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不能吃什麼食物
骨折病人的飲食調養
對骨折病人的營養需求與膳食,患者和家屬大多感到困惑,常常不得不向醫生請教。
其實,骨折病人除了在最初一些日子裡可能伴有輕微的全身症狀外,其餘時間里大多沒有全身症狀,所以和一般健康人的日常飲食相仿,選用多品種、富有各種營養的飲食就可以了。要注意使食物易於消化和吸收,慎用對呼吸道和消化道有不良刺激的辛辣品(辣椒、生蔥、芥末、胡椒)等。在全身症狀明顯的時候,應給予介於正常飲食和半流質飲食之間所謂軟飯菜,供給的食物必須少含渣滓,便於咀嚼和消化,烹調時須切碎煮軟,不宜油煎、油炸。
以上是骨折病人的一般飲食原則。為了更快更好地促進骨折癒合,骨折病人還應根據骨折癒合的早、中、晚三個階段,根據病情的發展,配以不同的食物,以促進血腫吸收或骨痂生成。
△早期(1-2周):受傷部位瘀血腫脹,經絡不通,氣血阻滯,此期治療以活血化瘀,行氣消散為主。中醫認為,"瘀不去則骨不能生"、"瘀去新骨生"。可見,消腫散瘀為骨折癒合之首要。飲食配合原則上以清淡為主,如蔬菜、蛋類、豆製品、水果、魚湯、瘦肉等,忌食酸辣、燥熱、油膩,尤不可過早施以肥膩滋補之品,如骨頭湯、肥雞、燉水魚等,否則瘀血積滯,難以消散,必致拖延病程,使骨痂生長遲緩,影響日後關節功能的恢復。在此階段,食療可用三七10克,當歸10克,肉鴿1隻,共燉熟爛,湯肉並進,每日1次,連續7-10天。
△中期(2-4周):瘀腫大部分吸收,此期治療以和營止痛、祛瘀生新、接骨續筋為主。飲食上由清淡轉為適當的高營養補充,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可在初期的食譜上加以骨頭湯、田七煲雞、動物肝臟之類,以補給更多的維生素a、d,鈣及蛋白質。食療可用當歸10克,骨碎補15克,續斷10克,新鮮豬排或牛排骨250克,燉煮1小時以上,湯肉共進,連用2周。
△後期(5周以上):受傷5周以後,骨折部瘀腫基本吸收,已經開始有骨痂生長,此為骨折後期。治療宜補,通過補益肝腎、氣血,以促進更牢固的骨痂生成,以及舒筋活絡,使骨折部的鄰近關節能自由靈活運動,恢復往日的功能。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食譜可再配以老母雞湯、豬骨湯、羊骨湯、鹿筋湯、燉水魚等,能飲酒者可選用杜仲骨碎補酒、雞血藤酒、虎骨木瓜酒等。食療可用枸杞子10克,骨碎補15克,續斷10克,苡米50克。將骨碎補與續斷先煎去渣,再入餘2味煮粥進食。每日1次,7天為1療程。每1療程間隔3-5天,可用3-4個療程。
【飲食療法】
方1 赤小豆適量煎服,加赤砂糖少許溫服之,本方適用於活血化瘀期。
方2 豬骨頭1000克,黃豆250克,加水小火燒爛,加鹽姜調味分飲食之。
方3 豬脊骨一具,洗凈,紅棗120克,蓮子90克,降香、生甘草各9克,加水小火燒爛,加姜鹽調味分多次飲之。
