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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判斷方法

發布時間:2020-03-09 12:12:08

1、怎樣判斷有沒有骨折

看受傷部位的外形有沒有變化,多數(不是所有)骨折受傷部位的外形都有改變。

1.頭骨碎裂,尤其受到重物打擊,頭骨會出現凹陷,這是「顱骨凹陷性骨折」。如凹陷很厲害,還會壓迫大腦,使腦損傷。

2.四肢骨折,斷骨分離,還發生錯位,會發現傷肢縮短(傷肢比健肢短)、彎曲,甚至折成一個角度。

骨頭折斷一定會痛,傷處還會腫起,但要注意傷處不能動,移動後會引發劇痛。病人自己一動斷骨,會感覺出一種斷骨之間互相摩擦的聲音(醫生稱它為「骨擦音」),這也是骨折所特有的徵象。

2、如何判斷是骨折還是扭傷

無論是骨折還是扭傷都會伴有患部的腫脹與疼痛,但是骨折與扭傷的疼痛程度不一樣。骨折以後,病人的疼痛往往比較重,難以忍受,不能自發恢復。而扭傷,主要是脹痛明顯,一段時間後可自行恢復。再就是骨折部位按壓時,疼痛會有明顯的加重,還有以後病人患側肢體的活動是受限的,嚴重的甚至出現患處畸形、錯位等症狀。

出現這種情況後,盡快拍一張x光片,可以明確看出是否有骨折存在。如果存在骨折,應該及時到醫院去,經過醫生給予正確的處置。

對於骨折的患者,沒有捷徑可尋,也沒有偏方可信,需要在恢復期間多卧床修養,適當的時候做一些康復性的功能鍛煉。同時要在飲食上多下功夫,做到營養豐富 ,色、香、味俱佳 ,能刺激食慾。手臂活動不便的要喂飯,適當多吃一些西紅柿、莧菜、青菜、包菜、蘿卜等維生素 C含量豐富的蔬菜 ,以促進骨痂生長和傷口癒合。

(2)骨折的判斷方法擴展資料:

骨折的恢復,康復訓練尤為重要,訓練的目的是使受傷部位恢復到受傷前的功能狀態。不同的時期,康復訓練的內容也不一樣,針對各個時期的訓練方法有如下:

早期:這是時期的受傷部位的腫脹、疼痛不穩定,容易脫位,因此此時主要以促進受傷部位的血液循環、消腫止痛為主,即在關節不懂的前提下使肌肉伸張和收縮,防止肌肉黏連。

中期:這個時期受傷部位腫脹減輕、疼痛減輕,除了做肌肉的訓練之外還可以適當的進行全身性活動,以促進骨痂的形成和縣委的連接。

後期:這時候骨痂已經形成了,骨骼也有一定的支撐力了,可以在不使關節受累的情況下盡量活動關節,增加肌肉的力量,恢復肢體功能,已經基本可以做到正常的行走及活動了。

扭傷的臨床主要表現為損傷部位疼痛、腫脹和關節活動受限,多發於腰、踝、膝、肩、腕、肘、髖等部位。在運動中較為常見。發生運動傷害時,最好馬上處理。處理的原則有五項:保護(Protection)、休息(Rest)冰敷(Icing)、壓迫(Compression)、抬高(Elevation)。嚴重的肌肉拉傷(斷裂)、韌帶扭傷(斷裂)、骨折,須由專科醫師手術治療。

參考資料:網路-骨折

網路-扭傷

3、怎麼判斷手指是否骨折?

正常活動不疼,按壓不疼,骨頭是沒有斷裂隙的,手指活動到某一角度出現疼痛、有腫,這是關節面的軟骨有損傷了,另外,如果手指不能正常彎曲或伸直則是筋傷引起,軟骨、韌帶(也就是筋)屬於軟組織,損傷後自身是很難修復的,在治療上比骨折要難治,不要認為骨頭沒問題就忽視治療,要知道軟組織損傷耽誤時間長了再治療就很困難。你的問題建議選用民間傳統中醫治療,因為只有中葯才能修復這些損傷的組織,早期損傷及是治療大概40天左右可基本康復,疼腫不適症狀自然得到消除,耽誤時間太長的,治療恢復則比較困難,希望抓緊時間盡快治療,這樣才能獲得康復。

4、骨折輕傷判斷

輕傷的認定需要做法醫鑒定,具體的標准可以看看2014年1月1日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一般輕傷的認定是骨折的情況比較嚴重,不嚴重的只能構成輕微傷。
程度分級
5.9 脊柱四肢

