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法有規定每年最後一個月把調休時間都調完嗎
《勞動法》沒有這方面的強制性規定。
如何操作和處理,由企業自行決定。
只有在無法調休時,才必須支付《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2、因骨折長時間休假,單位單方面宣布除名
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可以去律師事物所問問
3、多久放假
2012年元旦、春節、copy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節:1月22日至28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2日至4日放假調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四、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節、國慶節: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4、誰能告訴我勞動法對於調休時效性怎麼規定的?
用人單位根據法律規定製定調休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勞動法律法規,對調休只作了原則性規定。一是全民法定節日(元旦、春節、清明、端午、中秋、國慶共11天)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二是休息日(周六、周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對於勞動者在休息日加班後如何調休,以及調息時間的時效,沒有做出統一規定,由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律總的原則,結合自己單位生產經營實際情況做出規定。
一般來說,休息日加班的,會安排在本周或下周內調休。因為這樣安排不會與「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規定發生沖突,也不用支付加班費。
對勞動者調休假的天數及時效,用人單位一般規定是能數個調休日,調休的時效,也規定在本年度使用。這樣安排有利於生產經營和勞動者身體健康。
附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節錄)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附2:《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節錄)
第十條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5、請問勞動法_加班後調休的時間限制?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做法不合理,可要求支付加班費。
法律上對調休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一般由公司的規章制度加以明確,但是應當在合理的期間內調休。您所說的去年的加班尚未調休,你完全可以主張公司支付加班工資。
6、勞動法是否有規定一個月最多能調休多少天
勞動法並沒有規定一個月最多可以調休幾天,規定了員工的上班時間,和最少內的休容息時間。
依據《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7、放假時間大概是多久
各省、自治區、copy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8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二、春節:2月15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四、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18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六、中秋節:9月24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3] 。[2]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11月30日
8、您好!我想咨詢一下,勞動法中有規定調休要在幾天內調休完嗎?
1.勞動法規定用人復單位保證員工每制天至少休息一天,完整的24小時,如果周六日沒有休息又沒有補休的,要求支付加班工作,加班工作是平時工資的2倍。這是指因工作需要偶爾加一次班,如果每周都要上班的話,即使支付加班費也是違反勞動法的。
2.如果不支加班費,周六日要求員工上班的,那麼下周就要調休。法定節假日上班的,節假日結束的就要調休。兩方經過協商可以適當延遲,但不過太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