方4 鮮湖蟹2隻,取肉(帶黃),待粳米粥熟時,入蟹肉,再加以適量生薑、醋和醬油服食,常服。
方5 烏雄雞1隻(約500克),去皮毛內臟,洗凈,「三七」5克切片,納入雞肚中,加少量黃酒,隔水清燉,熟後用醬油蘸服,常服。
方6 生黃芪30~60克,濃煎取汁,加粳米100克,煮粥,早晚服食。
方7 當歸20克,黃芪100克,嫩母雞1隻,加水同煮湯食用。
方8 紫丹參50克,洗凈,加水煮,取汁,其汁與豬長骨1000克、黃豆250克同煮,待爛熟,加入少量桂皮、鹽即成。
方9 生螃蟹500克,搗爛,熱黃酒沖服250克,余渣敷患處,約半日「各各」有聲即好。用於骨折接骨。
【禁忌食品】
(1)忌盲目補充鈣質 鈣是構成骨骼的重要原料,有人以為骨折以後多補充鈣質能加速斷骨的癒合。但科學研究發現,增加鈣的攝入量並不加速斷骨的癒合,而對於長期卧床的骨折病人,還有引起血鈣增高的潛在危險,而同時伴有血磷降低。此是由於長期卧床,一方面抑制對鈣的吸收利用,一方面腎小管對鈣的重吸收增加的結果。所以,對於骨折病人來說,身體中並不缺乏鈣質,只要根據病情和按醫生囑咐,加強功能鍛煉和盡早活動,就能促進骨對鈣的吸收利用,加速斷骨的癒合。尤其對於骨折後卧床期間的病人,盲目地補充鈣質,並無裨益,還可能有害。
(2)忌多吃肉骨頭 有些人認為,骨折後多吃肉骨頭,可使骨折早期癒合。其實不然,現代醫學經過多次實踐證明,骨折病人多吃肉骨頭,非但不能早期癒合,反而會使骨折癒合時間推遲。究其原因,是因為受損傷後骨的再生,主要是依靠骨膜、骨髓的作用,而骨膜、骨髓只有在增加骨膠原的條件下,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而肉骨頭的成份主要是磷和鈣。若骨折後大量攝入,就會促使骨質內無機質成分增高,導致骨質內有機質的比例失調,所以,就會對骨折的早期癒合產生阻礙作用。但新鮮的肉骨頭湯味道鮮美,有刺激食慾作用,少吃無妨。
(3)忌偏食 骨折病人,常伴有局部水腫、充血、出血、肌肉組織損傷等情況,機體本身對這些有抵抗修復能力,而機體修復組織,長骨生肌,骨痂形成,化瘀消腫的原料就是靠各種營養素,由此可知保證骨折順利癒合的關鍵就是營養。
(4)忌不消化之物 骨折病人因固定石膏或夾板而活動限制,加上傷處腫痛,精神憂慮,因此食慾往往不振,時有便秘。所以,食物既要營養豐富,又要容易消化及通便,忌食山芋、芋艿、糯米等易脹氣或不消化食物,宜多吃水果、蔬菜。
(5)忌少喝水 卧床骨折病人,尤其是脊柱、骨盆及下肢骨折病人,行動十分不便,因此就盡量少喝水,以減少小便次數,如此雖小便次數減少,但更大的麻煩也產生了。如卧床病人活動少,腸蠕動減弱,再加上飲水減少,就很容易引起大便秘結。長期卧床,小便瀦留,也容易誘發尿路結石和泌尿系感染。所以,卧床骨折病人想喝水就喝,不必顧慮重重。
