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指骨折j多久能拆下綳帶
手指骨折的正常癒合期是6-8周。
2、怎麼看出是否骨折
趕快去拍X光。要肉眼來看是不準確的。
3、j腳骨折後,要怎麼保養它 ,才會恢復以前那樣?
2星期之內,最好別復動。在3個星期上制,可以試著動動,不是大的動作,就像活動關節那樣,稍微活動一下,3個星期後,試著做些大點的動作,1個月後,繼續活動,保持活動狀態,不要怕疼而一動一動。然後差不多可以走走路,記住別做運動,尤其是打籃球- -!
慢慢2-3個月以後,可以做做慢跑之類的,再久,差不多可以恢復了。
4、骨折了的人應該怎麼休養?
首先要吃黃瓜籽,骨傷早期、中期不能喝骨頭湯,不能吃牛肉,不能喝碳酸飲料
適當多吃一些西紅柿、莧菜、青菜、捲心菜、胡蘿卜等維生素C含量豐富的蔬菜,以促進纖維骨痂生長和傷口癒合
骨折禁飲果子露,忌食山芋、芋艿、糯米,宜多吃水果、蔬菜,忌少喝水,忌過食白糖 忌盲目補充鈣質,忌長期服三七片
△早期(1-2周):屬於創傷早期。這時候,受傷部位淤血腫脹、經絡不通、氣血阻滯,患者常會出現低熱、口渴、心煩、厭食等症狀。因此,在飲食上應以活血化淤、行氣消散為主。中醫認為,"瘀不去則骨不能生"、"瘀去新骨生"。可見,消腫散瘀為骨折癒合之首要。飲食配合原則上以清淡為主,多吃清淡、易消化和吸收的食物,如蔬菜、蛋類、豆製品、水果、魚、瘦肉等;忌食酸辣、燥熱和油膩食物,尤其不能過早吃肥膩滋補之品,如骨頭湯、燉雞等,否則瘀血積滯,難以消散,必致拖延病程,使骨痂生長遲緩,影響日後關節功能的恢復。受損傷後骨頭再生,主要依靠骨膜和骨髓,而它們只有在增加骨膠原的條件下,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骨頭湯油膩,主要成分是磷和鈣,骨折的人喝了,只會使骨質內無機物成分增高,有機物與無機物比例失調,阻礙骨頭的癒合,影響日後骨關節功能的恢復。此外,油膩的食物吃後不易消化,反而會讓食慾減退,妨礙病人補充其他營養品。
【飲食療法】 赤小豆適量煎服,加赤砂糖少許溫服之,粳米,本方適用於活血化瘀期。
△中期(2-4周):由於淤腫大部分已消失,此期治療以和營止痛、祛瘀生新、接骨續筋為主,這時候在飲食上就可以進行高營養補充了,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可以適當地喝點骨頭湯,吃老母雞、蹄筋等,以補充較多的蛋白質和維生素a、維生素d及鈣。最新研究指出,骨折患者還需要補充鋅、鐵、錳等微量元素,因為這些元素有的是參與組成人體代謝活動中的酶,有的是合成骨膠原和肌蛋白的原料。
長春骨傷醫院專家提醒:傷筋動骨的病人雖然要注意營養的補充,但長期卧床的病人不適合吃肉類、豆類等高蛋白食品,因為它們會在體內產生大量的酸性物質,導致鈣的流失,還會增加腎臟負擔。老年人骨折後,雖然要補鈣,但切忌過量,以防產生泌尿系統結石;攝入鈣量過多時要多喝水,以促進鈣的排出。
一般來說,受傷有1至2個星期的患者,屬於創傷早期。這時候,受傷部位淤血腫脹、經絡不通、氣血阻滯,飲食需清淡、易吸收和消化,應多給他們食用一些蔬菜、水果、魚湯、蛋類、豆製品等,而且應以清蒸或者燉熬為主,少吃香辣、油膩和煎炸的食物,油膩的食物不利於淤血消散,會影響骨頭的癒合。特別是可以多吃蜂蜜和香蕉等,因為卧床患者大都會出現大便秘結等症狀,這些食物可以幫助排便
受傷有2至4個星期的骨折病人,他們的身體不再那麼虛弱,食慾和腸胃功能都有所恢復,那時可適當補充營養,像魚類、蛋類及動物肝臟等食物比較好,同時也要多吃一些蘿卜、西紅柿、青椒等,這些食物可以促進傷口癒合.
