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骨折後復位的問題
如要復位80%以上就是正常的。
掌骨不及時治療,是容易出現壞死內現象的。所以建議抓緊治療,最好在當地找容傳統中醫治療,一般一個月就可以好。如果兩個都不能好,那是醫生的能力和水平問題了。
骨折未癒合前間飲食忌吃鯉魚、公雞、酸筍、牛肉、姜、高鈣高蛋白食物等,這是經驗所得。西葯慎用,尤其是含激素的葯物忌用,宜多吃新鮮蔬菜,適量鮮肉,不宜過多活動關節,以免加重損傷。
祝早日康復!
2、骨折是不是一定要做復位手術,要是骨折了沒有完全歸位怎麼辦?會不會有很大的影響?
已經35天了。
一開始的時候有打石膏固定嗎?或是有打外固定器固定?
假設有,通常一個月的時間,石膏可以移除,除非骨頭癒合很差。
回過頭來說你媽媽的問題,骨頭沒有完全對上,當然不是很好,不過以臨床上的考量,也是要看沒有對上是差距多少,如果差距不大,手部的功能或許可以回覆7成。
但是!!!如果用復位手術,等於是骨頭要從接,要再固定一個月,這樣前後加總可能有三個月的時期,對於手部關節的僵硬有很大的負擔。說具體點,復位手術之後,就算接的很完美,手部功能也可能只能回復7成。
所以我是建議,確定一下是否有必要復位,但是無論與否,要積極接受康復治療。
3、骨折後復位好嗎
骨折復位的最佳時間理論上來說是骨折以後越早復位越好,復位的成功概率也是很高。但是有很多特殊情況比如骨折錯位比較明顯、手法復位比較困難,很有可能就需要切開復位手術。最佳時間一般需要在傷後1周左右,骨折部位腫脹明顯消退後再進行。特別在消腫過程中過早地切開復位,局部腫脹太明顯會影響傷口的癒合。太晚切開復位,會影響骨折的癒合。骨折後不管是否手術,都需要給病人進行及時的制動。有利於減輕病人的痛苦,還可以利於消腫,減少副損傷。
4、骨折復位有哪些方式
1、手法復位:治療骨折方法中,手法復位應用最廣泛,也較安全。復位後,必須認真地檢查患肢骨折部的外形、長短,是否已恢復正常。在給予適當有效的外固定後,進行x線透視或攝片,以確證復位結果。如復位不良,根據需要,再予以矯正。 2、牽引復位:牽引既可用為復位的方法,又是維持復位的措施。主要用於手法牽引不能復位、或復位後不穩定的骨折。 3、切開復位:是骨折不癒合的重要原因,應慎重選擇,必須嚴格掌握適應證,防止濫用。 如下幾種情況可做為切開復位的參考指征: ①累及關節面的骨折,手法復位不能達到關節面良好對位者。 ②骨折後,因附著在骨片上的肌肉收縮,使骨片移位,不易對合者。 ③骨折端剪式傷力大,血液供應差,骨斷端需要嚴格固定才能癒合者,如股骨頸囊內骨折。 ④骨折斷端間有軟組織如肌肉、肌腱、骨膜、神經等嵌入,手法復位失敗者。 ⑤一骨上有多段骨折,手法復位困難者。 ⑥長骨骨幹不穩定性骨折,手法復位不滿意,又不宜應用牽引方法治療者,而用內固定又有較好的療效。 ⑦骨折伴有肢體主要血管斷裂,治療中應首先重建骨支架者,如部分性和完全性肢體斷離。 ⑧骨折不連接或發生畸形癒合,功能恢復不良者。
5、骨折的復位方法有哪些?
(1)手法復位。大多數骨折均可採用手法復位的方法矯正其移位。
進行手法復位時,其手法必須輕柔,並應爭取一次復位成功。手法復位的步驟如下。
①解除疼痛。可用局部麻醉、神經阻滯麻醉或全身麻醉,後者多用於兒童。
②肌鬆弛位。麻醉後,將患肢各關節置於肌鬆弛位,以減少肌肉對骨折段的牽拉力。
③對准方向。骨折復位時,是將遠側骨折段對准近側骨折段所指的方向。
④拔伸牽引。在對抗牽引下,於患肢遠端,沿其縱軸牽引,矯正骨折移位。
術者用兩手觸摸骨折部位,根據X 線片所顯示的骨折類型和移位情況,分別採用反折、迴旋,端提、捺正和分骨、扳正等手法予以復位。
(2)切開復位。切開復位的指征主要有:骨折端之間有肌和肌腱等軟組織嵌入,手法復位失敗者;關節內骨折,手法復位後對位不良,將影響關節功能者;手法復位未能達到功能復位的標准,將嚴重影響患肢功能者;骨折並發主要血管、神經損傷,修復血管、神經的同時,宜行骨折切開復位;多處骨折,為便於護理和治療,防止並發症,可選擇適當的部位行切開復位。
切開復位的優缺點。切開復位的最大優點是可使骨折達到解剖復位。有效的內固定,可使患者提前下床活動,減少肌萎縮或關節僵硬。還能方便護理,減少並發症。缺點主要有:可能引起骨折延遲癒合或不癒合;增加局部軟組織損傷的程度,易於發生感染;所用的內固定器材不當,術中可能發生困難或影響固定效果,可發生無菌性炎症,內固定器材的拔除,大多需再一次手術。
6、骨折手法復位是什麼
骨折手法復位
即應用手法將移動的骨折復位。復位前必須了解骨折類型、骨折移位情版況,分析創權傷病理改變,有針對性地選用適當手法,如在麻醉下解除疼痛,使肌肉鬆弛,對准方向,採用牽引、反折、迴旋、按壓、分骨和扳正等手法進行。
7、什麼是骨折的復位標准?
(1)解剖復位。骨折段通過復位,恢復了正常的解剖關系,對位(兩骨折端的接觸面)和對線(兩骨折段在縱軸上的關系)完全良好時,稱解剖復位。
(2)功能復位。經復位後,兩骨折段雖未恢復至正常的解剖關系,但在骨折癒合後對肢體功能無明顯影響者,稱功能復位。功能復位的標准如下。
①骨折部位的旋轉移位、分離移位必須完全矯正。
②縮短移位,在成人下肢骨折不超過1cm;兒童若無骨骺損傷,下肢縮短在2cm 以內,在生長發育過程中可自行矯正。
③成角移位,下肢骨折輕微地向前或向後成角,與關節活動方向一致,日後可在骨痂改造期內自行矯正。向側方成角移位,與關節活動方向垂直,日後不能矯正,必須完全復位。否則關節內、外側負重不平衡,易引起創傷性關節炎。上肢骨折要求也不一致,肱骨幹稍有畸形,對功能影響不大;前臂雙骨折則要求對位、對線均好,否則影響前臂旋轉功能。
④長骨幹橫形骨折,骨折端對位至少達1/3 左右,干骺端骨折至少應對位3/4 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