(6)忌過食白糖 大量攝取白糖後,將引起葡萄糖的急劇代謝,從而產生代謝的中間物質,如丙酮酸、乳酸等,使機體呈酸性中毒狀態。這時,鹼性的鈣、鎂、鈉等離子,便會立即被調動參加中和作用,以防止血液出現酸性。如此鈣的大量消耗,將不利於骨折病人的康復。同時,過多的白糖亦會使體內維生素B1的含量減少,這是因維生素B1是糖在體內轉化為能量時必需的物質。維生素B1不足,大大降低神經和肌肉的活動能力,亦影響功能的恢復。所以,骨折病人忌攝食過多的白糖。
(7)忌長期服三七片 骨折初期,局部發生內出血,積血瘀滯,出現腫脹、疼痛,此時服用三七片能收縮局部血管,縮短凝血時間,增加凝血酶,非常恰當。但骨折整復一周以後,出血已停,被損組織開始修復,而修復必須有大量的血液供應,若繼續服用三七片,局部的血管處於收縮狀態,血液運行就不暢,對骨折癒合不利。
(8)骨折禁飲果子露。
骨折與一般皮肉損傷不同,堅硬的骨質癒合時間比較長,短則1個月,長則半年以上。在醫院對好位置,作了固定以後,常需在家繼續休養、康復。做好家庭護理,促進癒合,尤其重要。
「民以食為天」,骨折病人也一樣。讓骨折病人吃好,是家庭護理中很重要的一條。
絕大部分骨折雖無內臟損傷,但由於經歷了創傷或手術的打擊、終日休息、運動減少,原先的生活規律被打亂,可能胃口不好,受傷後短時期內較為明顯。老年患者和體質較弱或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更容易發生。在心理護理的基礎上,要在病人飲食花樣、調配上多下功夫,做到營養豐富,色、香、味俱佳,以刺激食慾。手臂活動不便的,還要喂飯。適當多吃一些西紅柿、莧菜、青菜、捲心菜、胡蘿卜等維生素C含量豐富的蔬菜,以促進纖維骨痂生長和傷口癒合。
骨骼異常堅硬,主要由有機物和無機物所構成。無機物佔比例最多的是鈣。人體內99%的鈣集中在骨骼內。受傷發生骨折後,人們自然而然地想到讓傷員多吃些鈣質,以加快癒合。不知從何時起,骨頭湯成了骨折傷員的最好補品。但是,根據醫療經驗及實驗研究,卻沒有發現骨折傷員需要額外補充鈣質的證據。骨折後受傷部位局部血液循環障礙,組織偏於酸性,骨折端可發生脫鈣。但這些脫出的鈣質並沒有被運走、排泄,而是溶解在周圍。等到局部創傷性炎症恢復正常後,便作為修復骨折的主要材料沉積下來。
根據最近的研究成果,骨折病人需要補充鋅、鐵、錳等微量元素。這幾種元素,有的參與組成人體代謝活動中的酶,有的是合成骨膠原和肌紅蛋白的原料。經測定,骨折後病人體內上述物質的血清濃度均明顯下降。因此,在骨折早期適當補充,可能有利於癒合。動物肝臟、海產品、黃豆、葵花籽、蘑菇中含鋅較多;動物肝臟、雞蛋、豆類、綠葉蔬菜、小麥麵粉中含鐵較多;麥片、芥菜、蛋黃、乳酪中含錳較多,骨折病人可適當多吃。除此以外,也可服用含有這些物質的葯物。
骨折早期因憂思少動,氣機郁滯,無力推運,常有大便秘結,卧床病人更多見。宜多食含纖維素多的蔬菜,吃些香蕉、蜂蜜等促進排便。
骨折病人不需「忌口」,對飲食沒有什麼特殊的限制。但有一點要特別提出的,就是不要吸煙。聲名狼藉的香煙與很多疾病有關,包括心臟病和癌症,並可損害皮膚傷口的癒合能力。
參考資料:出自百度健康/醫療
不知能否被採納?
2、打架致使對方胳膊脫臼,脫臼算輕傷還是輕微傷?