△後期(5周以上):病人可多吃高營養食物和含鈣、錳、鐵等微量元素的食物,這幾種元素,有的參與組成人體代謝活動中的酶,有的是合成骨膠原和肌紅蛋白的原料,經測定,骨折後病人體內上述物質的血清濃度均明顯下降。因此,在骨折早期適當補充,可能有利於癒合,像動物肝臟、雞蛋、豆類、綠色蔬菜、小麥麵粉中含鐵比較多; 動物肝臟、海產品、黃豆、葵花籽、蘑菇中含鋅比較多;蛋黃、乳酪、芥菜、麥片中含錳較多。同時配以雞湯、魚湯、各類骨頭湯等,可選擇性地加入紅棗、枸杞等。其次,受損傷後骨頭再生,主要依靠骨膜和骨髓,而它們只有在增加骨膠原的條件下,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此外,油膩的食物吃後不易消化,反而會讓食慾減退,妨礙病人補充其他營養品。
在蒸餾水中加入果汁製成的飲料果子露是人工配製而成的飲料,它除了含白糖、枸櫞酸以外,還含有一定量的糖精和色素,有的還兌了少量酒精,這些成分對嬰幼兒具有一定的刺激性,而果子露則是用糖水、香精、色素等調配而成,,而果子露中則無人體所需的維生素和礦物質等,果子露中則無礦物質,因其含糖量較多,故飲後在體內呈生理酸性。
骨折與一般皮肉損傷不同,堅硬的骨質癒合時間比較長,短則1個月,長則半年以上。在醫院對好位置,作了固定以後,常需在家繼續休養、康復。做好家庭護理,促進癒合,尤其重要。
「民以食為天」,骨折病人也一樣。讓骨折病人吃好,是家庭護理中很重要的一條。
絕大部分骨折雖無內臟損傷,但由於經歷了創傷或手術的打擊、終日休息、運動減少,原先的生活規律被打亂,可能胃口不好,受傷後短時期內較為明顯。老年患者和體質較弱或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更容易發生。在心理護理的基礎上,要在病人飲食花樣、調配上多下功夫,做到營養豐富,色、香、味俱佳,以刺激食慾。手臂活動不便的,還要喂飯。骨骼異常堅硬,主要由有機物和無機物所構成。無機物佔比例最多的是鈣。人體內99%的鈣集中在骨骼內。受傷發生骨折後,人們自然而然地想到讓傷員多吃些鈣質,以加快癒合。不知從何時起,骨頭湯成了骨折傷員的最好補品。但是,根據醫療經驗及實驗研究,卻沒有發現骨折傷員需要額外補充鈣質的證據。骨折後受傷部位局部血液循環障礙,組織偏於酸性,骨折端可發生脫鈣。但這些脫出的鈣質並沒有被運走、排泄,而是溶解在周圍。等到局部創傷性炎症恢復正常後,便作為修復骨折的主要材料沉積下來。
骨折早期因憂思少動,氣機郁滯,無力推運,常有大便秘結,卧床病人更多見。宜多食含纖維素多的蔬菜,吃些香蕉、蜂蜜等促進排便。
骨折病人不需「忌口」,對飲食沒有什麼特殊的限制。但有一點要特別提出的,就是不要吸煙。聲名狼藉的香煙與很多疾病有關,包括心臟病和癌症,並可損害皮膚傷口的癒合能力。
5、j腳骨折了,吃什麼長骨頭長的快?
你好,恢復期間建議你配合服用專業的接骨續筋,消腫止痛,舒筋活絡,活血化瘀葯物八仙接骨寶治療專,可以幫屬助骨折促進骨細胞生長,幫助骨痂(骨頭)快速形成,提前癒合恢復的快些.5天從症狀上明顯感覺患肢有力量,30天拍片就可以明顯看到骨痂形成,這時就可以負重活動,在保養10天就可以治癒,以X光片為依據.