5.9.1 重傷一級
a)二肢以上離斷或者缺失(上肢腕關節以上、下肢踝關節以上)。
b)二肢六大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5.9.2 重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強直畸形或者功能喪失50%以上。
b)臂叢神經乾性或者束性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c)正中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d)橈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e)尺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f)骶叢神經或者坐骨神經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g)股骨幹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h)脛腓骨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i)膝關節攣縮畸形屈曲30o以上。
j)一側膝關節交叉韌帶完全斷裂遺留旋轉不穩。
k)股骨頸骨折或者髖關節脫位,致股骨頭壞死。
l)四肢長骨骨折不癒合或者假關節形成;四肢長骨骨折並發慢性骨髓炎。
m)一足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
n)一足的第一趾和其餘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離斷或者缺失4趾。
o)兩足5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p)一足第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q)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5.9.3 輕傷一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b)一節椎體壓縮骨折超過1/3以上;二節以上椎體骨折;三處以上橫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膝關節韌帶斷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長骨骨折畸形癒合。
e)四肢長骨粉碎性骨折或者兩處以上骨折。
f)四肢長骨骨折累及關節面。
g)股骨頸骨折未見股骨頭壞死,已行假體置換。
h)骺板斷裂。
i)一足離斷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20%以上。
j)一足的第一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
k)三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l)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m)肢體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5.0cm以上。
5.9.4 輕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e)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g)骨骺分離。
h)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
i)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j)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摺合並一跖骨骨折。
k)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l)肢體皮膚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5.9.5 輕微傷
a)肢體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b)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
c)骨挫傷。
d)足骨骨折。
e)外傷致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f)尾椎脫位。
5.10 手
5.10.1 重傷一級
a)雙手離斷、缺失或者功能完全喪失。
5.10.2 重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36%。
b)一手拇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餘任何三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超過指間關節。
e)一手食指和中指全部離斷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5.10.3 輕傷一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遠側指間關節。
d)一手除拇指外的環指和小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5.10.4 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1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2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5、如何判斷腳是否骨折

骨折的症狀是:骨折發生後,骨折部位可產生疼痛、腫脹、瘀斑、功能障礙及畸形等症狀。骨折後出血與組織的損傷性水腫即產生腫脹,血液滲到皮下形成瘀斑。在骨折的同時可伴有血管和神經損傷,可見肢體遠端感覺麻木、運動障礙等症。骨折後可因劇烈疼痛、出血過多或並發頭、胸、腹部臟器損傷而致休克。骨折因受害部位不同而產生不同的內臟組織損傷,顱骨骨折可刺破肺部而引起氣胸、血胸,下肋部骨折可引起肝、肺、腸曲的破裂及腹膜刺激症狀,骨盆骨折可出現血尿和排尿困難等症狀。
關節脫位的症狀是: 脫位部位的關節都有明顯的疼痛,這是由於關節脫位時造成了關節囊及韌帶的撕裂,從而產生了劇烈的疼痛。同時由於血管的破裂還會造成受傷關節的腫脹。出血量較多時還會形成血腫。因此,關節脫位時疼痛、腫脹是最常見的表現。其次受傷關節的功能障礙和畸形則是關節脫位時的特有體征。肩關節前脫位時,患側的肩部常是典型的摲郊鐢畸形,上肢輕度向外伸展。同時肩關節的功能活動明顯受到限制,如果使傷側的肘部貼緊胸壁,則手部能觸摸到對側的肩部。如有這種特殊的體征,表示有肩關節脫位。在全身各關節中,肘關節脫位最多見,常為後脫位,此時尺骨的鷹嘴部向後突出,肘後的三角失去了正常的關系。傷側的前臂縮短,肘關節的功能屈伸活動明顯受到影響。出現了這些情況就可以判斷肘關節脫臼。 髖關節脫位發生率較低,以後脫位較常見,多由間接暴力所致脫位時,患側下肢縮短,並有屈曲、內收的畸形。

6、如何判斷是否骨折

骨折病人的典型表現是傷後出現局部變形、肢體等出現異常運動、移動肢體時可聽到骨擦音。此外,傷口劇痛,局部腫脹、淤血,傷後出現運動障礙。

骨折的特有體征:

(1)畸形、骨折端移位可使患肢外形發生改變,主要表現為縮短、成角、延長。

(2)異常活動、正常情況下肢體不能活動的部位,骨折後出現不正常的活動。

(3)骨擦音或骨擦感、骨折後兩骨折端相互摩擦撞擊,可產生骨擦音或骨擦感。

以上三種體征只要發現其中之一即可確診,但未見此三種體征者也不能排除骨折的可能,如嵌插骨折、裂縫骨折。一般情況下不要為了診斷而檢查上述體征,因為這會加重損傷。

(6)骨折的判斷方法擴展資料:

檢查:

1、X線檢查

凡疑為骨折者應常規進行X線拍片檢查,可顯示臨床上難以發現的不完全性骨折、深部的骨折、關節內骨折和小的撕脫性骨折等,即使臨床上已表現為明顯骨折者,X線拍片檢查也是必需的,可以了解骨折的類型和具體情況,對治療具有指導意義。

X線攝片應包括正、側位片,必須包括鄰近關節,有時需加攝斜位、切線位或健側相應部位的X線片。

2、CT檢查

對於骨折不明確但又不能排除者、脊柱骨折有可能壓迫脊髓神經根者及復雜骨折者均可行CT檢查。三維CT重建可以更直觀便捷地進行骨折分型,對治療方案選擇幫助很大,目前臨床上常用。

3、MRI檢查

雖然顯示骨折線不如CT檢查,但對於脊髓神經根及軟組織損傷的顯示有獨特優點,目前已廣泛用於脊柱骨折的檢查。

7、怎樣判斷手指骨折

1.骨折的專有體征:

(1)畸形骨折後,骨折斷移位後,受傷體部的形狀改變,並可出現特有畸形 (2)反常活動在肢體非關節部位,骨折後出現不正常的活動。
(3)骨擦音或骨擦感骨折端接觸及互相磨擦時,可聽到骨擦音或摸到骨擦感。
以上三種體征只有發現其中之一,即可確診。但未見此三種體征時,也可能有骨折,可以沒有骨擦音或骨擦感。反常活動及骨擦音或骨擦感兩項體征只能在檢查時加以注意,不可故意搖動患肢使之發生,以免增加的痛若,或使銳利的骨折端損傷血管、神經及其它軟組織,或使嵌插骨折松脫而移位。
2.骨折的其它體征:
(1)疼痛與壓痛骨折處均感疼痛,在移動肢體時疼痛加劇,骨折處有直接壓痛及間接叩擊痛。
(2)腫脹及瘀斑因骨折發生後局部有出血,創傷性炎症和水腫改變,受傷一、二日後更為明顯的腫脹,皮膚可發亮,產生張力性水皰。淺表的骨折皮下可見瘀血。
(3)功能障礙由於骨折失去了骨骼的支架和杠桿作用,活動時引起骨折部位的疼,使肢體活動受限。以上三項可見於新鮮骨折,也可見於脫位、軟組織損傷和炎症。有些骨折,如嵌插、不完全骨折,可僅有這些臨床表現,此時需X線照片檢查才能確診。
三、骨折的X線檢查:診斷骨折主要依據病史和體征、X線照片檢查進行診斷。用X線照片或透視來確定骨折類型和移位情況,為骨折診斷提供依據,另一些骨折必須拍X線才能確診。對於骨折一般要求是拍正、側位片,同時包括一個臨近的關節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8、如何判斷腳踝是否骨折(急)

骨折的臨床表現,疼痛、腫脹、矯形、局部壓痛、骨擦音,你現在不能去醫院,只能按照我的提示來做。按壓外踝尖疼痛有活動感並且可聽到斷骨摩擦聲,就是完全骨折,不全骨折沒有活動和骨擦音,如果按壓疼痛是在外踝尖下是韌帶扭傷,無論骨折、韌帶損傷都必須外翻位固定,不能內翻會增加損傷程度和移位,墊高患肢消腫。治療韌帶損傷有時比骨折還難,骨折醫生和患者都重視,韌帶損傷往往都馬虎,容易有後遺症。
這是暫時辦法,如果按照我的方法發現是骨折必須去醫院拍片、固定。

9、如何判斷骨折屬於輕傷還是重傷?

輕傷的認定需要做法醫鑒定,具體的標准可以看看2014年1月1日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一般輕傷的認定是骨折的情況比較嚴重,不嚴重的只能構成輕微傷。

程度分級

5.9.1 重傷一級

a)二肢以上離斷或者缺失(上肢腕關節以上、下肢踝關節以上)。

b)二肢六大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5.9.2 重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強直畸形或者功能喪失50%以上。

b)臂叢神經乾性或者束性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c)正中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d)橈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e)尺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f)骶叢神經或者坐骨神經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g)股骨幹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h)脛腓骨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i)膝關節攣縮畸形屈曲30o以上。

j)一側膝關節交叉韌帶完全斷裂遺留旋轉不穩。

k)股骨頸骨折或者髖關節脫位,致股骨頭壞死。

(9)骨折的判斷方法擴展資料:

第一條 本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根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託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

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查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

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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