胳膊脫臼屬於輕微傷,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構成輕傷二級。
依據為《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5.9脊柱四肢
5.9.4輕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g)骨骺分離。
h)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
i)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j)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摺合並一跖骨骨折。
k)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l)肢體皮膚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5.9.5輕微傷
a)肢體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b)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
c)骨挫傷。
d)足骨骨折。
e)外傷致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f)尾椎脫位。
(2)跖骨骨折十年擴展資料: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輕微傷或者輕傷的法律責任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莫生人闖入家中把胳膊打斷了應該安什麼罪定
1、把人胳膊打斷,依據《人體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規定鑒定為輕傷及以上的,贏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二、相關規定:
1、《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人體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5.9.3 輕傷一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b)一節椎體壓縮骨折超過1/3以上;二節以上椎體骨折;三處以上橫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膝關節韌帶斷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長骨骨折畸形癒合。
e)四肢長骨粉碎性骨折或者兩處以上骨折。
f)四肢長骨骨折累及關節面。
g)股骨頸骨折未見股骨頭壞死,已行假體置換。
h)骺板斷裂。
i)一足離斷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20%以上。
j)一足的第一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
k)三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l)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m)肢體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5.0cm以上。
5.9.4 輕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e)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g)骨骺分離。
h)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
i)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j)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摺合並一跖骨骨折。
k)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l)肢體皮膚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5.9.5 輕微傷
a)肢體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b)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
c)骨挫傷。
d)足骨骨折。
e)外傷致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f)尾椎脫位。
4、右腳第三根跖骨斷了能否定為輕傷
根據相關標准,可定為輕傷二級。致人輕傷,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版役或管制。
相關法條:權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5.9.4 輕傷二級
k)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5、在車禍中,腿斷掉在法律上算輕傷還是重傷
在車禍中,腿斷掉在法律上重傷二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四肢重傷二級:
1、四肢任一大關節強直畸形或者功能喪失50%以上。
2、臂叢神經乾性或者束性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3、正中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4、橈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5、尺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6、骶叢神經或者坐骨神經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7、股骨幹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8、脛腓骨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9、膝關節攣縮畸形屈曲30o以上。
10、一側膝關節交叉韌帶完全斷裂遺留旋轉不穩。
11、股骨頸骨折或者髖關節脫位,致股骨頭壞死。
12、四肢長骨骨折不癒合或者假關節形成;四肢長骨骨折並發慢性骨髓炎。
13、一足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
14、一足的第一趾和其餘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離斷或者缺失4趾。
15、兩足5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16、一足第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17、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5)跖骨骨折十年擴展資料:
重傷量刑標准
(一)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准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本條規定,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如果案發前因為被害人有明顯過錯,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將被害人致傷,情節明顯較輕,且案發後被告人又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一般應從輕處罰或免除處罰。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犯罪行為所引起的附帶民事賠償,是屬於刑事法律調整的范疇,應具有懲罰性。刑法第36條作了明確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分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即使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才能予以免予刑事處罰。刑法第37條規定:「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械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二)故意傷害罪的賠償標准 有關故意傷害罪賠償標准和標准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2、受害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故意、過失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
但侵權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受害人只有一般過失的,不減輕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 適用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三款規定確定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時,受害人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
3、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承擔連帶責任。
參考資料:網路-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6、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標準是什麼?
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評定損傷程度,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具體傷情,具體分析。《刑法》已明確解釋了重傷的定義。重傷,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一)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二)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三)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至於個案中是否構成重傷標准,需要結合《人體重傷鑒定標准》來進行司法鑒定,實踐中一般由公安機關負責該類傷情鑒定,以此來判斷是否構成刑事案件立案追溯標准。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因此,故意傷害罪中,致人重傷後,就會根據不同的情況,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兩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7、你好!我在工地上被東西砸傷,造成左足第四,五跖骨骨折,現在休養了三個月還沒長好,請問能評上傷殘嗎?
病情分析:你好,你左足的砸傷骨折一般來說三個月是有可能沒有愈全的,這主要是下肢遠端版相對來權說癒合是要慢些,而且如果不注意保養、固定不合理等也是有很大影響的。因而你還得要進一步保養並注意復診治療。至於傷殘評定要到治療期過後視具體的組織結構和功能障礙程度。目前還為時過早。
意見建議:因此,建議你還是先進行積極的治療和保養,下一步因由臨床醫生出具治療期意見後才能進入傷殘評定程序。祝您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