6、骨折輕傷判斷
輕傷的認定需要做法醫鑒定,具體的標准可以看看2014年1月1日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一般輕傷的認定是骨折的情況比較嚴重,不嚴重的只能構成輕微傷。
程度分級
5.9 脊柱四肢
5.9.1 重傷一級
a)二肢以上離斷或者缺失(上肢腕關節以上、下肢踝關節以上)。
b)二肢六大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5.9.2 重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強直畸形或者功能喪失50%以上。
b)臂叢神經乾性或者束性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c)正中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d)橈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e)尺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f)骶叢神經或者坐骨神經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g)股骨幹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h)脛腓骨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i)膝關節攣縮畸形屈曲30o以上。
j)一側膝關節交叉韌帶完全斷裂遺留旋轉不穩。
k)股骨頸骨折或者髖關節脫位,致股骨頭壞死。
l)四肢長骨骨折不癒合或者假關節形成;四肢長骨骨折並發慢性骨髓炎。
m)一足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
n)一足的第一趾和其餘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離斷或者缺失4趾。
o)兩足5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p)一足第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q)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5.9.3 輕傷一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b)一節椎體壓縮骨折超過1/3以上;二節以上椎體骨折;三處以上橫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膝關節韌帶斷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長骨骨折畸形癒合。
e)四肢長骨粉碎性骨折或者兩處以上骨折。
f)四肢長骨骨折累及關節面。
g)股骨頸骨折未見股骨頭壞死,已行假體置換。
h)骺板斷裂。
i)一足離斷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20%以上。
j)一足的第一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
k)三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l)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m)肢體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5.0cm以上。
5.9.4 輕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e)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g)骨骺分離。
h)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
i)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j)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摺合並一跖骨骨折。
k)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l)肢體皮膚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5.9.5 輕微傷
a)肢體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b)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
c)骨挫傷。
d)足骨骨折。
e)外傷致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f)尾椎脫位。
5.10 手
5.10.1 重傷一級
a)雙手離斷、缺失或者功能完全喪失。
5.10.2 重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36%。
b)一手拇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餘任何三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超過指間關節。
e)一手食指和中指全部離斷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5.10.3 輕傷一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遠側指間關節。
d)一手除拇指外的環指和小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5.10.4 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1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2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7、如何判斷骨折屬於輕傷還是重傷?
輕傷的認定需要做法醫鑒定,具體的標准可以看看2014年1月1日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一般輕傷的認定是骨折的情況比較嚴重,不嚴重的只能構成輕微傷。
程度分級
5.9.1 重傷一級
a)二肢以上離斷或者缺失(上肢腕關節以上、下肢踝關節以上)。
b)二肢六大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5.9.2 重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強直畸形或者功能喪失50%以上。
b)臂叢神經乾性或者束性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c)正中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d)橈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e)尺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f)骶叢神經或者坐骨神經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g)股骨幹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h)脛腓骨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i)膝關節攣縮畸形屈曲30o以上。
j)一側膝關節交叉韌帶完全斷裂遺留旋轉不穩。
k)股骨頸骨折或者髖關節脫位,致股骨頭壞死。
(7)骨折j擴展資料:
第一條 本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根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託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
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查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
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定。
8、骨折算輕傷還是重傷
輕傷的認定需要做法醫鑒定,具體的標准可以看看2014年1月1日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一般輕傷的認定是骨折的情況比較嚴重,不嚴重的只能構成輕微傷。
程度分級
5.9 脊柱四肢
5.9.1 重傷一級
a)二肢以上離斷或者缺失(上肢腕關節以上、下肢踝關節以上)。
b)二肢六大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5.9.2 重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強直畸形或者功能喪失50%以上。
b)臂叢神經乾性或者束性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c)正中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d)橈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e)尺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f)骶叢神經或者坐骨神經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g)股骨幹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h)脛腓骨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i)膝關節攣縮畸形屈曲30o以上。
j)一側膝關節交叉韌帶完全斷裂遺留旋轉不穩。
k)股骨頸骨折或者髖關節脫位,致股骨頭壞死。
l)四肢長骨骨折不癒合或者假關節形成;四肢長骨骨折並發慢性骨髓炎。
m)一足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
n)一足的第一趾和其餘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離斷或者缺失4趾。
o)兩足5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p)一足第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q)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5.9.3 輕傷一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b)一節椎體壓縮骨折超過1/3以上;二節以上椎體骨折;三處以上橫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膝關節韌帶斷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長骨骨折畸形癒合。
e)四肢長骨粉碎性骨折或者兩處以上骨折。
f)四肢長骨骨折累及關節面。
g)股骨頸骨折未見股骨頭壞死,已行假體置換。
h)骺板斷裂。
i)一足離斷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20%以上。
j)一足的第一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
k)三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l)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m)肢體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5.0cm以上。
5.9.4 輕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e)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g)骨骺分離。
h)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
i)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j)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摺合並一跖骨骨折。
k)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l)肢體皮膚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5.9.5 輕微傷
a)肢體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b)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
c)骨挫傷。
d)足骨骨折。
e)外傷致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f)尾椎脫位。
5.10 手
5.10.1 重傷一級
a)雙手離斷、缺失或者功能完全喪失。
5.10.2 重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36%。
b)一手拇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餘任何三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超過指間關節。
e)一手食指和中指全部離斷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5.10.3 輕傷一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遠側指間關節。
d)一手除拇指外的環指和小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5.10.4 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1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2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