然後最重的是一級傷殘,這種情況一般生活完全就不能自理,全部靠別人的幫助,或者專門的設施,如果不這樣就沒法維持正常的生命,或者意識消失,長期的卧床完全喪失勞動力,這是一級傷殘,是最重的傷殘。所以根據骨折的情況,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來決定傷殘等級。
2、被人打成脊椎骨折致輕傷二級在量形上怎麼叛?
致人輕傷二級,涉嫌故意傷害罪,是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專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屬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脊椎骨兩節輕微骨裂是否是輕傷
骨裂也是骨折的一種,屬於不完全性骨折,鑒定標准中沒有要求,所以內應該可以定為輕傷容二級。
相關法條: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5.9.4 輕傷二級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4、脊椎骨折了在法律上能評上殘疾人嗎?
脊椎骨折了在法律上能評上殘疾人否,決定於脊椎骨折後、治療終結時的直接造成的不可逆後遺症和葯物依賴等,經過自己到戶籍所在殘聯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向居委會、村委會助殘幹部遞交申請),然後依據殘聯通知在指定日期到指定醫院(二級以上醫院)依據以下標准檢查評級,只有評定為四級以上的肢體殘疾,才能發放二代《殘疾人證》、成為殘疾人。
依據《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GB/T26341-201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2011年1月14日發布,2011年5月1日實施)評定標准規定(以下就是標准中與脊椎骨折相關部分的評定條款):
2、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
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肢體殘疾一級: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 .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肢體殘疾二級:基本上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偏癱或截癱,殘肢保留少許功能(不能獨立行走);
肢體殘疾四級:基本上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3.脊柱強(僵)直;
4.脊柱畸形,駝背畸形大於70度或側凸大於45度;
5、腰椎1骨折是輕傷嗎
腰椎1骨折構成輕傷。
按照《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輕傷二級規定,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6、請問腰椎骨摔骨折2根能評到幾級傷殘
殘疾等級的評定是由縣級殘聯指定醫院根據《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准》進行殘疾評定,並確定殘疾等級。如果需辦理殘疾人證,請持辦理人身份證、戶口本、2寸免冠照片三張到其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
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體運動系統的結構、功能損傷造成四肢殘缺或四肢、軀干麻痹(癱瘓)、畸形等而致人體運動功能不同程度的喪失以及活動受限或參與的局限。
肢體殘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傷、病或發育異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礙;
2.脊柱因傷、病或發育異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礙;
3.中樞、周圍神經因傷、病或發育異常造成軀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礙。
肢體殘疾的分級
肢體殘疾一級: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四肢癱:四肢運動功能重度喪失;
2.截癱:雙下肢運動功能完全喪失;
3.偏癱:一側肢體運動功能完全喪失;
4.單全上肢和雙小腿缺失;
5.單全下肢和雙前臂缺失;
6.雙上臂和單大腿(或單小腿)缺失;
7.雙全上肢或雙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雙上肢功能極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礙。
肢體殘疾二級:基本上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偏癱或截癱,殘肢保留少許功能(不能獨立行走);
2.雙上臂或雙前臂缺失;
3.雙大腿缺失;
4.單全上肢和單大腿缺失;
5.單全下肢和單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級中的情況);
7.二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肢體殘疾三級:能部分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雙小腿缺失;
2.單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單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雙手拇指或雙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級中的情況);
6.一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礙。
肢體殘疾四級:基本上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單小腿缺失;
2.雙下肢不等長,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3.脊柱強(僵)直;
4.脊柱畸形,駝背畸形大於70度或側凸大於45度;
5.單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單側拇指全缺失;
7.單足跗跖關節以上缺失;
8.雙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厘米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礙,兩肢功能輕度障礙;
11.類似上述的其他肢體功能障礙。
5智力殘疾標准
7、腰椎骨折屬於輕傷重傷
腰椎骨折屬於輕傷二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規定:
5.6.4 輕傷二級
a)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導管損傷。
b)肋骨骨折2處以上。
c)胸骨骨折;鎖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鎖關節脫位;肩鎖關節脫位。
e)胸部損傷,致皮下氣腫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積血;胸腔積氣。
g)胸壁穿透創。
h)胸部擠壓出現窒息徵象。
8、腰椎骨折屬於幾級傷殘交通事故?
根據傷殘等級說明,腰椎骨折,要根據癒合後的活動能力來判斷上等級。
1、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判定為Ⅹ級傷殘。
2、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判定為Ⅸ級傷殘。
3、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傷度喪失50%以上,判定為Ⅷ級傷殘。
4、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75% 以上,判定為Ⅶ級傷殘。
5、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嚴重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完全喪失,判定為Ⅵ級傷殘。
(8)二級脊椎骨折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准(gb)》對多等級傷殘的計算規定。根據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系數、賠償指數等,有下式:
c=ct×c1×(ih+∑ia,i)(∑ia,i≤10%,i=1、2、3……n多處傷殘)式中:
c傷殘者的傷殘實際賠償額;ct傷殘賠償總額;c1賠償責任系數,即賠償義務主體對造成事故負有責任的程度,0≤c1≤100%;
ih傷殘等級最高處的傷殘賠償指數,即多等級傷殘者,最高傷殘等級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a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即增加一處傷殘所增加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對於上述計算公式的通俗表達可以為:實際賠償額=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系數×(幾個傷殘等級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傷殘賠償附加指數n)。
其中「傷殘賠償總額」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居民(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以及不同年齡來計算確定,即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賠償責任系數」就是交通事故中事故責任方應承擔責任的比例,如對方全責則為100%。
「幾個傷殘等級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是指在幾個傷殘等級中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傷殘等級具體等級對應的傷殘賠償指數為: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傷殘等級
9、腰椎骨折做傷殘鑒定能達到幾級,賠付大概多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一、根據《勞動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二、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七條 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三、認定工傷
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9)二級脊椎骨折擴展資料:
計算方法
工傷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補助金的支付標准作出如下規定:一級傷殘補助金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七級傷殘補助金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根據上述規定,傷殘補助金的計算以傷殘等級為依據,傷殘等級按一至十級劃分,傷殘補助金的計算標准也按一至十級相區分,
以本人工資為基數,乘以一定的月數。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附則的規定,該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以後所說的「本人工資」都適用該標准。
計算公式
一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7
二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5
三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3
四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1
五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8
六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6
七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3
八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1
九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9
十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7
參考資料:網路-傷殘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