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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怕請假

發布時間:2021-01-22 02:51:03

1、手腳摔骨折了,勞動法規定能請多少天的病假

勞動法沒有規定病假天數,可以申請的病假長短和什麼病是沒有關系的,只和工作年限長短有關系,具體如下: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1)骨折怕請假擴展資料:

在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具體如下: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二條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如果醫療期結束了,不能參加工作的,可以辦理退休,具體如下: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六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

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並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2、骨折了的有報告單可以請假嗎

肯定可以請假。而且老闆還應該去看看你。

3、不幸骨折。想請假 領導能批嗎?(內附X光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這里我專給你講一下什麼是工傷保險的范圍。

工傷保險是對在特定的條件下,發生傷害的職業提供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制度,《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工傷認定的條件主要從幾個方面考慮:一是盡可能保持政策的連續性;二是與國際慣例接軌;三是適合我國基本國情。

以這三個基本點,確定認定工傷范圍,具體表述為:

(一) 在工作時是在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里,在規定的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傷害屬於工作。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是指在時間和原因方面擴展它的合理外延,即在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諸如運輸、清理、安全、貯存、收拾工具和衣服等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時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暴力傷害的,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本人職責范圍內的行為受到他人暴力傷害的。

(四) 因工作原因患職業病的,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和在其他的職業活動中,因接觸職業性有毒有害環境而引起的疾病。本先例所稱的職業病是指通過國家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法定職業病類型。

(五) 因工作需要外出,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是指職工因工作需要按時工作計劃或上級安排到工作區以外的地方執行工作任務期間,因為工作的原因受到傷害或者在發生的事故中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是指國務院根據社會的發展需要或者針對本地區的特殊情況通過行政法規規定的納入工傷保險范圍的情形。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就這些了,我想大概意思應講清楚了。祝你早日康復!春節愉快!

4、骨折請假證明怎麼寫 越長越好

你描述的問題不詳細。是寫請假條還是寫證明?如果是寫證明的話可這樣寫。
題目-----骨折證明
某年某月我在上學(或者上班,或辦事)的路上因下雨路滑騎自行車摔倒造成骨折(你是那個部位骨折就寫明),並寫明摔倒骨折的地點,有關旁觀證人的姓名,並附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如果你是寫請假條的話可這樣寫,
請假條
某某領導,某年某日我在上學(或者上班,或辦事)的路上因下雨路滑騎自行車摔倒造成骨折,經醫生診斷某某時間內不能上學(上班)向領導請假某某天。(附上診斷證明復印件)最後註明你的名字和日期就可了。

5、老媽胳膊骨折了,需要我請假回家照顧,能請假嗎?領導不批咋辦

協商不成,只能辭職或者到 公司 所在地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6、受傷骨折法律規定請假可以請多久

工商骨折,根據我爸爸的例子,他是1年,根據資源和個人情況而定,保險照買,工資照發,營養費也有的,家庭人員誤工費,陪護費!不過那是20多年前了,現在不知道!我父親現在已經在50歲退休了,是工商退,現在62了,退休工資比我媽高一倍!

7、由於骨折不能去上學請假2個月,學校規定請假2個月以上要休學,不想休學怎麼辦

請問一下最後您和學校是怎麼說的,我在學期中間骨折了,醫生建議卧床靜養,我打算回家休息,然後申請緩考,不過學校規定休學,所以想請問一下您最後是怎麼和學校協商的

8、假裝骨折請假怎麼樣老師才會相信

最好不要說謊請假
到時候被老師知道了
不好
可以說你有事情要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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