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輕微骨折在家休養三四個月需要賠多少錢
看情況,醫葯費,護理費,如果小於60歲的還有誤工費,再加點營養費啥的,看每個地區的消費水平來算的,具體多少說不準
2、車禍骨折,修養四個月才好,大概能賠多少錢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版,主要權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以上是相關法律條文,具體數額可根據自己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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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車撞小指骨折需靜養3個月怎麼來算賠償
應當先去醫院治療,交警確定責任,再做個傷情鑒定,然後根據傷殘等級計算賠償金額。
具體賠償項目如下:
一、醫療費
醫葯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葯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法醫予以鑒定。
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
受害人先後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
應經醫務部門批准而未獲准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
受害人重復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
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葯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
受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觀察的,其費用應予賠償。但出院通知下達後故意拖延,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其延長期間的住院費不予賠償。
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
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療結束後另行起訴。
二、誤工費
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受害人的實際誤工日期少於休假證明的,應以其實際的誤工日期認定;實際誤工日期多於休假證明的,一般應當根據休假證明認定。
受害人確需休養但無休假證明的,可在徵求法醫或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情處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資、資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但不包括特殊工種的補助費。
獎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於自身原因無獎金收入的,其次獎金不予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應向稅務機關納稅的,應以稅單為據。
受害人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符合政策法律規定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賠償;
(2)違反政策法律規定的,其賠償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務勞動的主要承擔者,因受害確實無法從事家務勞動造成其他家庭成員負擔過重的,可酌情予以經濟補償。
受害人的實際收入高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
三、伙食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准(元/天)×住院天數賠償。
四、護理費
受害人受害後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受害人生活確實不能自理的,其護理費應予賠償。
護理期限,可以委託法醫鑒定;也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徵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定。
護理人員一般設一至二人,但確有必要的除外。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於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准計算。
五、交通費
受害人到所在地醫院治療或者必須轉院治療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交通費應予賠償。
交通費的賠償,一般應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准計算。但傷情危急,交通不便或當地無上述車(船)的除外。
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次數相符。票據少於就醫次數的,一般可根據實際票據認定;票據多於就醫次數的,應以實際就醫次數認定。
六、住宿費
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無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確需候診且傷情不允許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費高於住宿費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住宿費應予賠償。
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准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
七、營養費
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
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應賠償的期限,可以委託法醫鑒定,也可以在徵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後酌定。
侵害人探視受害失時攜帶的食品,一般應當視為贈與。
八、殘疾賠償金
侵害他人身體致其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
依照法醫學的鑒定標准,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分為十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殘疾者的誤工費與殘疾賠償金不得重復計算。以殘疾者定殘之月為界,之前由侵害人賠償誤工費,之後由侵害人賠償金。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一級(100%)到第十級(10%),每級相差10%。
4、交通事故頸椎第六節微細骨折,誤工時間按幾個月算,護理和營養費按幾個月算,標準是多少每天?
問:交通事故頸椎第六節微細骨折,誤工時間按幾個月算,護理和營養費按幾個月算,標準是多少每天?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交通事故中的營養費怎麼算的?,
一、交通事故中的營養費怎麼算的? 交通事故中的營養費具體看有沒有醫院的加強營養的建議,一般是二三千元。
交通事故中傷者的營養費應當以醫囑為准,醫囑上沒有「加強營養」的,一般不支持營養費。關於數額,一般是由法官根據傷者的實際情況酌定,也就是說沒有一個明確的標准。在珠三角地區,一般為500-1500元,也有判200元的。
二、交通事故賠償要准備什麼材料
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保單銀行賬戶責任認定書維修發票賠償憑證如果涉及人傷的需要病例醫療發票傷者身份證涉及傷殘的還要傷殘鑒定書。
應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傷者身份證、戶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證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門診病歷本;
(4)醫院住院病歷;
(5)醫療費發票、後續醫療費證明,殘疾輔助器具費發票;
(6)關於休息誤工的醫療診斷證明、勞動合同、工資單或者收入證明、個人所得稅交稅證明,扣發工資收入證明(如果有);
(7)關於需要護理的證明、護理費發票或收條;
(8)交通費住宿費票據;
(9)關於需要營養的診斷證明(如果有);
(10)司法鑒定書和鑒定費發票(如果已鑒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邁父母的戶口本、以及視情況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戶籍證明(如果有);
(12)視情況提供其他材料。
5、我上班腳裸骨折三個月了,我5000包吃請問誤工費,營養費,休養費要賠償多少才合?
你為什麼不走工傷認定程序呢?如果你不走工傷認定程序,單位可以按照病假處理,病假是沒有賠償的!只有認定為工傷,然後再向勞動局申請工傷等級鑒定,鑒定後才會有上述待遇。
6、交通事故腓骨骨折誤工費有幾個月護理費和營養費有幾個月有誰知道謝謝
誤工費要根據其住院天數及出院醫囑建休天數確定,再根據其個人收入確定(有固定的按照其固定收入,沒有固定的按照其前三年的平均水平計算,不能提供的則按照受訴地平均水平計算); 營養費計算住院期間的,一般還需要醫院出院醫囑加強營養記載。
一般情況下調解中是沒有營養費的,而且一般情況下也不會按照個人收入進行賠償,會以每個省的統一賠償標准進行賠償。樓上所說全是不懂的人說的,什麼叫前三年?打個比方,2013年的賠償標準是以2012年的城鎮及農村戶口的可支配收入、其他收入進行劃分的。
沒有所謂的無固定的按照前三年的平均水平。每年5月份都會出具各省的傷害賠償標準的,網上都搜的刀。
7、輕傷賠償誤工費該怎麼賠償,該賠幾個月,還有營養費
被他人打傷致輕傷,應當賠償治療費、誤工費等經濟損失。誤工費應當按照回醫院診斷結論的時間計算答。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8、骨折誤工費賠償幾個月
骨折誤工費是按照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賠償時間的。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8)骨折營養費賠償幾個月擴展資料: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9、我在工地摔傷骨折,休息了六個月,請問營養費能賠多少,工資是全額賠償嗎?
營養費沒有,葯費全報銷,工資一般是全額,不過也在商談,這種情況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